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宿醉醒来脑袋还在疼,但是身上却干干爽爽,舒服极了,他端起床头柜边的水抿了一口,冰凉的温度滚进喉间,让脑袋一下就清醒了。
许知乐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果然有魏旸早上发来的微信,说自己上课去了,给他点了粥放在冰箱里,让许知乐自己起来热着吃。
许知乐挠了挠耳朵,突然想起。
他好像、似乎、应该是,在昨天一个冲动下,脱单了。
而且还是跟魏旸一起脱的单。
“操……”许知乐抓了抓头发,突然感到一阵头痛欲裂,刚息屏的手机又亮了起来,是魏旸发来的几条语音,许知乐点开,魏旸夹杂在人群嘈杂声里的声音响起:“还没醒吗?”
“还有一节课。”
“等我回去给你热粥。”
其实以前魏旸也是这么细心,但今天这感觉,总有种说不上来的滋味,前前后后两世算起来已经单身了快十多年的许知乐有些局促。
啊,原来这就是谈恋爱的感觉啊。
魏旸说回来给他热粥,许知乐还真躺床上等着他回来,一边划拉时间一边等,门外传来按开密码的声音时,许知乐掀开被子跳了下去,跟准备进屋的魏旸撞了个真着。
魏旸刚从外面回来,一身的凉气。
但许知乐直接扑过去抱住了他,直接把魏旸给抱懵了。
许知乐慢吞吞松开手:“呃……”
下一秒,他就被魏旸伸手抱进怀里,这小孩也就只穿了件卫衣,好在不硌人。
“好不习惯啊。”魏旸说,“你突然主动的话,我会把持不住的。”
许知乐脸颊一烫:“你说什么呢……我就是,我就是刷了一下朋友圈,人家就是说,情侣之间会做这些事情的……”
魏旸注意到他没穿鞋,于是松开许知乐,蹲到地上去把鞋拿给他,开口问:“还有吗?还会做什么事?”
“拥抱啊,可以表达喜欢……但是我们以前也经常拥抱啊。”许知乐穿好鞋,套了件大棉袄在身上,啪嗒啪嗒踩着拖鞋进了客厅,“也没什么特别的嘛。”
“又不一样。”魏旸说。
许知乐把粥从冰箱里拿出来,递给魏旸,让他放进微波炉里。
“哪里不一样?”许知乐问。
魏旸敛了敛眸,说:“表达的喜欢不一样。”
许知乐不敢问又什么不一样,他已经猜到会是个让自己又狼狈地脸红心跳的回答,于是扯开话题道:“我下午去公司,你在家里待着还是跟我一起去?”
魏旸叮好粥,端出来之后倒到一个常温的碗里,说:“跟你一起去。”
平行线 抗日之活着再见 独望 在他股掌之上(兄妹 古言 宠溺 强制爱 1v1 年上) 流放 青山在 废墟迷恋 您完全不按套路通关是吗 欲海折竹 闺蜜是绿茶怎么办?[穿书] 总有刁民想睡朕 男朋友从室友挑起 两小无猜 蛇头香【哨向·双C高洁·男妈妈】 命运交响舞 我装B你装纯 流光 所念长明 蓄意谋爱 棉棉的日常生活H
家族被灭,年幼的林荒被恶人追杀,却意外得到了孤儿院一个女孩的相救,与女孩相处的几年是林荒一生最快乐的时光。可是后来,他的行踪被仇人发现,一把火烧了福利院,林荒大难不死,机缘巧合下加入军队,戎马数载终成一代战神。这一次,他回归,一要报恩,二要报仇,却没成想回国的第一天就把当年那女孩的亲妹妹...
未来的世界中人类由于不可调和的理念冲突分裂成为对立的泰伦和塞伯利安两个新种族爆发了以灭绝对方为目的的灭族战争,战败的泰伦一方为了弥补压倒性的战力差距生产了大量克隆士兵作为兵源,然而战争中克隆士兵大批叛变,泰伦战败的形势已经不可逆转,主角作为最后保持忠诚的克隆士兵参与了保存泰伦最后火种的计划。计划即将施行时敌对派系塞伯利安来袭,主角尽管努力抵抗依然没能保存下大多数准备冷冻储存挨过接下来几千年的泰伦人,绝望中最后一位泰伦生存者将自己的身体和主角对换寻求一死,主角成了唯一在战争中幸存下来的战败者。几千年后时光荏苒,主角在巧合下被新世界的人类唤醒,赫然发现世界文明已经退化成原始的形态,而原本与泰伦争夺地球的塞伯利安人也离开了地表在太空中对地上发生的一切呈观望态势,主角为了追寻自己冷冻睡眠这几千年地上都发生了什么,跟唤醒自己的冒险者一起踏上了一段身不由己的奇幻之旅。...
简介先婚后爱蓄谋已久暗撩荷尔蒙爆棚旗袍冷艳经纪人(小白兔)VS禁欲闷骚京圈大佬(大灰狼)江祈年是影帝,姜栀是他经纪人。姜栀以为他是她的救赎,殊不知他是她的噩梦。他生日那天,她准备给他一个惊喜,却亲眼看着喜欢了五年的男友和当红女演员纠缠在一起。只是她不曾想,分手的第二天,她火速和京圈人人敬畏的大佬商池领证了。刚结婚时,她以为男人冷漠不近人情只把她当佣人,不然怎么会刚领证就出差?结婚中期,她发现男人无时无刻在散发魅力,宛若孔雀开屏结婚后期,她才明白过来,男人一开始就步步为营,引她入套!!!重点是,男人为了击退情敌。骨节分明的手不耐地扯了扯领带,露出脖颈处若隐若现的印子。他凑到她耳边,深眸紧盯着对面的江祈年,唇角邪魅一勾。宝贝,下次能轻点?姜栀,幼不幼稚?!!不过,看着江祈年气绿了的脸,还挺解恨?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蓄意引诱,禁欲老公他又野又撩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你救了我,我让我爹地以身相许!宁夕意外救了只小包子,结果被附赠了一只大包子。婚后,陆霆骁宠妻如命千依百顺,虐起狗来连亲儿子都不放过。老板,公司真给夫人拿去玩?难道夫人要卖公司您也不管?卖你家公司了?大少爷,不好了!夫人说要把屋顶掀了!还不去帮夫人扶梯子。粑粑,谢谢你给小宝买的大熊!那是买给你妈妈的。老公,这个剧本我特别喜欢,我可以接吗?陆霆骁神色淡定可以。当天晚上,宁夕连滚带爬跑出去。陆霆骁!可以你大爷!!!...
一个平凡的少年,意外发现家传绝学千金要方,从此医行天下,救死扶伤。我有一双妙手,可救人,亦能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