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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转瞬四年(第1页)

海圆历1512年。

时间如同白驹过隙,转瞬即逝。

四年的时间说快不快,说慢也不慢。

洛笛和艾蔻每天都坚持着锻炼,没有一天停歇过。

现如今,九岁的艾蔻已有一米五之高,经过长时间的锻炼,原本白皙的皮肤变为小麦色,健康而又充满活力,精致的五官加上略显稚嫩的面孔,让人眼前一亮。

四年的时间,虽然艾蔻依旧是个小女孩,但她的实力已然不同往日。

单独对战几匹恶狼已不在话下。

再加上洛笛有意无意的教导,让她蒙住双眼躲避攻击,艾蔻的反应力以及感知力得到了极大的提升,虽不至于使用见闻色,但也略有感悟。

只要一直这样练下去,再加上某种契机,她也许就能初步掌握见闻色了。

与之相比,十岁的洛笛更显出色,一米六五的身高,匀称且恰到好处的身材,俊秀的五官搭配上有神的眉眼,妥妥的小帅哥一枚。

经过四年的长期研究与开发,洛笛基本上把恶魔果实的力量熟悉透彻了。

一些以前不清楚的东西也被他弄明白了。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

当初,原身死亡之时,恶魔之力确实离体了,但刚离了一半却因为他的到来硬生生的拉了回来。

也就是说,有一半的恶魔之力留在了躯体里,另一半却与他的灵魂融为了一体。

他可以释放灵魂中的恶魔之力,呈现出第一次见到的能量体形态。

这部分的恶魔之力继承了恶魔果实的弊端,也就是惧怕海水。

而,当他释放出那部分的恶魔之力时,他本身便就不会惧怕海水了。

这一点洛笛是尝试过的。

当然,弊端也是有,维持那道能量体外化需要消耗大量的体力,本体死神化的实力也会大打折扣。

洛笛给能量体起了一个名字,恶魔分身。

第二点,当恶魔分身完全回归本体时,那一瞬间会产生灵魂威压,效果类似于霸王色。

除此之外,还有见闻色的效果。

经过不断的尝试,现如今就算不通过恶魔分身,洛笛也能主动触发。

姑且可以说是他初步掌握了霸王色与见闻色。

第三点,也是十分重要的一点。

死神之镰击杀敌人时会给宿主反哺能量,强化身体。

这四年来,洛笛不断的击杀戈拉森林中的野兽,身体素质飞速增长。

如今,即便靠着身体强度,他一拳都能打死一头老虎。

强悍的身体促使他锻炼起了双腿,更为注重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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