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王兴走的时候,在桌子底下压了一张饭票。
从这天后,这王兴没事就往这边跑,几乎每天都来,开始还说自己的钢笔掉了。
后来就说食堂饭菜实在是不好吃,想在这里打打牙祭,而他每次都会留在饭票,还经常拎着一块肉上门,这让赵家人也不好意思赶他出去。
而且赵国庆看这王兴总是围着二姐打转的模样,少见的没说什么,只是让刘燕以后多准备点饭菜就好。
赵夏荷见那王兴来的勤快,开始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的,但是到后来也觉得有些不好。
特别是这王兴开始说看她的伤势,到后来她腿上的伤痕都结疤了,这王兴还往这边跑,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这天赵夏荷在后院厨房做饭的时候,王兴又过来帮忙烧火的时候,赵夏荷就和他摊牌了。
“王大哥,你明天别来了,我的伤势已经好了,我怕别人闲言碎语的不好!”
赵夏荷低着头不看这王兴,其实王兴比她大两岁,但是因为在厂里做技术员,基本上不晒太阳,活轻,所以看起来和赵夏荷年纪差不多。
“这,这也没啥不好的,你不是没结婚吗,我这也没对象,这,这,这……”
王兴本来想说这要不咱俩处个对象?
但是他时刻就在注意着赵夏荷的脸色,看她脸色不好,突然就非常的担心,快要说出口的话语,就吞吞吐吐一下子变成了结巴。
赵夏荷看着眼前这个男人,这胆子也太小了。
这样胆小的男人,应该不会动手打人吧?
可是这个念头一冒出来,赵夏荷马上就否定了,她家不但赵国庆倔强,其实她也很倔强。
想想自己曾经过的那些日子,还有她肚子里没有出生过的孩子,以及她曾经下定不婚的决心。
“王大哥,我怀过孩子!”
“啊,这,你!”
王兴一下子惊呆了,怀过孩子?
这赵夏荷不是没男人吗?怎么怀孩子,难道是未婚先孕或者是被人欺负了?
“这,孩子在那有多大了?”
王兴都觉得自己说话的声音都变了,他的心砰砰只跳,其实从开始看到赵夏荷的时候,他就对着姑娘印象深刻。
后面他发现赵夏荷心肠善良,会替人着想,而且干活麻利,还会算账做生意,他怎么看都觉得很喜欢。
但是却没想到赵夏荷居然有孩子了?
这,王兴脑袋嗡嗡响,有点接受不了。
“孩子二三个月没了,我以前的男人动手打我,没了,我后来就离婚了,我嫁过人,嫁的男人叫钱壮,住在红星公社那边,后来我就回了娘家,再后来就跟着弟弟来到城里,这店铺是我弟弟开的……”
赵夏荷说完这些话语,整个人都轻松下来了。
有些东西她根本就不想骗人,这王兴摆明对自己有点意思,把这些事情告诉他,也许他就会死心了。
挺好,这样她也不用在绞尽脑汁的告诉这王兴,她不想结婚,也不想嫁人,因为太苦了。
现在这一个人的日子就挺好的。
家族被灭,年幼的林荒被恶人追杀,却意外得到了孤儿院一个女孩的相救,与女孩相处的几年是林荒一生最快乐的时光。可是后来,他的行踪被仇人发现,一把火烧了福利院,林荒大难不死,机缘巧合下加入军队,戎马数载终成一代战神。这一次,他回归,一要报恩,二要报仇,却没成想回国的第一天就把当年那女孩的亲妹妹...
未来的世界中人类由于不可调和的理念冲突分裂成为对立的泰伦和塞伯利安两个新种族爆发了以灭绝对方为目的的灭族战争,战败的泰伦一方为了弥补压倒性的战力差距生产了大量克隆士兵作为兵源,然而战争中克隆士兵大批叛变,泰伦战败的形势已经不可逆转,主角作为最后保持忠诚的克隆士兵参与了保存泰伦最后火种的计划。计划即将施行时敌对派系塞伯利安来袭,主角尽管努力抵抗依然没能保存下大多数准备冷冻储存挨过接下来几千年的泰伦人,绝望中最后一位泰伦生存者将自己的身体和主角对换寻求一死,主角成了唯一在战争中幸存下来的战败者。几千年后时光荏苒,主角在巧合下被新世界的人类唤醒,赫然发现世界文明已经退化成原始的形态,而原本与泰伦争夺地球的塞伯利安人也离开了地表在太空中对地上发生的一切呈观望态势,主角为了追寻自己冷冻睡眠这几千年地上都发生了什么,跟唤醒自己的冒险者一起踏上了一段身不由己的奇幻之旅。...
简介先婚后爱蓄谋已久暗撩荷尔蒙爆棚旗袍冷艳经纪人(小白兔)VS禁欲闷骚京圈大佬(大灰狼)江祈年是影帝,姜栀是他经纪人。姜栀以为他是她的救赎,殊不知他是她的噩梦。他生日那天,她准备给他一个惊喜,却亲眼看着喜欢了五年的男友和当红女演员纠缠在一起。只是她不曾想,分手的第二天,她火速和京圈人人敬畏的大佬商池领证了。刚结婚时,她以为男人冷漠不近人情只把她当佣人,不然怎么会刚领证就出差?结婚中期,她发现男人无时无刻在散发魅力,宛若孔雀开屏结婚后期,她才明白过来,男人一开始就步步为营,引她入套!!!重点是,男人为了击退情敌。骨节分明的手不耐地扯了扯领带,露出脖颈处若隐若现的印子。他凑到她耳边,深眸紧盯着对面的江祈年,唇角邪魅一勾。宝贝,下次能轻点?姜栀,幼不幼稚?!!不过,看着江祈年气绿了的脸,还挺解恨?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蓄意引诱,禁欲老公他又野又撩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你救了我,我让我爹地以身相许!宁夕意外救了只小包子,结果被附赠了一只大包子。婚后,陆霆骁宠妻如命千依百顺,虐起狗来连亲儿子都不放过。老板,公司真给夫人拿去玩?难道夫人要卖公司您也不管?卖你家公司了?大少爷,不好了!夫人说要把屋顶掀了!还不去帮夫人扶梯子。粑粑,谢谢你给小宝买的大熊!那是买给你妈妈的。老公,这个剧本我特别喜欢,我可以接吗?陆霆骁神色淡定可以。当天晚上,宁夕连滚带爬跑出去。陆霆骁!可以你大爷!!!...
一个平凡的少年,意外发现家传绝学千金要方,从此医行天下,救死扶伤。我有一双妙手,可救人,亦能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