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七十四章 丑陋异兽(第1页)

“那就换个方向吧。”

猫眼谨慎道:“我们这次的任务并非收集生物标本,没必要再深入黑暗区域冒险了,毕竟根据那些冒险者所说,黑暗区域和迷雾外围,根本就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出现什么样的怪物都不足为奇。”

“嗯。”

夜莺闻言,看了看众人反应后,又看了看时间。

“天快黑了,先远离这片危险区域,找個适合过夜的地方吧,毕竟一旦进入夜晚,迷雾中的毒虫们也会随之活跃,万一从里面跑出一些可怕的家伙,可是相当危险。”

在迷雾中过夜,即使拥有硫磺粉,也并非真正安全。

不过如果能够注意细节,譬如尽量避免那些腐败潮湿区域,尽可能寻找到相对干燥的区域,并在驻扎之前,仔细将地上腐败的植物清理干净,到也算不上什么危险任务。

如此的话,虽然不能保证完全不受毒虫侵扰,但至少能够保证睡个好觉,不至于整晚都在毒虫的叮咬中度过。

陈默一行人的运气十分不错,在天黑前找到了一处干燥空地。

这里近期似乎曾被冒险者们驻扎过,地面上还有一些没有散去的硫磺粉,众人仔细清理后,最终在此处安营扎寨,天色也随之渐渐暗下来。

夜晚。

在这危机四伏的森林中野餐,实在是一种独特的经历。

说来也是奇怪。

白天的迷雾,森林能见度极低,但到了夜晚,随着渐渐黑暗,迷雾反而稀疏了不少,甚至能够借助月光看得更远了。

正在啃食黑面包的陈默,竟看到毛熊这家伙,在吃了两口面包后,眼角余光注意到不远处的一只毒虫,随手便抓来放在嘴巴里嘎吱、嘎吱咀嚼吃了。

这个家伙!

摇了摇头,陈默继续啃食黑面包,没有人会在夜晚的迷雾中尝试点火,否则那些趋光性极强的昆虫们,必将让愚蠢者付出惨重的代价,由此也可见情报收集的重要性。

第二天.

随着天色渐亮,夜晚活跃的毒虫们,纷纷钻入地下。

陈默一行人也从沉睡中苏醒,也不知是不是毛熊这家伙吃了毒虫的原因,昨夜只有他被叮咬了两次,其他人都可谓相当平静的在森林迷雾中,度过了一夜。

不过这家伙相当的皮糙肉厚,随手拍死毒虫后便睡了过去,完全没当回事,现在更像个没事人一样起床后伸着懒腰。

夜莺在清点了剩余物资后,确认还能够维持两天,但保险起见,还是决定今天就回到舒马赫家族城堡,毕竟他们此次前来收集抗毒属性,只是为了更好的完成灾难降临任务,现在既然采到了杀人蜂蜂蜜,自然不会再为这件事浪费太多时间。

“这个方向吧。”

夜莺看着地图道:“如果运气好的话,我们可以在这条河边,寻找到一种名为月芽草的植物。”

“那就出发吧!”

说完毛熊一马当先,走在了队伍最前面。

六人才刚刚走了不到一个小时,便突然闻到了一股怪味,强行比喻的话,就像是发酵了三年的皮蛋,混合着发霉的螺蛳粉,被大火烧糊了的气味,实在让人上头,不由纷纷捂住了鼻子。

“我靠,这是什么味啊!”

“呕,我要疯了……”

“猫眼,能判断出是什么强度特征的魔兽吗?”

夜莺流露出警惕之色,一边捂着鼻子,一边用没有鼻音的嗓音向猫眼询问,猫眼自然是拼命摇头。

天道绝域奥特之殇  大唐二愣子  霍格沃茨:哈利波特与格洛克18  封神我是萧升  人在大商,持刀斩天  我夺舍了隋炀帝  回到红火岁月做俗人  重生之李氏仙路  霸枪邪刀  快穿:每个世界都要糖  红楼:我是贾琏  后宫一线吃瓜,皇上你帽子绿了  妖孽仙医  鍏卞崰鏄ラ?瀹屾湰  龙王传说世界的天才玩家M  木叶:准备叛逃,系统来了  光灵行传  星辰王  国公嫡女重生归来  你惹他干嘛,他手下有百万雄兵  

热门小说推荐
至尊天子

至尊天子

特种兵穿越成为皇帝,却不想奸臣谋朝篡位,异族虎视眈眈。赵构只好举起屠刀,杀奸臣诛朋党灭敌国讨扶桑。匹夫之怒血溅三尺,天子一怒伏尸百万...

江湖是怎么没的

江湖是怎么没的

一个低情商,一个真小人,却阴差阳错成了武林盟主。朝廷中暗流涌动,江湖上风云变幻,一场阴谋布局之下,看俩逗逼如何祸乱江湖!...

侠客时代

侠客时代

未来,至白七日之后,人类觉醒真气。侠客魔道横空出世,正邪冲突,日渐焦灼。八字至阴,亡神入命,有此命格者必为一代魔头。少年命途多舛,际遇诡谲,难入侠道。不成侠,不为恶,不怨天尤人,不自甘沉沦。前方孤绝曲折,少年早早上路...

恰似寒光遇骄阳

恰似寒光遇骄阳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瞎眼五年,杨广统一欧洲了?

瞎眼五年,杨广统一欧洲了?

叶秋到山区支教,意外跌落山崖,双目失明,还好得到村民的救治,这才捡回一条命。就在这时,他觉醒了好老师系统,留在这里教书育人,带领村民摆脱落后的现状,即可获得奖励,视力也能恢复!只是,这个村子处处透着怪异!村长居然有十几个老婆?族老居然有生杀大权?还有那个从其他村搬来的李二,整天嚷着要跟自己学兵法!大哥,什么年代了啊?还玩封建社会那一套?叶秋却不知,这个平凡的小山村,实际却是大隋皇宫深处!开科举,平世家,灭蛮夷,服四海五年间,隋炀帝杨广以叶秋为帝师,富国强兵,威震华夏!五年后,叶秋恢复视力,来到了罗马圣城,看着脚下的大隋玄甲军,内心翻江倒海...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