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首领掏出了那一袋红薯。
马小跳赶紧解释:“这个是我们买的干粮”
首领打开袋子,一看是红薯,直接就没收了。
“城主有令,红薯一律不准带出城,如果非要带,只能带煮熟的”
“你们这是生红薯,没收了”
说完提着袋子就要走。
李春花赶紧上去阻拦,趁着每人的时候,悄悄塞了一块碎银子。
“大人,咱们是第一次来,不懂规矩,您体谅一下”首领心安理得收了银子,脸上的表情和缓了不少。
给他们指了一条明路:“这个真的不能带,你们给多少钱都没用”
“城主管的非常严,要是被发现红薯流传出去,我们都得杀头”
没办法,那一袋子红薯眼睁睁让人提走了。
大家也没什么办法,只好上车离开。
城门的小兵很快放行。
马车来到渡口,这里的船老大已经在开始安排人上船了。
大家租了一个客舱,把行李都带进去放好,也不敢放在货仓里,就几个人轮流守夜。
谢良才拎着一个竹篮子下了马车,篮子里是他买的一些小东西。
交完钱,一行人进了客舱。
等到舱门关好,谢良才立即把竹篮里的东西倒了出来。
然后把篮子手柄处的麻绳一圈圈解开,露出了一截绿油油的红薯藤。
“这是……”
“天哪,谢兄,你怎么做到的?”
林家栋和马小跳都看呆了。
好好的竹篮子,怎么还拆出来红薯藤了呢?
那一节红薯藤被放在了桌子上,目前除了有些缺水外,状态看起来还行。
李春花去找了一个瓷瓶,装上水,把红薯藤的根部浸入水中。
保守估计,这一截红薯藤可以撑5天时间,等他们回到大梁,就可以进行栽种了。
毫不夸张的说,这一截红薯藤,比这条船的价值都高。
几个人一刻都不敢大意,天天盯着这个红薯藤。
尤其是马小跳,恨不得把眼珠子拴在上面。
这条船不是原来的那个船老大,但是船老大之间也都认识,知道赵米他们的去向。
但是现在要赶着回去种红薯,没有时间去追了。
权衡利弊之后,李春花决定直接返航。
剩下的人都没什么意见,他们现在唯李春花马首是瞻,她说啥就是啥。
好巧不巧的是,乌达也在这条船上。
这次他和他的商队,准备去另外一个小岛上采购一批宝石。
这条船正好也要停靠那个岛屿,就顺路上来了。
上交自己后,我成了国宝 我才两岁,逆袭系统什么鬼? 我是贵族学院早死的白月光女配 大秦:让政哥开着挂打天下 这个反派又乖又听话?呵呵,你猜 谢谢 《落日散尽余晖》林意秋 贡巴平措 重生之系统征服洪荒 嫁东宫 让你好好修炼,你说师尊看看腿? 寡妇娇又魅,入主东宫,摘后位! 重返地球,我的学姐老婆在等我 王爷,王妃被休后改嫁九千岁啦 薄爷,夫人把您卖了换钱花了 重生之嫡女在上 算命俏主播被桀骜硬汉强势宠 筝离线 时空超市:我在古代搞垄断 觉醒系统金手指种田御兽 和渣夫同归于尽后又双双重生了
家族被灭,年幼的林荒被恶人追杀,却意外得到了孤儿院一个女孩的相救,与女孩相处的几年是林荒一生最快乐的时光。可是后来,他的行踪被仇人发现,一把火烧了福利院,林荒大难不死,机缘巧合下加入军队,戎马数载终成一代战神。这一次,他回归,一要报恩,二要报仇,却没成想回国的第一天就把当年那女孩的亲妹妹...
未来的世界中人类由于不可调和的理念冲突分裂成为对立的泰伦和塞伯利安两个新种族爆发了以灭绝对方为目的的灭族战争,战败的泰伦一方为了弥补压倒性的战力差距生产了大量克隆士兵作为兵源,然而战争中克隆士兵大批叛变,泰伦战败的形势已经不可逆转,主角作为最后保持忠诚的克隆士兵参与了保存泰伦最后火种的计划。计划即将施行时敌对派系塞伯利安来袭,主角尽管努力抵抗依然没能保存下大多数准备冷冻储存挨过接下来几千年的泰伦人,绝望中最后一位泰伦生存者将自己的身体和主角对换寻求一死,主角成了唯一在战争中幸存下来的战败者。几千年后时光荏苒,主角在巧合下被新世界的人类唤醒,赫然发现世界文明已经退化成原始的形态,而原本与泰伦争夺地球的塞伯利安人也离开了地表在太空中对地上发生的一切呈观望态势,主角为了追寻自己冷冻睡眠这几千年地上都发生了什么,跟唤醒自己的冒险者一起踏上了一段身不由己的奇幻之旅。...
简介先婚后爱蓄谋已久暗撩荷尔蒙爆棚旗袍冷艳经纪人(小白兔)VS禁欲闷骚京圈大佬(大灰狼)江祈年是影帝,姜栀是他经纪人。姜栀以为他是她的救赎,殊不知他是她的噩梦。他生日那天,她准备给他一个惊喜,却亲眼看着喜欢了五年的男友和当红女演员纠缠在一起。只是她不曾想,分手的第二天,她火速和京圈人人敬畏的大佬商池领证了。刚结婚时,她以为男人冷漠不近人情只把她当佣人,不然怎么会刚领证就出差?结婚中期,她发现男人无时无刻在散发魅力,宛若孔雀开屏结婚后期,她才明白过来,男人一开始就步步为营,引她入套!!!重点是,男人为了击退情敌。骨节分明的手不耐地扯了扯领带,露出脖颈处若隐若现的印子。他凑到她耳边,深眸紧盯着对面的江祈年,唇角邪魅一勾。宝贝,下次能轻点?姜栀,幼不幼稚?!!不过,看着江祈年气绿了的脸,还挺解恨?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蓄意引诱,禁欲老公他又野又撩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你救了我,我让我爹地以身相许!宁夕意外救了只小包子,结果被附赠了一只大包子。婚后,陆霆骁宠妻如命千依百顺,虐起狗来连亲儿子都不放过。老板,公司真给夫人拿去玩?难道夫人要卖公司您也不管?卖你家公司了?大少爷,不好了!夫人说要把屋顶掀了!还不去帮夫人扶梯子。粑粑,谢谢你给小宝买的大熊!那是买给你妈妈的。老公,这个剧本我特别喜欢,我可以接吗?陆霆骁神色淡定可以。当天晚上,宁夕连滚带爬跑出去。陆霆骁!可以你大爷!!!...
一个平凡的少年,意外发现家传绝学千金要方,从此医行天下,救死扶伤。我有一双妙手,可救人,亦能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