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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仍是毫无反应,我拿枪的手却不停地颤抖。
我忽然被自己这个可怕的念头吓到了,赶紧收起了枪。
沈千芳却猛地翻身坐起,手里也紧握着一只手枪,表情和刚才那与我斗嘴的女孩判若两人。
“还好你及时把枪放下,如果你举枪对着我再多一秒,我就要杀你了。”
我两手揉着太阳穴,凄然一笑,“原来妳是装睡啊。”
“怎么?头痛呀?看来你真有脑瘤啊。你难道不想拿着我的首级做投名状,去向那会长求救吗?”
“我有一瞬间是这么想的。但是,如果我这么做,岂不就和长生会一样,为了自己延命而取他人性命,那我和他们为敌又有什么意义?妳放心吧,我就算脑瘤发作死了,也绝不会做这种事。”
沈千芳眼神凌厉地瞪着我,“但愿你能一直这么想。如果你再有一丝动摇,我保证会亲手杀了你!”
我惨笑了一下,转而盯着篝火,“我这条命妳随时都可以拿走。在医院一次,在高铁上一次,妳的引力枪至少救过我两回了。”
沈千芳收起严肃的表情,缓和了一下语气,“算你有良心,记得挺清楚嘛。”
她放下手枪,从放在地上的腰带处掏出一个小保温瓶,拧开瓶盖,一股浓郁的咖啡味立刻飘散出来。
“妳的咖啡瘾很大啊。”
“是啊,不喝睡不着。”
“啊?人家都是喝咖啡提神,妳却靠喝咖啡安眠?”
沈千芳端起保温瓶一饮而尽,然后淡淡地说道:“这是我多年养成的习惯,白天喝咖啡提神,晚上喝咖啡安眠,如果不喝咖啡,我的生物钟就会彻底乱掉。”
“妳真行……估计是妳压力太大了吧。”我忽然有点同情这个常年作战的女人了。
我身体向后靠了靠,抬眼望着那一轮圆月,幽幽地说:“妳觉得,咱们真能赢得了长生会吗?我之前也想着要为死去的朋友们报仇,可现在看来,就是以卵击石。别说报仇了,能否救下苏乔,保住吴小丁,都不一定呢。”
沈千芳平静地说:“你听过‘愚公移山’的故事吧?你也听过什么叫‘失道寡助’吧?只要长生会继续作恶,就会造就越来越多的像你我一样的‘愚公’,最终定能撼动长生会这座‘大山’。所以咱们要把战斗坚持到底。”
再次打量沈千芳,真是难以置信,在一个女孩子身上,居然可以同时感受到浓重的杀气,坚定的意志,和强大的领导力气场。
我继续试探性地问道:“战斗可是要死人的。妳真的不怕死?咱们惹不起还躲不起吗?与其和长生会作对,不如逃走,活得可能更久更舒服一些。”
她瞟了我一眼,“你这是男子汉大丈夫该说的话吗?若不反抗,不报仇,一辈子苟且偷生,这样活着,还不如死了。再说了,你以为想逃就能逃得掉吗?长生会势必会把反对过他们的人追到天涯海角,然后赶尽杀绝的。”
她顿了一下,向我这边挪了挪,“你不会是因为这一次战败就退缩了吧?我们反抗组织受过的挫折可多着呢,哪次都不比这次小,但我们从没想过放弃。”
嘿,刚才这女人还让我为失败负责赔偿他们呢,果然他们自己也是经常吃败仗啊。
我有点泄气地说:“妳的反抗精神的确很可贵,可是长生会就是超级富豪联盟,能动用的资源远多于我们。战争归根结底还是拼装备,拼后勤,双方实力还是差太多了。”
沈千芳摇摇头,“那为什么当初美国在越南打输了?战争拼的其实是人,是信仰,是士气。人心所向,战无不胜。长生会都是一群贪生怕死之辈,表面上是一个组织,实际上各怀鬼胎。而我们反抗组织,复仇的力量把我们团结在一起,绝对斗志十足。”
她再次摆出大姐大的姿态,拍拍我的肩膀,“放心吧。两边虽然都是地下组织,但是他们比我们更见不得光。他们能动用的资源再多,也只能暗着和我们斗!最后的胜利一定是属于我们的。”
我望着她坚定的眼神,心生敬慕之情。如果我能像她这般坚强乐观就好了。理智告诉我,反抗组织是斗不过长生会的,但和她聊了一会儿,竟又产生出了些许反抗组织必胜的信念。
现在我大概能明白,她一个二十出头的姑娘,为什么可以让一大群反抗组织的战士,追随她出生入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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