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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1 新中式鱼饭炸鸡西瓜(第1页)

“起酥油这么快就已经具备大规模生产能力了?似乎是有些快啊!不过,的确……买地早就会制备氢气了,如此一来,氢化植物油实际上也只是一个成本的问题,就算不能铺开贩卖,但供应一小部分餐馆所用,当是没有什么问题。估计,这也是他们在实验口感,买地是惯常如此的,刚弄出来,就是特供,昂贵无比,逐渐再往下铺开,就如同那木轮自行车,现在已经是州县略微殷实的人家都可以买得起的东西了。”

“如今奢侈的变成橡胶自行车了,不过,需要的分数已经很少,不再限购,现在用分数兑换的成了油晶布。或许到明年这时候,油晶布也没那么稀少了,这种植物奶油,也成了兑换的新宠。”

两兄弟低声谈笑,言语间全是一副对买地的生产能力了如指掌,视野高远的样子——这也的确是实情,他们所见到,所收到的资讯,哪怕是在这个自助餐厅里,那也是最多最全面的,毕竟,所占的位置不同,大家的身份不同,而且,不夸张地说,在如今天下所有外番首脑之中,敏朝皇帝和信王这两个皇室成员,也是最为博学,对于新式学识最是了解的。

如果隐姓埋名去参加考试,皇帝起码也是高级建筑师,除此之外,至少还能考上化工厂的初级操作员,经过短暂的实习,中级工甚至是高级工都不在话下,而信王本人除了制作仙画的长材之外,理工知识也极为丰富。比如钱芳英一无所知的植物油氢化工艺,他就能说得头头是道,甚至连理论生产工艺都如数家珍:要说起来,制备氢化植物油的确不算难,首先,电解水制备氢气,其次通过反应介质,让植物油和氢气在150c产生反应,最后再用活性炭或者白土过滤一遍,吸收掉杂质,就能制成如奶油一样会凝结的氢化植物油了。别说买地的工厂,就连皇帝自己都能搞出来,在实验室,这些都不是什么难得的设备——首先,先要有电,有了电那就好说了。

不过,能在实验室制取,这和能大规模生产,是两件截然不同的事情,就连买地有时候也不是能够轻易跨过这道障碍的,就像油晶布,很明显这东西前途无量,如果能把价格往下打一打,别的不说,所有外裙的面料市场眼看着就要变天了,但这东西面市数月,价格依然高昂,这就可以知道,买地目前为止没有掌握量产的办法。

至于这氢化植物油,它对市场的冲击,倒没有油晶布那么大。毕竟人人都要穿衣,但以如今的民生来说,并不是每个人每日都要吃油的——连吃油都是如此,就更不必说更进一步的奶油蛋糕、奶油点心了。它的普及,无非就是在一些热带地区,有了售卖奶油点心的可能,或者令一些糕饼保质期略微延长几日,让炸物用油更耐久,更不容易发苦生烟……但与此同时,除开沿海这片富庶地方,内陆的州县最大的问题是没有足够的食用油哩。

这种改变,对于整体民生来说,意义是颇为细微的,而且由于填补的是一块空白,还不像是油晶布这样,会直接对传统丝织业造成冲击。这么说起来,南洋那简直是无穷无尽的种植园中,出产的棕榈油,它的产量提升,对民生的改变意义还更重大一些。

因此,信王和皇帝谈论此事的口吻也很随意,只是感慨着买地的技术进步简直令人目不暇接,这都已经十余年了,最初的新鲜东西,比如高产稻、牛痘等等,如今已经成为了民间司空见惯的事物,甚至大家都很习惯于每年向买活军买种子了,而到了现在,新产品非但没有休止,反而还在各种令人意想不到的地方开花结果,猛然间冒了出来。哪怕是他们这样消息灵通,对买地又极为关注的人,隔一段时间也还是会吃上好几惊呢!

就说今日吧,除开这个植物奶油小蛋糕之外,皇帝就被这琉璃砖照壁所体现的美学给深深吸引了,认为这种色彩浓淡渐变的效果,吸取了水墨丹青的精华,而且在建筑风格上,是一个创举——琉璃砖,这是华夏自古以来的好东西,包括如今铺地的金砖、青砖也是如此,它能和买地这里新式的水泥,形成一种美学风格上的调和,可说是买地新式水泥建筑兴起后的第一次,这证明钢筋水泥这种新式建筑材料,也可以融合进传统的建筑审美中,形成一统,这在建筑这个行当实在是一件大事。

当然了,这国宾馆六层高楼的技术含量,对皇帝来说也是足够让他痴迷的了,他不但仔仔细细地把内置的装修研究了个遍,还迫不及待地去瞻仰了大图书馆,在建中的大博物馆,当然也少不了羊城港的新城区,如他预料的一样,这一次出使之旅,可谓是一解千年之恨,多少遗憾都得到了弥补。

他和弟弟一起,启航在南海兜了一圈(当然且还预约了明轮船),二人微服私访,如平常人一般,想去哪里去哪里,想吃什么吃什么,除了身边那七八个侍卫甩不脱之外,自由自在的感觉近乎从未有过——就像他不是皇帝一样!

在他私心里,所感受到的还有另一种诧异——当然,平素里他也有痛吟‘长恨此身非我有’的时候,但在动身来买之前,偶尔皇帝也会在想,虽然他痛恨着这个名分对自己的束缚,但真到了失去的那一天,会否又茫然无措,完全无法习惯这自稚龄不知事时起,便被套在头顶上的框子,离去后的生活呢?

虽然他觉得应当不会,毕竟他早已出宫居住,所感受到的也唯有解脱,可心中却又觉得或许也未必如此简单,直到来了羊城港,和信王一起走街串巷,这才惊异地发觉,自己居然真是只感到了自由,而没有丝毫的失落,饮食起居上,和普通百姓比并未多了一丝特权,可他却觉得这样的日子,比独处于龙舟之中,百无聊赖地看着两岸的景色缓缓移动,在锦衣玉食中所感受到的陈腐、不耐与无奈要好得多了!

买地这里……万事万物的确都是生机勃勃的,这是敏朝无论如何也无法学到的气质,作为逐渐实至名归的最高统治者,虽然从未真正参与,但对于敏朝的风貌,他是看得最清楚的,也最明白其中的差距。就像是牛车永远无法和水泥路上的蒸汽拖拉机相比,买地的发展速度是指数型增加,而敏朝的线性速度,又怎能与之相比?直到身处其中,亲眼目睹,他也算是把自己的推测落实下来,像是对列祖列宗,对于那无形间强加于自己的责任有了一个交代——他是真的尽力了,时不予我,奈之何如?

自然了,在那些死硬派的视野中,皇帝就算是把自己的一颗心给剖出来,他们也会恨铁不成钢地斥之为‘乐不思蜀’,把他当成扶不起的阿斗,皇帝也肯定,天下人大约有九成九,都会认为自己坐上这把交椅,表现得会比他优异得多。甚至就是身边的弟弟……嗯,信王倒不至于,他是知道做皇帝是什么滋味的,对于眼下的日子喜爱非常,他们两兄弟的心,在这件事上倒是在一块了。

但除了弟弟之外,恐怕所有人都认为他是耽于玩乐的昏庸之君,断送了大好江山基业,没能把买活军扼杀在襁褓之中,以至于如今有了这番局面,却还不以为耻地跑来祝贺买活军的定都大典——‘亡国之君啊’!大多数人,都会如此痛心疾首地发出嚎叫吧。

皇帝对此,是早有预料的,而且丝毫都不在乎,因为他知道这样的人也不会太多,发出的声音也不会太大。有资格这么指责他的人,早就都被解决得差不多了:宗亲,不多说了,哪有藩王无劣迹的?只要有劣迹,那就看有没有人罗织罪名、搜集证据了。只要证据确凿,根据备案法令,买活军就是要收拾他们的。他和谢六姐默契配合,挥起屠刀把大江以南的藩王基本连根拔起,杀了个干干净净。如今还存活的宗亲,早就吓破了胆,规行矩步、谨言慎行,生怕自己要敢骂皇帝一句,转头就被买活军收拾了,就算还在大江以北又如何?只要知道有人会来收拾即可,江北还离京城近些,方便精锐营出动。至于是不是买活军——还不是凭一张嘴来说!

听说现在,藩王府所在的州县,许多百姓都已经回流了,因为藩王不但不占耕地了,而且遇到灾害什么的,还屡屡赈灾助民,邀买人心什么的。更有很多藩王主动拆毁藩王府中的豪奢建筑,唯恐落下话柄,这就是江南宗亲们死得其所,死得有意义有价值的地方了。皇帝当然也因此得了清静,很少听到来自宗亲藩王的指责。

至于文臣,这又分了两种,一种是南臣——这是已经彻底式微的一支,除了私底下发发牢骚之外,已经掀不起任何风浪,因为之前的‘大逆’案,南臣中的清流几乎被连根拔起,再加上江南尽入买地,这些人已无根基。余下的一些北臣,也都成为缩头乌龟,只敢私下资助一些没有功名的清流,主要火力也在于和南面的新式学派唇枪舌剑,平素也腾不出手来给他这个君主玩什么‘一字褒贬、春秋笔法’了。

没有言臣啰嗦,他的心情便全然不会受到干扰了,自从到达羊城港之后,便觉得天地之大,风物之宽,真不是从前困居京城所能想象得到的,如今犹如‘刘姥姥进大观园’,看着这个也好,那个也好,每一样都恨不得深深研究,却又还来不及,便见到了下一样新鲜,真是目不暇接,只能学那‘狗熊掰棒子’,掰一个丢一个了——便连这些俗语,也是来了买地才学会的,毕竟这刘姥姥是《红楼梦》的人物,而玉米棒子传入华夏铺开种植,也不过十数年,北方守旧的地方,连接受这东西都实属不易了,更别说联想出什么俗语来了。

别说旁人了,就是他自己从前想着,也想不到如今是多么快乐,简直犹如重回少年一般,他的行事也越发恣意——本来买地是给他准备了独立小楼的,可他不顾侍卫反对,坚持要独自住进国宾馆,同样,特意为他设的席面,皇帝也懒得吃,宁可和信王一起来吃这自助餐。只觉得从来未有过如此自在,便是平时不吃的东西,如今也愿意领略一二,也不为别的,就是为了凑热闹排个队,听着旁人对买地这些神奇物件的费解和赞叹,深悉原理的他,抿着嘴偷乐罢了!

若不是为此,昨日就已经吃过一次的奶油蛋糕,他是不会再来拿的,怎么说呢,这东西也分人,真正吃过牛奶油蛋糕的北方权贵,再吃这种植物奶油蛋糕,便觉得口味有点假,不知该怎么说,就如同刚才那食客所说的一样,有点挂喉咙,好像咽不干净似的,不像是牛奶油蛋糕,咽下去非常的顺滑,香甜不腻,一口气可以吃好几个。

当然,这也分个人的口味,信王就觉得,这种植物奶油蛋糕,小口小口慢慢品味,配上浓茶,也是不错,比较牛奶油蛋糕是另一种风味。反正皇帝自己是控制饮食的,对这种小点心,他已能做到浅尝辄止,甚至会感到口味过甜——长期控制饮食下来,他的口味比一般人都要淡得多了。

由于家族遗传病的顾虑,兄弟两人在饮食上都不是放肆饕餮之辈,早年间大啖烧烤的画面,已经仿若隔世了,在自助餐厅中,人人面前都摆着炸鸡腿、卤鸭翅,还有人撕咬着炸鸡架,认为比鸡腿更加好吃——其实,只看口味偏好,就可知道个人的来路了,那些贫瘠番地的使臣,根本不会青睐鸡架这种肉少的食物,全都是奔着肉厚的食品去的,炸鸡腿、夹沙肉、东坡肉、肘子,全都是他们的偏嗜,至于海鲜——这些没油水的东西!根本就不屑一顾!

主食这块,他们就偏好年糕、炒饭这些粘食,或者是油大的主食,还有一帮身穿白衣的高丽人,他们对现煮的油炸伊府面大有特嗜,偶然一人品尝过后,立刻大喜过望,呼朋引伴都去各装了一大碗来,还别出心裁地在里头加了大量的辣椒粉,又端了咸菜中高丽做法的泡菜来配,举着炸鸡腿眉开眼笑地吃面。

高丽地方,苦寒贫瘠,日子不好过,如此作态虽然令人发噱,却也在情理之中。再看那些本来出身买地的活死人,做派就矜持得多了,多数取一些炸物而已,夹沙肉这些罐头货,他们浅尝辄止,两个人边吃边聊的话,虽然没有酒,配着薄荷饮子啃的也是鸭翅、鸡架这些活肉多的小食,他们的热情主要在于炸物和奶油蛋糕。

至于皇帝两兄弟,连蛋糕都是尝尝味儿,面前摆的不是蔬菜,就是海鲜,餐厅中最新鲜的就是这两样食材了,蔬菜这里,黄瓜肯定是现摘的且不说,海鲜也有很多是羊城港特色的‘鱼饭’,就是渔民捕捉到海鱼之后,立刻在船上过盐水煮熟,沥干水分之后,形成最新鲜的熟鱼,直接就运到自助餐厅里来,这种鱼饭往往离水不过四五小时,算是在炎热天气之中,能品尝到最新鲜的海鲜了。吃起来坚实白嫩,蘸广府道这里,普宁县所出的一种鲜甜可口的南方豆酱食用,风味非常鲜美,这才是两兄弟认为自助餐厅中最堪赞赏的食材。

“在京城,也就是冬天的时候吃点天港送来的鱼,至于建新的大鳇鱼,虽然是坚冰冻着的,但一路送来都多久了,心底也是忌讳,如今他们渔民也很少去捕了,冬日都时新吃暖棚菜,总以新鲜现得为贵。”

“菜必定是越鲜越美,这小鱼配酱,就是要清淡而略有咸味最鲜了。”

信王和兄长的口味还是很相似的,主要是因为他们越是精研新学,尤其是新式医学,越发意识到自己家族大概是潜藏早亡基因,在饮食上都不得不仔细养生,对肥腻食物一概敬而远之,最喜清淡新鲜,信王对南方的饮食,推崇备至的除了海鲜以外,还有就是种类极为丰富的蔬果,两人拿着托盘,随意则了一处桌椅落座,倒也没留意恰好和刚才那个买地女坐在附近——

买地这里,如今特产许多行为狂妄的女子,有些是完全对世俗礼节不屑一顾,有些则是穷人乍富,礼仪难免有所欠缺,比如这女子刚才边走边啃黄瓜,拿到蛋糕之后,也不坐下,立刻重新排队,边排边吃,这些都是十分失礼的事情,不单单是违反了敏朝的礼仪,便连买地自己人也为之侧目,她自己则泰然自若,似乎毫无所觉。这在敏朝,属于‘失仪’,而且是在洋番使臣云集的半公务宴饮场所失仪,后果是相当严重的,御史都能弹劾,但买地对于礼仪可以说是十万分的不注重,所以也就滋养出了这种种‘非礼’的行为,这是风气的不同,也只能逐渐适应接受了。

兄弟两人,品着薄荷甘草饮子,信王还取了凉茶来向皇帝介绍,表示这种苦药汤是值得细品的,可以让人适应羊城港的地气,同时又屈指说起了他们见到的新鲜蔬菜和花卉,这里有许多都是北方难得一见的,“尤其是水果,南洋乃至羊城港一带,比北方实在是丰富太多了,也远超武林一带。我们京城一带是最吃亏的,再往北到了建新,野果又多起来。今日我们主食少用,稍后去取水果尝尝。”

皇帝人还算魁梧,坐直了头要比隔断高,分明见到那个女狂徒一边卡兹卡兹的嚼黄瓜,一边竖起耳朵显然又在偷听了,心里想道,“可怜这‘刘姥姥’,也是没见过什么世面,恐怕都不知道鲜果区那些果子是怎么吃的。”

既然在这样的餐厅吃饭,也不会说什么私密话儿,虽被偷听他也并不计较,而是笑道,“可不是好?不瞒你说,早就听闻买地生产水果,但除了罐头之外,鲜果竟是全没有吃过,有些真得你来解说一二,否则都不知道该怎么吃,只认得寥寥几种,比如——”

他往鲜果区看了一眼,不免也是失笑道,“比如这西瓜,到底也是买地种得好,你瞧高丽、东瀛他们的使臣,简直为之迷醉狂热……这一人一大碟的取,好生惹人笑话,说实话,这西瓜也不过就是如此而已,真不知道他们怎么就这么爱吃!”

被他这样一说,信王还有那窃听的女狂徒,都扭头看去,果然见到一群小矮人捧着一大叠红彤彤的西瓜片,满面堆笑,透着狂喜般走去自己桌前。画面滑稽令人发噱,女狂徒当即偷笑起来,信王却是边笑边说,“兄长,你也是有所不知,这买地的西瓜,还有些不同凡响哩,你要是不信的话,我去取一片来,你品尝后便知了!”,

高手下山:无敌未婚妻  找个不会死的老公好难  模拟想辅佐女帝被拒成为乱臣贼子  顾眠谢恒  毛茸茸渣错触手反派后  我都无敌了,要你这系统有何用?  《甜爆!小作精又在撩哄大佬了》  完结《暴君总想生三胎》君墨临苏落落  我用平底锅砸翻玄幻江湖世界  三分瘾  鹰眼你是我的伙伴呀  完蛋!我养的小白脸是京圈太子爷姜辞忧薄靳修  综漫夫妻生活观察日记  离婚烂仔带两娃,你竟突然成神豪  过敏  我、大反派和龙傲天男主的极限拉扯  在年代文里卖美食  重生之纵横政海  世家弃女,腹黑相公宠不停  雪中:酒色财气?可我是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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