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只可惜,艺术有时并不相通,她五音不全,演戏也毫无天赋。
如果她强行入行,受罪的是观众,而观众实在罪不至此。
再加上她确实一心只喜欢画画,无意转行。
出道这件事就作罢了。
但不止一个星探说过她条件好,好到即使不化妆,熬几个通宵,在镜头里也照样是艳光四射的那种。
他们说这样的条件,整个娱乐圈都数不出一只手来。
所以她来中东出差也就涂个防晒,连口红都不涂。
池骁一直在看她的素颜。
突然化浓妆,可能是会吓到他,但她估计池骁不仅会亲自帮她卸妆,还会毒舌挖苦她一番……
她甚至都能想象到池骁会怎么揶揄她。
撇撇嘴,沈摘星继续往后看。
第37章极度羞耻
小说里的女主也发现浓妆艳抹倒人胃口这一招,对男主的作用不大。
还吐槽男人果然都是下半身动物,干那事的时候,压根不在乎女人的脸,反正关了灯后,都一样。
沈摘星沉浸在女主视角的描述中,下意识也觉得很有道理。
但想到自己和池骁时,她又摇了摇头。
别的男人她不知道,但池骁绝对是个视觉动物,他可喜欢盯着她眼睛,看她的反应了。
关灯是不可能的。
他在用实际行动证明,她的肤色对他的生理冲击有多大。
有次他只是把手扶在她的腰上,低头看到后,眼神就瞬间变深了。
沈摘星好奇跟着看了眼,竟然也忍不住脸热起来。
突然就理解了他为什么那么执着于不准她晒黑。
因为他古铜色的大手掐在她白嫩细腰上所造成的肤色差,看起来真的很情丨色。
她以前从来不知道,原来女人肌骨丰盈的奶色也能成为一种杀伤武器。
能感觉出池骁真的很喜欢。
所以,让他对她失去兴趣的办法之一,就是晒黑。
但这事儿有Mary盯着她,并不那么容易做到。
继续看女主的方法。
女主开始故意变得任性和黏人,努力扮演成一个胸大无脑的作精花瓶。
确实有效果了,男主有了厌烦的情绪。
这个确实是合理的,谁都不愿意无底线纵容别人的任性,大多数男人也都非常抗拒被女人粘住,因为那样会让他们产生窒息感。
下意识就会想要逃离。
这个方法很好很合理,只是对沈摘星来说,执行起来会有些难度。
毕竟任性和黏人,没点天赋其实是很难做到的。
以前她和周宇韬谈恋爱的时候,就情绪稳定、冷静理智。
癌症晚期,总裁妻子她悔疯了! 天命风水师 把我逼死,重生六亲不认你们哭啥? 官场青云路 横推江湖:开局抽到百万技能点 星空武神 拒当总裁的舔狗后,她被辞退了 妻引 大佬十代单传,我为他一胎生四宝薄宴沉唐暖宁 赶山打猎 废土拾荒,肥妹带飞病弱残全家 未婚妻选择白月光,我退婚你哭啥? 立海大养崽日常 缝尸匠你瞧不上,我转身成女帝宠臣 请叫我馆主大人 夭寿了,我农家乐怎么变成动物园了 疯了吧?刚分手女神就带着孩子找上门? 无敌九皇子 七零恶毒小姑子,被科研大佬宠上天 孽徒,你出师了,下山吃软饭去吧
家族被灭,年幼的林荒被恶人追杀,却意外得到了孤儿院一个女孩的相救,与女孩相处的几年是林荒一生最快乐的时光。可是后来,他的行踪被仇人发现,一把火烧了福利院,林荒大难不死,机缘巧合下加入军队,戎马数载终成一代战神。这一次,他回归,一要报恩,二要报仇,却没成想回国的第一天就把当年那女孩的亲妹妹...
未来的世界中人类由于不可调和的理念冲突分裂成为对立的泰伦和塞伯利安两个新种族爆发了以灭绝对方为目的的灭族战争,战败的泰伦一方为了弥补压倒性的战力差距生产了大量克隆士兵作为兵源,然而战争中克隆士兵大批叛变,泰伦战败的形势已经不可逆转,主角作为最后保持忠诚的克隆士兵参与了保存泰伦最后火种的计划。计划即将施行时敌对派系塞伯利安来袭,主角尽管努力抵抗依然没能保存下大多数准备冷冻储存挨过接下来几千年的泰伦人,绝望中最后一位泰伦生存者将自己的身体和主角对换寻求一死,主角成了唯一在战争中幸存下来的战败者。几千年后时光荏苒,主角在巧合下被新世界的人类唤醒,赫然发现世界文明已经退化成原始的形态,而原本与泰伦争夺地球的塞伯利安人也离开了地表在太空中对地上发生的一切呈观望态势,主角为了追寻自己冷冻睡眠这几千年地上都发生了什么,跟唤醒自己的冒险者一起踏上了一段身不由己的奇幻之旅。...
简介先婚后爱蓄谋已久暗撩荷尔蒙爆棚旗袍冷艳经纪人(小白兔)VS禁欲闷骚京圈大佬(大灰狼)江祈年是影帝,姜栀是他经纪人。姜栀以为他是她的救赎,殊不知他是她的噩梦。他生日那天,她准备给他一个惊喜,却亲眼看着喜欢了五年的男友和当红女演员纠缠在一起。只是她不曾想,分手的第二天,她火速和京圈人人敬畏的大佬商池领证了。刚结婚时,她以为男人冷漠不近人情只把她当佣人,不然怎么会刚领证就出差?结婚中期,她发现男人无时无刻在散发魅力,宛若孔雀开屏结婚后期,她才明白过来,男人一开始就步步为营,引她入套!!!重点是,男人为了击退情敌。骨节分明的手不耐地扯了扯领带,露出脖颈处若隐若现的印子。他凑到她耳边,深眸紧盯着对面的江祈年,唇角邪魅一勾。宝贝,下次能轻点?姜栀,幼不幼稚?!!不过,看着江祈年气绿了的脸,还挺解恨?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蓄意引诱,禁欲老公他又野又撩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你救了我,我让我爹地以身相许!宁夕意外救了只小包子,结果被附赠了一只大包子。婚后,陆霆骁宠妻如命千依百顺,虐起狗来连亲儿子都不放过。老板,公司真给夫人拿去玩?难道夫人要卖公司您也不管?卖你家公司了?大少爷,不好了!夫人说要把屋顶掀了!还不去帮夫人扶梯子。粑粑,谢谢你给小宝买的大熊!那是买给你妈妈的。老公,这个剧本我特别喜欢,我可以接吗?陆霆骁神色淡定可以。当天晚上,宁夕连滚带爬跑出去。陆霆骁!可以你大爷!!!...
一个平凡的少年,意外发现家传绝学千金要方,从此医行天下,救死扶伤。我有一双妙手,可救人,亦能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