天籁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74章 小牧用真心(第1页)

【哎?芽芽,你说这人到底是图你什么?】

端云岚捏着自已的下巴分析。

【图修为?你这修为应该说是最底层也不为过,这根本不可能。】

【图你是个炼丹师吗?你近一个月都没炼过丹,他也不可能发现你是炼丹师啊。而且我记得你炼丹过后还特意把身上的丹药味给清掉了呀。】

【要不就是图你这个人?那也不对啊?我们芽芽长得虽说不丑,但是在这修仙界美人到处都是。咱根本排不上号。】

端云岚分析的头头是道。

岳芽听着也并没有在意。

“唉~~~”她叹了口气,把手上的东西收了起来,直视着坐在自已对面的‘小牧’。

“道友找上我是有什么目的你不妨直说,在下心眼子少,可体会不出来这些弯弯绕绕。”

‘小牧’被岳芽这一记直球打的愣了神。

按照以往的经验,不是话里话外暗示他离开,就是动手驱赶。

像岳芽这么直接挑明的还是头一回碰上。

“呵呵呵.....”他眨了眨眼睛后低低笑出了声。

“你这人果然与我想的一样有意思。我叫牧歌,你可以告诉我你叫什么吗?”

“月白。”

“道友名字不错。”牧歌摘下了自已脸上的面具,支起一条盘着的腿,把胳膊放在膝盖上支着脑袋。

【啊啊啊!!!】

端云岚看着牧歌的这张脸后双手捧着自已的脸惊恐的尖叫了起来。

【他他他!!他是那个!】

还没等端云岚把话说完,牧歌就玩味的说道:

“你还记得在逍遥城街上的闹剧吗?”

“记得。”岳芽想了想点头承认。

“那你应该见过我才对。”

岳芽皱眉思考她刚到逍遥城时赶上的那场闹剧。

“抱歉,没有印象。”

“那场热闹因我而起,你没看到那个被人用铁链牵着走的人吗?”

“哦。那个人啊!”经牧歌的提醒,岳芽想起了那段记忆。

“身材不错。”

牧歌的嘴角抽了一下,额头的青筋也不由得跳了跳。

“那你看到我这张脸,就没想起来什么?”

【芽芽!他是那个被傻白甜女主花了百来万上品灵石买走的那个人。】

端云岚冷静下来以后,第一时间提醒了岳芽眼前这人是谁。

“是你呀。”经端云岚的提醒,岳芽这才对上了号。

这也不能怪岳芽,因为她本就记不住与自已无关的面容。

外加那天人多,岳芽个子又矮,她又心烦的的紧,根本就不在意那热闹是什么。

“你不是被一个好心的姑娘救走了吗?”

识破女装,师姐对我更好了  穿越1980小渔村:我靠打渔发家致富  重生:校花别这样,我怕白月光误会  赘婿神帝  掌家后娘:种田发家带崽逆袭  重生十八次后我抱了毒舌师尊大腿  我的赌石江湖  双大明对比,老朱直呼赢麻了!  丧尸穿越修仙界,成了全宗门骄傲  穿成万人嫌后,她带炮灰们杀疯了  说好的草包哑女,你怎么惊爆全网  我们的茶马  哄堂大孝!侯门主母重生后全家跪了  我玄学第一人,有亿点马甲怎么了?  花田小神医  神之炼金术士  说好一起当保安,你怎么成神医了?!  徒儿快下山,祸害你老婆去吧  封地领兵八百万,女帝跪求别造反  面甜心黑小白菜,重生八零撩了狼  

热门小说推荐
庶女有毒,权臣前夫为我倾覆天下

庶女有毒,权臣前夫为我倾覆天下

双重生双向暗恋甜宠追妻火葬场宋柔上一世嫁错了人。苏子卿从一介书生到官拜丞相,从来都是温润如玉,唯独冷了她一辈子。她拼命靠近,却连他去世白月光的一副画像都比不上。重活一世,宋柔只想躲开他,再不沾染,某个表面温和的男人却困她在怀,低头轻声没有什么白月光,从来就只有你。...

大反派疯了吧,真把女帝炼成傀儡?

大反派疯了吧,真把女帝炼成傀儡?

穿书反派文女帝轻松搞笑无敌幕后流开局穿越到玄幻世界,发现自己抢了主角叶辰的未婚妻!南宫君辰掐指一算,原来自己是穿成了反派,背后大BOSS居然是女帝!叮!气运之子叶辰道心受损,主人掠夺20层气运塔,资质显化叮!恭喜主人气运爆棚,获得大道奴印1枚,获得天道封神术!居然还有一个专搞主角的系统,南宫君辰倒是丝毫不慌。看来这一世,只能是当一个反派大枭雄了!可是作为反派的他疯了吧,主角你不放过,连女帝都要下手?!...

美利坚名利双收

美利坚名利双收

成名要趁早,赚钱要趁早,名利双收在美利坚享受人生欢乐。美利坚,好莱坞,商战,美娱,明星与电影。...

最强小哥:我靠送外卖封神

最强小哥:我靠送外卖封神

叶云,本是一小小的外卖员,却因为自己没钱,女友为了钱跟别人跑了,自己也被疯狂羞辱。幸好获得万界外卖系统,从此送外卖可以获得李逵的怪力,送外卖可以获得全球限量跑车型摩托。从此叶云开始骑上了自己心爱的小摩托开始去外界送外卖到处装逼的旅程。...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捡了个魔王做老婆

捡了个魔王做老婆

偶获镇魔塔,得绝世魔主传授魔种,从此落魄少年一飞冲天看我如何搅得这世间一片纷乱!...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