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954章 吓跑狐圣一拳灭群魔(第2页)

狂魔:楚河是也!

“狂魔?楚河!”

某意念惊呼:“竟是这位存在,他怎..不对他本是北疆边境人,现在估计是回来正好路过此地。”

有意念再道:“我还听说这位曾前往大荒皇都,跟大皇子荒元儿关系不错,还亲自为其出过头,今日怕有好戏看。”

再意念附和:“这老狐狸算计过很多人,今日看它不栽个跟头。”

...

此时。

荒元儿清冷面色也有点复杂。

既喜又忧。

喜的是:既然楚河前来已对方秉性肯定不会见死不救,她今日无忧已。

忧的是:这位越来越牛掰,崛起速度快到让她都害怕,其危险程度甚至已超万剑门,怕会成为大荒更大敌人。

“难啊!”

荒元儿感叹:“真不清楚,大荒未来到底该何去何从、有无出路....”

对面。

狐圣也看清座驾对联、脸色狂变。

它自然听过楚河传说,目前楚河之名在北域已无人不知、无妖不晓。

更清楚这位爷牛掰,那战斗画面卷轴它买过,也看的心惊胆颤。

自认:

面对楚河并无太大胜算。

“玛德!”

狐圣暗道:“今日真出门没看黄历,暴露狐山得罪死大荒也罢。”

“怎还惹出狂魔楚河?不行!这位爷根本得罪不起,得撤。”

它明白。

今日事情无法隐藏,早在其出来前就察觉到附近已有存在意念看过来。

因今日后大荒肯定对狐山不死不休,就算三皇子同样会如此。

毕竟:

面子工程也是要做的。

本来。

其打算斩杀荒元儿后就搬迁离开此地,可现在看来怕不行。

得罪大荒它还有周旋余地,可得罪楚河这个前途无量并现在就不可敌存在,怕在北疆甚至北域都很难生存。

起码:

它得罪不起、也招架不起。

“撤!”

末世天灾全城被淹没  看上闺蜜刚退伍的糙汉哥哥想撩  亮剑:开局叛变我要自己当司令  沙雕语录肩上扛宿主她是摆烂王  将军府九代得女皇子抢着入赘  农门团宠:全能大佬又在虐渣  救命!这个救世主太老六!  开局被魔女开光,我申请成为炉鼎  皇朝唯一女娃,雷劈反派她帅炸了  我在都市从炼气一层开始修仙  手镯空间我带武器库穿越了  离婚后和校花同居前妻你急什么  惊团宠哭包竟是大佬的心尖宠  揽腰宠安浅  反派,开门我是你妈  大嫂嫁到财神进门全家抱金腿  牛掰!二少奶奶驯服豪门疯批浪子  误入逃生游戏后我靠卡牌封神  我孙悟空无敌  小手一挥万鬼臣服  

热门小说推荐
穿越被大佬惯坏了

穿越被大佬惯坏了

老婆别跑,快到为夫碗里来!21世纪天才特工沈青禾,咚一下穿越成为东陵护国候嫡小姐,原以为可以吃香喝辣的。结果庶母欺,庶妹辱,真是老虎不发威当她是病猫么?一朝翻身,虐渣亲,斗渣男,大杀四方。可那个一次见面就将她视为所有物的男人是怎么回事?说好的铁血绝情呢,这位王爷你整天黏在身边真的好吗?...

为了不插秧,努力考科举

为了不插秧,努力考科举

现代SSS级研究员猝死穿越到大兴朝,身子一直体弱多病,养到六岁才被允许在地里捡稻穗,被晒的头脑发蒙的李景,觉得他这身体以后种地,有些悬,当即决定读书考科举,这他擅长,插秧还是交给专业的人吧!第二年,彼时已取名李意卿的某人自诩身体康复,兴致勃勃要插秧。怎么脚痒痒的李意卿脑子里闪过不好的预感,从水里抬起脚。嚯只见一只黑色蠕动的水蛭趴在他的脚趾缝里吸吮着。啊李意卿...

穿成团宠恶婆婆,逃荒路上开挂了

穿成团宠恶婆婆,逃荒路上开挂了

全能大佬盛姒继承了祖传的农场后意外穿越成了农家恶婆婆,糟心的是他们正在逃荒的路上,没吃没喝。盛姒倒是不怕,列祖列宗保佑,随身农场良田百亩,瓜果飘香,吃喝是不愁的。可头疼的是一群不省心的儿女。大女儿唯唯诺诺,被夫家厌弃。大儿子重男轻女一心想要生个儿子。二儿子两口子加起来一万个心眼子。三儿子傻,四儿子哑。小女儿刁蛮任性,眼瞎心盲死活要嫁给个渣男。倒霉的盛姒也有运气不错的时候,意外救了个男人,居然是个神秘大佬。面对穷追不舍的男人,盛姒表示咱俩不配。许望安微微一笑你是女人,我是男人?怎么不配?你克夫,我克妻,天生一对,天造地设,天长地久,天天在一起...

离婚后,前夫膝盖跪穿求复合

离婚后,前夫膝盖跪穿求复合

江晚月嫁给盛泽琛3年,这3年里,盛泽琛从来都只把她当替身。两人3周年结婚纪念日,盛泽琛只给了她一纸离婚协议,只因他的白月光回来了。江晚月为了腹中的孩子第一次誓不妥协,可她却受到了盛泽琛一次次令人绝望的打击...

我家老婆可能是圣女

我家老婆可能是圣女

江左有个貌美的老婆,可是她却经常出差。  去干嘛?  不是忙着给他带帽子,而是瞒着他降妖除魔去了。  得知真相的江左连连叹息,看来自己也坐不住了。  为了他美好的夫妻生活,江左只能暗中出手。  降妖除魔嘛,维护天地秩序嘛,没问题,老婆高兴就行。...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