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秦远走到了朱元璋的侧旁一步。
作揖躬身:“后世秦远,见过洪武大帝。”
朱元璋悲痛哭泣的声音停止,缓缓扭头看向了秦远。
秦远依旧保持着弯腰低头。
然而就听朱元璋冷冷的一个字:“滚。”
秦远没动:“太子之死,实乃天妒英才。陛下伤痛,后世感同身受。”
朱元璋:“你也死过儿子?”
秦远:“呃...我死过母亲。”
“咱娘亲八百年前就饿死了,咱现在是白发人送黑发人!”
朱元璋猛地起身,气势逼人的逼近秦远。
秦远吓得不轻,连忙后退一步。
帝王威压,恐怖如斯。
但秦远好歹也算见识过很多皇帝,尤其是见秦始皇前几次时的威压,已经把秦远给磨练出来了。
秦远很快稳住心神,直起了腰,看向朱元璋。
朱元璋并不是歪把子脸,他银发白须,有些微微胖,长得其实还是挺英俊的。
秦远:“但我母亲不是寿终正寝,她是因公殉职。”
听到秦远的话,朱元璋的神情似缓和了一些。
轻吸口气,挥了挥手:“咱现在心情很差,不想和你多说。你走吧。”
秦远:“陛下,如果我说我能救太子,让他起死回生,你还会赶我走吗。”
闻言。
朱元璋明显一怔,连忙上前:“你说什么!”
秦远:“我有时光珠,能穿越时空。可赶在太子病逝之前,将其医治恢复。这样他就不会死了。”
“你是太医?”
“不是。”
“那你是民间大夫?”
“也不是。”
“标儿病发,那么多的名医为他治疗,都还是没能救活。你一个连大夫都不是毛头小子,凭什么妄言可以救活他。”
然而却见秦远的表情,很有信心的模样。
朱元璋不由怀疑。
秦远随即说道:“史书记载没错的话,太子朱标是感染风寒去世,或许还不是一般的小感冒。但我有办法,在后世什么药都有。专治发烧、感冒的药一大堆,我一个一个的给他试。”
“如果最后还是不行,我就直接带着药水瓶,给他扎针,打点滴。总会有一种办法能治好他吧。”
秦远说得信心十足。
狂龙出山 神豪从许愿木偶开始 重生1979:开局猎杀野猪,救知青 寒异之神 娱乐:赛农药?黄老师别做了! 那一瞬的地老天荒 末日:我,开局搬空全城物资 亿万权少的掌上珠 开局魔吸大法:我横推了玄幻 身软小人鱼捡垃圾,全星际心疼哭 聊天群里的自己已经没了99个 逍遥兵王 我的探墓笔记:1949 天降龙婿 死亡调酒师 开局透视眼,盗墓你玩得过我吗? 全球高武,我的武技自动修炼 国运:修复历史,重塑华夏五千年 科幻中国-天才的非正常生活 科幻中国-未来入侵
家族被灭,年幼的林荒被恶人追杀,却意外得到了孤儿院一个女孩的相救,与女孩相处的几年是林荒一生最快乐的时光。可是后来,他的行踪被仇人发现,一把火烧了福利院,林荒大难不死,机缘巧合下加入军队,戎马数载终成一代战神。这一次,他回归,一要报恩,二要报仇,却没成想回国的第一天就把当年那女孩的亲妹妹...
未来的世界中人类由于不可调和的理念冲突分裂成为对立的泰伦和塞伯利安两个新种族爆发了以灭绝对方为目的的灭族战争,战败的泰伦一方为了弥补压倒性的战力差距生产了大量克隆士兵作为兵源,然而战争中克隆士兵大批叛变,泰伦战败的形势已经不可逆转,主角作为最后保持忠诚的克隆士兵参与了保存泰伦最后火种的计划。计划即将施行时敌对派系塞伯利安来袭,主角尽管努力抵抗依然没能保存下大多数准备冷冻储存挨过接下来几千年的泰伦人,绝望中最后一位泰伦生存者将自己的身体和主角对换寻求一死,主角成了唯一在战争中幸存下来的战败者。几千年后时光荏苒,主角在巧合下被新世界的人类唤醒,赫然发现世界文明已经退化成原始的形态,而原本与泰伦争夺地球的塞伯利安人也离开了地表在太空中对地上发生的一切呈观望态势,主角为了追寻自己冷冻睡眠这几千年地上都发生了什么,跟唤醒自己的冒险者一起踏上了一段身不由己的奇幻之旅。...
简介先婚后爱蓄谋已久暗撩荷尔蒙爆棚旗袍冷艳经纪人(小白兔)VS禁欲闷骚京圈大佬(大灰狼)江祈年是影帝,姜栀是他经纪人。姜栀以为他是她的救赎,殊不知他是她的噩梦。他生日那天,她准备给他一个惊喜,却亲眼看着喜欢了五年的男友和当红女演员纠缠在一起。只是她不曾想,分手的第二天,她火速和京圈人人敬畏的大佬商池领证了。刚结婚时,她以为男人冷漠不近人情只把她当佣人,不然怎么会刚领证就出差?结婚中期,她发现男人无时无刻在散发魅力,宛若孔雀开屏结婚后期,她才明白过来,男人一开始就步步为营,引她入套!!!重点是,男人为了击退情敌。骨节分明的手不耐地扯了扯领带,露出脖颈处若隐若现的印子。他凑到她耳边,深眸紧盯着对面的江祈年,唇角邪魅一勾。宝贝,下次能轻点?姜栀,幼不幼稚?!!不过,看着江祈年气绿了的脸,还挺解恨?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蓄意引诱,禁欲老公他又野又撩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你救了我,我让我爹地以身相许!宁夕意外救了只小包子,结果被附赠了一只大包子。婚后,陆霆骁宠妻如命千依百顺,虐起狗来连亲儿子都不放过。老板,公司真给夫人拿去玩?难道夫人要卖公司您也不管?卖你家公司了?大少爷,不好了!夫人说要把屋顶掀了!还不去帮夫人扶梯子。粑粑,谢谢你给小宝买的大熊!那是买给你妈妈的。老公,这个剧本我特别喜欢,我可以接吗?陆霆骁神色淡定可以。当天晚上,宁夕连滚带爬跑出去。陆霆骁!可以你大爷!!!...
一个平凡的少年,意外发现家传绝学千金要方,从此医行天下,救死扶伤。我有一双妙手,可救人,亦能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