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兴致勃勃地蹲在自家破茅草屋熬了个大夜,打着手电筒,把背包里的东西基本梳理了一遍,才心满意足地睡觉。
第二日他起得很早,啃了个压缩饼干,又从背包里翻出小几样东西,便朝着清水镇上走去。
清水镇地处渝州边界,渝州四面环山,易守难攻,算是这乱世中较为安宁的一方天地了。
但这平和也不过表面看来罢了,徐书刚一到了镇上,就瞧见一群畏畏缩缩聚在一起的乞丐。
这些都是从邻近几个州逃难聚集而来的流民,一个个骨瘦如柴,瞧见稍微有钱的人就下跪求着赏口饭吃。
尚且有些精力、运气好的,勉强能寻个短工的活儿,养活自己。
运气不好的,便只能做个乞丐,吃了上顿没下顿,待到大雪落下,就是冻死骨的命。
徐书只看了几眼,便不再看。
一月前他穿越来这世界,是凭着自己三寸不烂之舌和背包里翻到的一个玉镯子,才求得村长的帮助,暂时找到了落脚之处。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又因为他自后世穿越而来,站在无数巨人肩膀之上,算术功底十分了的,才能从一众读书人中脱颖而出,勉勉强强拿到账房先生的工作,这才安定了下来。
但脱颖而出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徐书至今还记着面试那天,没被选上的人看他的眼神写满了不可置信,心灰意冷,嫉妒到发狂的情绪。
可徐书能怎么办?他自顾不暇,只想活命。如果可以,还希望能活得好一些。
徐书朝着当铺走去。
初来乍到情况紧急,他当时卖了背包里那玉镯子,只得了五两银子和在村长家住一个月的机会。
不过村长那一家也实诚,明明白白告诉徐书,这镯子来镇上卖肯定不止这个价钱。
徐书昨晚便又翻背包,找了两个出来。
金银首饰、玉器这类东西在末世是最不值钱的,徐书是个大男人,本是没这些东西的。
但上次他过生日,研究所一个女同事一股脑给他塞了一堆,说是哪怕不喜欢,不值钱,以后留着娶老婆也成。
虽然徐书对爱情毫无憧憬,但也不会不给人留面子,当即便道谢,塞进了背包里。
到了现在,却是用到了。
徐书面无表情地将那两个玉镯子递出去,语气微沉:“家逢变故,老板给个价吧。”
那老板一听这话便明白,也不多问,只是细心打量起徐书递来的镯子。
成色自然是好的,最终拍价,两个镯子共五十两。
徐书默默算了一下,这地方一两银子约等于末世的五百块钱,五十两便是两万五。
徐书接受了,也没讨价还价,当即点了头,拎着那五十两碎银去了。
他又来了布行。
他现在身上这衣裳,是村长送他的旧衣,质量倒也说得过去,只是实在有些小,而且不过就两件。
因而一安定下来,徐书就上镇里这布行扯了几匹布,加了些手工费,约着几日后来取。
他身量高,做两身秋装,两身冬装,还做了两床棉被,选的都是结实舒坦的棉布,算上棉花、手工费,拢共花了一两。
徐书当时觉得心疼,现下兜里有钱,倒也稍稍平衡了些,总归这些都是必需品。
他很快取了衣裳,出门又往书行去,却在路过一家高楼时,瞧见街上人群相聚。
徐书长得高,一米九的大高个子,哪怕是在人堆外围,也一眼瞧见了那中心的事儿。
楼门口站着个衣衫不整的男人,按着古人的话,便是只穿着里衣。
那男人一脸愤怒,指着一个打扮花哨的中年妇人大骂道:“你们明早不把人带来,就等着对簿公堂罢。”
这世界的字都是简体,徐书便看了一眼那楼上挂着的牌匾,上写着“宜春楼”三个大字。
二楼窗前站着不少姑娘……甚至还有男人,一个个穿红戴绿,扒着窗户看热闹,看着看着,便朝着人堆儿里喊:“公子,赏脸来玩吗?”
开局赐死未来女帝,我昏庸就变强 仙门遗孤 村野之乱 七零:科研大佬霸道爱 修真万年归来 凡人修仙之混沌造化诀 我的红颜,都来到了现实 隐之实力者 幻域苍穹记 明纱 错撩后,总裁失控 穿越之我在末日美利坚当军阀 开局一支股,赚个万亿资产 八贤王偷听傻王妃心声上了瘾 九州,开局忽悠项羽做我哥 幽灵神珠 玄幻:开局百亿倍增幅的我无敌了 小郡主成长手册 飞刀圣剑 重生后她也不选择做好人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南无思居然穿书了,谁能告诉她穿成无敌丑女怎么办?幸好她也有金手指,是个成长变美系统。肤白貌美大长腿,想要啥就有啥。系统商城开启,华服首饰化妆品,应有尽有。渣男太子还想娶她,呸,她才不嫁。自家有权有势,自己还变美了,想要啥男人没有。谁知道捡了个瞎眼王爷。王爷思思你是不是也嫌弃本王是个瞎子?南无思我没有我不是别瞎说哦。...
精神科医生李卿接待了一名自称创世神的精神病人,病人诉说着自己穿越的经历李医生,我发现我具备了一个超能力,我在这个房间里创造一个微观文明,并不止一次发动大洪水灭世,灭绝他们的苍生,但是我马上要死了,即...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年代团宠学霸萌宝 沈溪穿书后,发现自己是个抛夫弃子的恶毒女配角色。 原主是个下乡来的城里知青,嫁给男主后,得到回城的机会,果断抛夫弃子,跟城里的小白脸跑了。 沈溪了解剧情走向后,差点一巴掌拍死自己。 一双儿女那么可爱,她竟然嫌弃? 丈夫身材好,颜值好,她还嫌弃人家身强力壮? 霍明川看着越发温柔细致的媳妇儿,有点把持不住了。 乡下糙汉泥腿子vs城...
家族被灭,年幼的林荒被恶人追杀,却意外得到了孤儿院一个女孩的相救,与女孩相处的几年是林荒一生最快乐的时光。可是后来,他的行踪被仇人发现,一把火烧了福利院,林荒大难不死,机缘巧合下加入军队,戎马数载终成一代战神。这一次,他回归,一要报恩,二要报仇,却没成想回国的第一天就把当年那女孩的亲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