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墨兰,你发现的,你命名。”
“建兰山?那条大河咱们给命名为‘湛江’。蓝河和湛江。”
“挺好……但是,那里是平原,只有一个小山包,应该叫‘建兰平原’。”
“那就叫建兰平原!”
墨兰欢快接受建议,道:“龙柏,咱们现在有香兰山,墨兰山、南酸枣山、建兰平原四块领地了。那咱们是不是可以考虑,再培养一只蚁王或者花螳战士?”
龙柏:“不要蚁族。你庇护一些兰花螳螂,培养花螳战士吧。”
墨兰:“为什么不要蚁族?”
龙柏:“每一只蚁王都需要占据足够大的领土,以获得足够多的食物来养活自己的王国。”
“是的……”墨兰:
“那我就多庇护一些兰花螳螂,若成功培养出花螳战士,咱们就安排在墨兰山生活。离得近,咱们随时可以过去看它。”
龙柏不说话。
兰花螳螂在自然界数量稀少,而且不好养。
花螳战士可没那么容易培养出来。
在万族大陆,都是很多很多种甲壳颜色艳丽的螳螂部族共同组成了花螳王国,好像还没有墨兰所属的兰花螳螂部族。
墨兰自己也清楚,又说道:
“龙柏,咱们继续寻找,肯定还会发现很多没有虫族战士的原力点……”
“我记得,你说过,商队还做虫口贸易生意?”
“是的。”
龙柏明白墨兰的意思,叹道:“墨兰,首先,这些虫都比较贵,目前,咱们与商队的交易中,处于入不敷出的负债状态;其次,咱们也没有那么多的资源去培养小战士。”
龙柏严肃道:“再其次,商队将不同的虫带到其所属部族,有同族长辈关照,有大量同族一起玩耍交流,是可以很好地生活下去的。咱们买回来,安排在与世隔绝的原力点独自生存,没有交流的伙伴,哪里也去不了没有自由,这不是坑虫吗?”
“确实呀……”
墨兰有些不甘心,问道:“龙柏,咱们可以买像你这样的,没有同族愿意收留,商队卖不出去的虫呀。”
龙柏:“……”
像我这样的?龙柏气道:“雄性蚁王的诞生概率极低极低极低,比神赐之种还要稀罕!稀世罕见!”
气过之后,龙柏松口,道:“将来富足了,跟落藜问问,但不要抱太大希望。”
“雄蚁之外,只要能找到同族的,都会被接纳。纵使鬼扇那样的,在万族大陆没有木坚甲部族,那也可以在其他近亲甲虫王国境内扎根。若土地允许,还可以发展自己的部族。”
“这样呀……”墨兰高涨的情绪低落下去,不甘心问道:
“那你呢?龙柏,你又是怎么回事?”
“我?”
紅妝天下 重生之哈上妖孽上司(限) 大唐第一将 鬼迷心窍 青色荆棘 这个人偶师不太正常 灼芙蓉(限) 倾箫乱 夏日焰火 完结+番外 占有月亮(姐弟骨科) 配種日記 相遇于三千清水文中 绝对调教之军门溺爱 魔女大人,请不要再复活我了! 化演诸天 三国之北地枭雄 月色三分 我的兽欲老公(完) 隐婚老公,晚上见! 师娘,请自重
家族被灭,年幼的林荒被恶人追杀,却意外得到了孤儿院一个女孩的相救,与女孩相处的几年是林荒一生最快乐的时光。可是后来,他的行踪被仇人发现,一把火烧了福利院,林荒大难不死,机缘巧合下加入军队,戎马数载终成一代战神。这一次,他回归,一要报恩,二要报仇,却没成想回国的第一天就把当年那女孩的亲妹妹...
未来的世界中人类由于不可调和的理念冲突分裂成为对立的泰伦和塞伯利安两个新种族爆发了以灭绝对方为目的的灭族战争,战败的泰伦一方为了弥补压倒性的战力差距生产了大量克隆士兵作为兵源,然而战争中克隆士兵大批叛变,泰伦战败的形势已经不可逆转,主角作为最后保持忠诚的克隆士兵参与了保存泰伦最后火种的计划。计划即将施行时敌对派系塞伯利安来袭,主角尽管努力抵抗依然没能保存下大多数准备冷冻储存挨过接下来几千年的泰伦人,绝望中最后一位泰伦生存者将自己的身体和主角对换寻求一死,主角成了唯一在战争中幸存下来的战败者。几千年后时光荏苒,主角在巧合下被新世界的人类唤醒,赫然发现世界文明已经退化成原始的形态,而原本与泰伦争夺地球的塞伯利安人也离开了地表在太空中对地上发生的一切呈观望态势,主角为了追寻自己冷冻睡眠这几千年地上都发生了什么,跟唤醒自己的冒险者一起踏上了一段身不由己的奇幻之旅。...
简介先婚后爱蓄谋已久暗撩荷尔蒙爆棚旗袍冷艳经纪人(小白兔)VS禁欲闷骚京圈大佬(大灰狼)江祈年是影帝,姜栀是他经纪人。姜栀以为他是她的救赎,殊不知他是她的噩梦。他生日那天,她准备给他一个惊喜,却亲眼看着喜欢了五年的男友和当红女演员纠缠在一起。只是她不曾想,分手的第二天,她火速和京圈人人敬畏的大佬商池领证了。刚结婚时,她以为男人冷漠不近人情只把她当佣人,不然怎么会刚领证就出差?结婚中期,她发现男人无时无刻在散发魅力,宛若孔雀开屏结婚后期,她才明白过来,男人一开始就步步为营,引她入套!!!重点是,男人为了击退情敌。骨节分明的手不耐地扯了扯领带,露出脖颈处若隐若现的印子。他凑到她耳边,深眸紧盯着对面的江祈年,唇角邪魅一勾。宝贝,下次能轻点?姜栀,幼不幼稚?!!不过,看着江祈年气绿了的脸,还挺解恨?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蓄意引诱,禁欲老公他又野又撩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你救了我,我让我爹地以身相许!宁夕意外救了只小包子,结果被附赠了一只大包子。婚后,陆霆骁宠妻如命千依百顺,虐起狗来连亲儿子都不放过。老板,公司真给夫人拿去玩?难道夫人要卖公司您也不管?卖你家公司了?大少爷,不好了!夫人说要把屋顶掀了!还不去帮夫人扶梯子。粑粑,谢谢你给小宝买的大熊!那是买给你妈妈的。老公,这个剧本我特别喜欢,我可以接吗?陆霆骁神色淡定可以。当天晚上,宁夕连滚带爬跑出去。陆霆骁!可以你大爷!!!...
一个平凡的少年,意外发现家传绝学千金要方,从此医行天下,救死扶伤。我有一双妙手,可救人,亦能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