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人族帝国历45年。
因为哈索拉迪帝国的诸多失败,草原彻底脱离了帝国的掌控。
兽人部落占领了西部草原并继续往北开拓。
半兽人之中,狮人带领着一部分半兽人占领了东部草原。
比蒙一族在东部草原的北方严寒之地,重建国度。
费兰德大陆北部的西方,以山脉为界。
东部为各族的王国,西部则全部是人族的诸多国度。
……
坠星湖。
圣女贞德携大胜之威,继续南下,一路攻破中部诸城,打进普罗阿达斯平原。
最终在普罗阿达斯湖边和哈索拉迪帝国最后的大军决战。
此时的帝国大军早就是强弩之末,而圣女贞德的起义军如朝阳初升,势不可挡!
但贝拉瑟·哈索拉迪还是来了。
除了要维护这个伟大的人族帝国最后的威严之外,他还有最后一个底牌。
战场之上。
头戴圣冠,英姿飒爽的女骑士骑在一匹白马上,持着一杆旗枪,插在大地上。
在她身后,是密密麻麻的大军。
有一路跟随她的金狮骑士团,他们个个身披金铠,头戴金盔,威风凛凛。有由人族平民组成的起义军团。
有来自森林精灵王国的德鲁伊教团,有来自白金精灵王国的精灵剑士,有来自银月精灵的游侠大军,有来自教会的圣骑士团,牧师团,有来自西海岸灯塔议会的魔法师,有妖精们的法师团,半人马们的骑兵团,半兽人们的狐女卫队等等。
天空上,有教会的狮鹫骑士团、有银月精灵的角鹰骑士团、有威尔斯的空艇部队,有潘德拉贡家族的龙骑士。
而圣女贞德站在最前方,如同一位尊贵的女王!
在他的对面。
帝国大军全部由人族组成,同样有帝国最后的骑士团和步兵军团。
天空上,帝国的狮鹫骑士们已经很少了,几位龙骑士骑着五色巨龙飞在空中,虽然看起来同样军容昌盛。
但和让娜率领的起义军比起来,已经逊色很多了。
帝国皇帝贝拉瑟·哈索拉迪站在中军的高台之上,看着圣女贞德强盛至极,已经不逊色于帝国初年的军队的起义军,面色阴沉。
他实在是想不通。
怎么短短几十年的时间,攻势就异势了。
但身为帝国皇帝,贝拉瑟·哈索拉迪一直看不起不过是农女出身的圣女贞德!
他在战场上大声怒吼。
“该死的叛徒,无知的村妇,你们知道,你们背叛了什么吗?”
“你们背叛了人族的第一个帝国!”
“是哈索拉迪帝国,带领人族崛起,打败了整个大陆的异族,建立起这样伟大的人族帝国。”
“现如今,你们居然要推翻它,你们统统都是叛徒!”
平坦的平原之上。
圣女贞德冷哼一声,大声反驳道。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贝拉瑟,你连这个道理都不懂吗?”
“帝国灭亡了同是人族王国的莱因哈特,残忍地杀害了北地无数村庄的人族子民,犯下滔天罪行,即便是帝国,也要赎罪!”
白色词条弱?那我叠亿万层呢? 复婚日记 牙医修仙记 公主病穿进极寒末世文 京雪晚歌 赛博修仙:我为剑仙 癌症晚期:自以为是的女人后悔了 暴徒游戏[港] 星裔觉醒 人在原神:来都来了,救几个人吧 除了尾巴一无所有 黑暗丛林杀手法则 四合院:别惹我,谁惹废谁 视死如归后,才知道是重生 官婿美人香 穿越现代后,小史官爆红娱乐圈 末世降临我疯狂薅羊毛囤货百万吨 穿越钓鱼世界,我能瞬间领悟钓法 官梯:从领导大秘到权势巅峰 青苗村的日常生活
特种兵穿越成为皇帝,却不想奸臣谋朝篡位,异族虎视眈眈。赵构只好举起屠刀,杀奸臣诛朋党灭敌国讨扶桑。匹夫之怒血溅三尺,天子一怒伏尸百万...
一个低情商,一个真小人,却阴差阳错成了武林盟主。朝廷中暗流涌动,江湖上风云变幻,一场阴谋布局之下,看俩逗逼如何祸乱江湖!...
未来,至白七日之后,人类觉醒真气。侠客魔道横空出世,正邪冲突,日渐焦灼。八字至阴,亡神入命,有此命格者必为一代魔头。少年命途多舛,际遇诡谲,难入侠道。不成侠,不为恶,不怨天尤人,不自甘沉沦。前方孤绝曲折,少年早早上路...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叶秋到山区支教,意外跌落山崖,双目失明,还好得到村民的救治,这才捡回一条命。就在这时,他觉醒了好老师系统,留在这里教书育人,带领村民摆脱落后的现状,即可获得奖励,视力也能恢复!只是,这个村子处处透着怪异!村长居然有十几个老婆?族老居然有生杀大权?还有那个从其他村搬来的李二,整天嚷着要跟自己学兵法!大哥,什么年代了啊?还玩封建社会那一套?叶秋却不知,这个平凡的小山村,实际却是大隋皇宫深处!开科举,平世家,灭蛮夷,服四海五年间,隋炀帝杨广以叶秋为帝师,富国强兵,威震华夏!五年后,叶秋恢复视力,来到了罗马圣城,看着脚下的大隋玄甲军,内心翻江倒海...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