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十二章好狗不挡道(第2页)

六百米开外有一处比较开阔的洼地,遍地都是枯黄灌丛,零星有几棵大冠幅的树木。

鬣狗群正在分食一只狼。

趾高气昂的态度,全然无视了就在旁边焦躁地等待机会准备再度进攻的狼群。

路山晴死盯着那些鬣狗,莫名有些牙痒痒,粗略地数了一下的都有叁十多只,对比成员只有二十个的棕狼狼群确实战力碾压。

何况,现在应该不是二十了,死的死伤的伤。

好狗确实不挡道,挡道的是鬣狗。

斑鬣狗是典型的母系社会,族群会由一位雌性带领。正在吃狼尸的这几只都是雌性,族群里的主要战斗力。

中间时不时发出警告声来护食的显然就是首领,体型最大,身长叁米有余,周身土黄色长满黑色斑点,前肢长后肢短,背脊壮硕,脖颈异常粗壮,耳朵大呈方圆型,头部至后颈部生有一丛鬣毛。

从个人感观层面考虑,鬣狗很丑而且性情不好。对比狼群的分工有爱式家庭社会观念,它们更倾向于建立靠霸凌确定权威的族群模式。虽然人类无从置喙动物习性,但心里总是免不了作出高下之分。

从基地安全角度考虑,阿尔法森林需要有稳定的食物链层级构成,具体是什么物种只需要衡量两个方面:稳定程度和狂躁程度。前者是看能不能共存,后者是看能不能被消灭。

综合考量后的结果就是,狼群要保,鬣狗要杀。

一豹一蛇都不约而同等着路山晴做决定。在他们看来,显然是狼的威胁性小,半路遇到的那只别管是装的还是真的,都没有明显的敌意。而鬣狗看起来可不像狼那样和谐,甚至能沟通。

肯定先杀鬣狗这种危险的。

在亲眼看到路山晴和小狼互动之前,他们还没有与变异兽建交的观念,出任务根本不会试图和变异兽交流。一是要以完成任务为目标,二是骨子里还保留着做人的傲慢。

不知不觉中,路山晴的态度也在潜移默化改变他们的心态。

路山晴倒没有想别的什么,她出手前考虑得很简单。首先判断敌我力量,其次判断敌方态度,最后决定我方态度。

当然她这次把狼群也算进友方了,棕狼还是可以相信的,隔壁的黑狼就不一定了。

明明是鬣狗入侵,管你们狼群之间有过什么嫌隙,都要一致对外才能震慑敌人,结果现场压根就是查无黑狼。她忿忿地在心里拉踩了一番。

遇到问题不能考虑得过于理想化,这一点路山晴还是懂的,所以很快就理智地算了下自己这边叁人的战力。

黑豹应该挺能打的,体型这么大。角蝰有点吃亏,但是有场地拟态优势,还能用毒,也能打。她两把匕首一拿,冲进去还不是一刀一个小朋友,能打能打。

简单粗暴地决定了,等狼群什么时候动作,他们就一起上,之后各打各的。

堕落的安妮塔(西幻 人外 nph abo)  永恒主宰重修  女配在年代文吃瓜日常  娇软美人穿成对照组后咸鱼了[七零]  和Alpha联姻失败后  猫猫消防员养两脚兽  契神兽,炼神丹,众神膜拜九少爷  穿成八零军嫂,炮灰女配开启逆袭  抄家提前开溜,我搬国库逃荒末世  折断玫瑰  漫长的雨季  她注定被护妻奴攻略  快穿之我的潇洒人生  温得和克之秋[先婚后爱]  栀子味的夏天  娇娇小姐是大佬  末世我是丧尸想干啥就干啥  天下拢共就这点钱,你用了八成?  港娱:功夫之王  遥遥万乡  

热门小说推荐
至尊天子

至尊天子

特种兵穿越成为皇帝,却不想奸臣谋朝篡位,异族虎视眈眈。赵构只好举起屠刀,杀奸臣诛朋党灭敌国讨扶桑。匹夫之怒血溅三尺,天子一怒伏尸百万...

江湖是怎么没的

江湖是怎么没的

一个低情商,一个真小人,却阴差阳错成了武林盟主。朝廷中暗流涌动,江湖上风云变幻,一场阴谋布局之下,看俩逗逼如何祸乱江湖!...

侠客时代

侠客时代

未来,至白七日之后,人类觉醒真气。侠客魔道横空出世,正邪冲突,日渐焦灼。八字至阴,亡神入命,有此命格者必为一代魔头。少年命途多舛,际遇诡谲,难入侠道。不成侠,不为恶,不怨天尤人,不自甘沉沦。前方孤绝曲折,少年早早上路...

恰似寒光遇骄阳

恰似寒光遇骄阳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瞎眼五年,杨广统一欧洲了?

瞎眼五年,杨广统一欧洲了?

叶秋到山区支教,意外跌落山崖,双目失明,还好得到村民的救治,这才捡回一条命。就在这时,他觉醒了好老师系统,留在这里教书育人,带领村民摆脱落后的现状,即可获得奖励,视力也能恢复!只是,这个村子处处透着怪异!村长居然有十几个老婆?族老居然有生杀大权?还有那个从其他村搬来的李二,整天嚷着要跟自己学兵法!大哥,什么年代了啊?还玩封建社会那一套?叶秋却不知,这个平凡的小山村,实际却是大隋皇宫深处!开科举,平世家,灭蛮夷,服四海五年间,隋炀帝杨广以叶秋为帝师,富国强兵,威震华夏!五年后,叶秋恢复视力,来到了罗马圣城,看着脚下的大隋玄甲军,内心翻江倒海...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