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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相和颂这种性格的人来说,学堂内的孩子遇到困难,他自然耐心解答。
轻柔温和的声音响在学堂,相和颂和常睢说起文本的道理,并且在解答后,还特地询问他是否明白。
然后,他发现常睢不仅能够理解他话中的意思,还能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当自己解答了他不懂的问题后,常睢崇拜惊讶的眼神,更是让他心情愉悦。
这并不是因为自己的能力得到了彰显,而是他第一次找到了能够听懂、并且渴求这些知识的同类。
于是,他一开始是带着帮助常睢的想法行动的,但是说着说着,他自己已然沉浸其中。
给常睢说完,他回过神来,意犹未尽的同时,又觉得自己是否说得太多了。
他犹豫地看向常睢,却触及他亮晶晶的眼眸,“颂哥,你真厉害。”
常睢在细节出展露了自己的亲近。
相和颂唇角微翘,心情陡然一松,原来不止他一个人喜欢和人肆意探讨学问的感觉。
见相和颂轻松的眉眼,做了捧哏的常睢也露出了笑容,再怎么聪慧,相和颂也不过是个不到十二岁的孩子。
相和颂善良外向的性格虽然让他感到意外,但是仔细想来,这种性格利大于弊,如果是自私自利的男主角,即使成为男主最好的朋友,也有可能成为他的踏脚石。
善良的男主角,即使你对他只有一饭之恩,他也有可能涌泉相报。
是他做事情要做到最好的性格把他带偏了。
他又不是和男主角搞对象,男主的这种性格,就算没有成为他最好的朋友,也能让他在关键时刻施于援手。
当然,常睢也没有放弃成为相和颂最好的朋友。
能够利益最大化,当然要利益最大化。
日子一天天缓缓腾挪,小山村的众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仿佛一切和以前没有什么差别。
相秀才精力不济,往往只上一上午或一下午的课程。
一般,常睢上完半天的课,另外半天也不会闲着,而是拼命地练习写字,坐在桌案前一下午都不动弹。
往往练习得手腕肿胀,吃饭的手都在抖。
常婶子心疼儿子,总想让常睢歇一歇。
常睢表面乖巧答应,可是该下的功夫,却一点都不见少。
想要得到什么,就得付出百倍的努力,不然所有的一切都是痴心妄想。
常睢脑袋聪明,又肯下苦功夫练习,没用太长时间,他的字便越来越有模有样。
面对常睢的聪颖,相和颂也喜欢多多教导他,这日,他将常睢的大字作业收上来,看着一排排大小工整的小字,便是他也不禁有些吃惊。
常睢的字迹虽然依旧稚嫩,但绝对已经脱离歪瓜裂枣的行列,到了堪堪入目的阶段。
可是他才开始学习多少天?
七天?还不到七天吧。
想当初,常兴和常班凯可是用了整整半年,才把字勉强写工整。
相和颂默默看向常睢,这到底是天赋,还是……
他注意到常睢写字的右手一直放在桌案上,笨拙地用左手翻书研墨。
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迎着常睢不知所措的目光,相和颂上前抓住了常睢的手腕。
对于练字所造成的疼痛,白皙的手腕不会有任何明显的外伤,但是在被人轻轻捏住手腕时,常睢皱起来的脸蛋却骗不了相和颂。
=请.收.藏[零零文学城]00文学城努力为你分享更多好看的小说=相和颂确定了,“你为什么如此刻苦?学习并非一日之功,伤了手腕才是得不偿失。”
常睢长长的睫毛掀起,眸光小心翼翼探出,又小心翼翼地垂下,稚嫩的不安的手指攥着衣角,“我只是想快点学会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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