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00章 欺骗男人的感情这好嘛(第3页)

最重要的一点,

系统都没有提示孙晓刚是天选之子。

这不就明白的告诉王墨一。

孙晓刚就是个废柴嘛。

除非他走凡人流?

要不走废柴流?

那问题又来了,

王墨一身上只有一个神级心法,和一堆神级神通。

教给他也没用,

不是王墨一瞧不起孙晓刚。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可以说,如果没有系统,

王墨一表示,自己也会和孙晓刚一样,妥妥的就是一个废物。

所以,就是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的完全教给孙晓刚,他也学不会。

【要不等我好了以后,在这蓝星转转?毕竟既然出现了至尊骨,也许还真的有本土修仙人。到时候给他找一个最简单的让他试试?】

王墨一打定主意,

不过嘴上却说道:

“哎,教你也不是不行,只是你资质太差,悟性也不行。我会的没办法教你。”

孙晓刚闻言犹如霜打的茄子一般,蔫了。

“毕竟你的脑容量还没有你的耳屎多!”

噗嗤~~~~

孙晓刚闻言,

差点气的一口老血喷在病床上。

“叮咚,恭喜宿主扎人心窝,奖励50点反派点。”

王墨一呆滞了2秒,

随后激动的差点蹦起来。

多久了?

多久没有听到这个声音了。

王墨一一度认为系统根本就不是升级,

而是特么的中毒了。

看着面板上可怜兮兮的50点反派点。

王墨一泪流满面。

真的泪流满面!

孙晓刚察觉到病床的抖动。

抬起头看到泪流满面的王墨一,

一时间竟有些茫然+感动。

重回1988,趁白月光青涩和她谈恋爱  大明:剧透未来,朱元璋崩溃了  伊七年  偏离[港风]  影视世界从药神开始  四合院之我的生活主打个随心随性  父母被杀后,我化身恶魔复仇  复合?祁总天天火葬场!  揉碎春潮  从小学校长到地方大员  摄政王妃一声吼,满朝文武抖三抖  离婚坠崖,沈总拿着孕检单哭疯了  啊?我没点揍敌客全家桶啊?  惊!重生后竟然成为罗德岛博士!  变成丧尸后被前男友抓住了  神豪从军训主播开始  从炼丹术开始肝熟练度  白骨道人  让你回收废铁,你带回万吨级战舰  我以诗歌斩妖除魔  

热门小说推荐
穿越被大佬惯坏了

穿越被大佬惯坏了

老婆别跑,快到为夫碗里来!21世纪天才特工沈青禾,咚一下穿越成为东陵护国候嫡小姐,原以为可以吃香喝辣的。结果庶母欺,庶妹辱,真是老虎不发威当她是病猫么?一朝翻身,虐渣亲,斗渣男,大杀四方。可那个一次见面就将她视为所有物的男人是怎么回事?说好的铁血绝情呢,这位王爷你整天黏在身边真的好吗?...

为了不插秧,努力考科举

为了不插秧,努力考科举

现代SSS级研究员猝死穿越到大兴朝,身子一直体弱多病,养到六岁才被允许在地里捡稻穗,被晒的头脑发蒙的李景,觉得他这身体以后种地,有些悬,当即决定读书考科举,这他擅长,插秧还是交给专业的人吧!第二年,彼时已取名李意卿的某人自诩身体康复,兴致勃勃要插秧。怎么脚痒痒的李意卿脑子里闪过不好的预感,从水里抬起脚。嚯只见一只黑色蠕动的水蛭趴在他的脚趾缝里吸吮着。啊李意卿...

穿成团宠恶婆婆,逃荒路上开挂了

穿成团宠恶婆婆,逃荒路上开挂了

全能大佬盛姒继承了祖传的农场后意外穿越成了农家恶婆婆,糟心的是他们正在逃荒的路上,没吃没喝。盛姒倒是不怕,列祖列宗保佑,随身农场良田百亩,瓜果飘香,吃喝是不愁的。可头疼的是一群不省心的儿女。大女儿唯唯诺诺,被夫家厌弃。大儿子重男轻女一心想要生个儿子。二儿子两口子加起来一万个心眼子。三儿子傻,四儿子哑。小女儿刁蛮任性,眼瞎心盲死活要嫁给个渣男。倒霉的盛姒也有运气不错的时候,意外救了个男人,居然是个神秘大佬。面对穷追不舍的男人,盛姒表示咱俩不配。许望安微微一笑你是女人,我是男人?怎么不配?你克夫,我克妻,天生一对,天造地设,天长地久,天天在一起...

离婚后,前夫膝盖跪穿求复合

离婚后,前夫膝盖跪穿求复合

江晚月嫁给盛泽琛3年,这3年里,盛泽琛从来都只把她当替身。两人3周年结婚纪念日,盛泽琛只给了她一纸离婚协议,只因他的白月光回来了。江晚月为了腹中的孩子第一次誓不妥协,可她却受到了盛泽琛一次次令人绝望的打击...

我家老婆可能是圣女

我家老婆可能是圣女

江左有个貌美的老婆,可是她却经常出差。  去干嘛?  不是忙着给他带帽子,而是瞒着他降妖除魔去了。  得知真相的江左连连叹息,看来自己也坐不住了。  为了他美好的夫妻生活,江左只能暗中出手。  降妖除魔嘛,维护天地秩序嘛,没问题,老婆高兴就行。...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