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秦风敏锐的发现可以利用对方的自责情绪,趁机发难道:
“吾打算潜伏在董卓手下,联合朝中忠义之士诛杀国贼。”
说到这里仰天长叹,“怎奈孤掌难鸣……。”
又慷慨激昂道:“就此别过,我掩护将军撤退,对了,将军可有去的地方?”
“这……。”张辽目前真是无家可归之人。
秦风趁热打铁,祝福道:“相信以将军的忠肝义胆,必能找到一位明主,未来必有一番成就,为国为民出力。”
这些情绪的连环变化,丝毫难不倒表演专业出身的他。
张辽是一个正派的人,被一顿演后,更加自责,脸上更加火辣辣。
就这么走了?
那还是人吗?
简直禽兽不如。
还有什么比诛杀国贼更为国为民出力的?
并且,是追随早就仰慕已久的秦将军!
张辽上套了,反而拦住了离去的秦风,深深一礼:“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张辽不才,若将军不嫌弃,愿追随将军,诛杀国贼。”
嘶!
秦风倒吸一口冷气,自己的表演才能已经这么恐怖如斯了吗?
就连张辽这样的无双帅才,也主动来投奔了!
其实张辽主动投奔,有几点原因。
第一,秦风演得好。
第二,秦风声望正是如日中天。
第三,张辽没有主公,本身也没有名气,自渐形秽。眼瞅着面前这么一个威震天下的大帅哥,岂不就是值得追随的人?
第四:秦风武勇过人,猛将更愿意追随比自己还猛的。
第五:秦风忠义无双,忠义无双的猛将就愿意追随这样的人。
秦风大喜,就知道张辽是个正人君子。
正人君子最好忽悠了。
看此刻张辽激动的心情,就知道忠心很高。
而张辽的忠心,是毋庸置疑的,只要忍住,一生不会背叛。
或许,也和秦风的威名有关。
若他还是和以前那样的无能之辈,怕是说出刚才一番慷慨激昂的话,也会被人认为是志大才疏,自寻死路而已。
“秦将军,接下来咱们怎么办?”张辽主动说道。
秦风大手一挥,“随我去洛阳办一件大事。”
我在异界做神棍 穿成黑莲花公主,盯上禁欲皇叔 赤瞳怪物入侵,我开局加点无敌 边军悍卒 惊悚世界,她靠开马甲养活了救世组织 《倒追冷漠校草六年,分手后他哭了》夏安柠贺锦年 老爸是女神 万古神帝 大唐:魏家逆子,开局震惊李世民 第四天灾:我把玩家当牛马 剑出霜满城 高武:好处我享,副作用你扛 功高震主要杀我,兵临城下你后悔啥! 谁让你在洪荒种地的 西游:我唐僧,女菩萨们都夸我善 穿书八零,抱紧竹马大佬不撒手 儒道大诗圣 异能狱警,不稳绝不出手 孕妻娇媚,战神将军放肆宠 虚空拼图
家族被灭,年幼的林荒被恶人追杀,却意外得到了孤儿院一个女孩的相救,与女孩相处的几年是林荒一生最快乐的时光。可是后来,他的行踪被仇人发现,一把火烧了福利院,林荒大难不死,机缘巧合下加入军队,戎马数载终成一代战神。这一次,他回归,一要报恩,二要报仇,却没成想回国的第一天就把当年那女孩的亲妹妹...
未来的世界中人类由于不可调和的理念冲突分裂成为对立的泰伦和塞伯利安两个新种族爆发了以灭绝对方为目的的灭族战争,战败的泰伦一方为了弥补压倒性的战力差距生产了大量克隆士兵作为兵源,然而战争中克隆士兵大批叛变,泰伦战败的形势已经不可逆转,主角作为最后保持忠诚的克隆士兵参与了保存泰伦最后火种的计划。计划即将施行时敌对派系塞伯利安来袭,主角尽管努力抵抗依然没能保存下大多数准备冷冻储存挨过接下来几千年的泰伦人,绝望中最后一位泰伦生存者将自己的身体和主角对换寻求一死,主角成了唯一在战争中幸存下来的战败者。几千年后时光荏苒,主角在巧合下被新世界的人类唤醒,赫然发现世界文明已经退化成原始的形态,而原本与泰伦争夺地球的塞伯利安人也离开了地表在太空中对地上发生的一切呈观望态势,主角为了追寻自己冷冻睡眠这几千年地上都发生了什么,跟唤醒自己的冒险者一起踏上了一段身不由己的奇幻之旅。...
简介先婚后爱蓄谋已久暗撩荷尔蒙爆棚旗袍冷艳经纪人(小白兔)VS禁欲闷骚京圈大佬(大灰狼)江祈年是影帝,姜栀是他经纪人。姜栀以为他是她的救赎,殊不知他是她的噩梦。他生日那天,她准备给他一个惊喜,却亲眼看着喜欢了五年的男友和当红女演员纠缠在一起。只是她不曾想,分手的第二天,她火速和京圈人人敬畏的大佬商池领证了。刚结婚时,她以为男人冷漠不近人情只把她当佣人,不然怎么会刚领证就出差?结婚中期,她发现男人无时无刻在散发魅力,宛若孔雀开屏结婚后期,她才明白过来,男人一开始就步步为营,引她入套!!!重点是,男人为了击退情敌。骨节分明的手不耐地扯了扯领带,露出脖颈处若隐若现的印子。他凑到她耳边,深眸紧盯着对面的江祈年,唇角邪魅一勾。宝贝,下次能轻点?姜栀,幼不幼稚?!!不过,看着江祈年气绿了的脸,还挺解恨?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蓄意引诱,禁欲老公他又野又撩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你救了我,我让我爹地以身相许!宁夕意外救了只小包子,结果被附赠了一只大包子。婚后,陆霆骁宠妻如命千依百顺,虐起狗来连亲儿子都不放过。老板,公司真给夫人拿去玩?难道夫人要卖公司您也不管?卖你家公司了?大少爷,不好了!夫人说要把屋顶掀了!还不去帮夫人扶梯子。粑粑,谢谢你给小宝买的大熊!那是买给你妈妈的。老公,这个剧本我特别喜欢,我可以接吗?陆霆骁神色淡定可以。当天晚上,宁夕连滚带爬跑出去。陆霆骁!可以你大爷!!!...
一个平凡的少年,意外发现家传绝学千金要方,从此医行天下,救死扶伤。我有一双妙手,可救人,亦能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