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拉勾?”
看着拉娜晃着脑袋一脸疑惑,七鸽微笑着说:
“拉勾就是发誓,拉过勾,不管说什么都要做到。”
这招是七鸽哄小萝莉的常用招式,非常有效。
拉娜用翅膀和七鸽的手腕交叉,拉过勾后,拉娜明显高兴了一些。
“七鸽,拉娜,一起?”
七鸽摇了摇头,说:“不能一起,拉娜在家里等我。”
告别了依依不舍的拉娜,七鸽小心翼翼地爬下了巨木,绕过人类的村落,前往之前鹰身女妖的部落所在地。
娜芙兰认为是蝎狮袭击鹰身女妖部落,导致鹰身女妖部落的覆灭。
原因是她在鹰身女妖部落看到了一只蝎狮的尸体。
但七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蝎狮的食谱里压根没有鹰身女妖,正相反,鹰身女妖和西施恰恰经常是互利共生的关系。
一些大型的鹰身女妖部落会饲养蝎狮。
被饲养的蝎狮数量一般不会很多,但却是鹰身女妖部落的强大战力。
所以那只蝎狮的尸体,很可能是为了保护鹰身女妖部落而战死。
而且,还有一个很大的疑点,娜芙兰在鹰身女妖部落的旧址。
只发现了一个拉娜的蛋。
那个蛋还是在一个石头缝里发现的。
娜芙兰不知道凭借的什么奇怪的直觉,就这么坚定地认为,那个当然是自己丈夫和鹰身女妖产下的。
当然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鹰身女妖产卵一般都会在它们崖洞巢穴的最深处,用大量的鹰身女妖羽毛严密的保护起来。
娜芙兰到过七鸽认为的产卵地,什么都没有发现,就连羽毛都只有一些。
所以七鸽认为,鹰身女妖部落很可能没有被灭族,而是因为某种不知道的原因迁徙了。
所以她们才有余力将剩下的鹰身女妖蛋都带走。
拉娜的蛋很可能是被人故意扔下的。
浪漫点考虑,甚至有可能是拉姆的父亲故意扔下的。
拉姆的父亲,也就是娜芙兰的丈夫,原本是那个人类村落的村长。
他已经四十多岁的年纪了,跟娜芙兰结婚没多久,他就自己主动前往鹰身女妖部落当祭品。
那是他第二次当祭品,为了保护村里的年轻人。
常理来说,当过一次极品并且活着回来的男人,是不需要当第二次祭品的,可他还是去了。
七鸽有一种感觉,拉姆的父亲可能是鹰身女妖全体迁徙的关键。
不管如何。
鹰身女妖部落迁徙了这是个不争的事实,但迁徙的原因有待考证。
奉骷成天 听说我向学神告白了 征他个途 开局亲吻女神像,我吐了一地 沦陷!清冷男主在宿主怀里掉眼泪 反穿:她们真的不来自提瓦特 紧急相亲,闪婚的老公是富豪 暖阳向冰 网游之媳妇带我称王称霸 穿越,我在明朝开道医馆 全民黑雾求生:打造天空之城 细腰美人重生后,被禁欲太子狂宠 综穿:漫漫修炼路 HP爱上黑魔王的爹后拯救了世界 天然钓与温柔假木头 末日降临:以强化称霸 别装[电竞] 全班死亡?NPC觉醒开始乱杀 顶级世家!我音系成神?灭异族! 咋重生在这时候
未婚夫勾搭继姐的那个晚上,林芝意转头就爬上了别人的床。在同一家酒店,一墙之隔,林芝意听着那对狗男女的跌宕起伏,却享受着眼下的肆意欢畅。床上,燕城有名的海王徐言川在她耳边低语弟妹,我们可不能输再后来,他们闪婚成了夫妻。所有人都等着看林芝意被弃如敝履,独守空房。甚至有人设赌,赌徐大少婚后还会睡多少个女人。徐言川亲自下赌注1个。婚前婚后,都只有她一个。赌局结束,徐大少带着盆满钵满的翻倍赌注,来到林芝意面前求表扬老婆大人,我给你赢来了一年的生活费,求亲亲,求贴贴!所有人大跌眼镜说好的海王呢?怎么变妻奴了??...
师傅令我下山履行婚约,未婚妻居然是个性感阿姨,对我又温柔又宠爱。强敌来犯,未婚妻受辱!小爷不装了!今后,由我守护你!...
程北小时候有个算命的老头说他将来是大富大贵之命,餐餐都有大鱼大肉相伴,甚至能达到黄袍加身的成就!没想到竟成了外卖配送员,一天,一个配送费200元的天价订单,将他牵扯进了十年前的一桩悬案中是无情的地狱,还是他人生的转折点?...
日头灼人,村头野地忙。小寡妇秀儿拽着张小顺小顺,小顺,该犁地了。张小顺大汗淋漓秀儿嫂子,地刚犁地了,放过我吧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野生香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上辈子,姜言笙误会祁西野在外面有女人,跟他离心闹了半辈子。直到这个男人,跟她殉情在火海,她才懂得自己究竟有多爱他。重生回到一切悲剧还没发生之前。救下差点被人害死的孩子和父母。发誓找那些伤害过他们一家的人报仇雪恨。意外开启玉佩空间,也收获了一双捡漏的眼睛。破鼻烟壶,居然是上等翡翠。布满油垢的插屏,竟是金丝楠木打造的。丢在垃圾堆里的废料,开出价值千万的玻璃种帝王绿翡翠。一次次捡漏成功,一次次打脸爽翻,也在一次次跟祁西野深入交流后,了解到他比她想的更爱自己,自己比她想的更离不开他。情不知所起,一往而终。祁西野用长情的陪伴,跟她告白,自己的爱有多深,情有多真。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军婚三宝后,我在九零靠捡漏赢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