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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嘿,我还能喝,再喝!”
自从接受了皇帝指令,镇守新兰斯特市及周边区域的皇家骑士统领从来到这座小城起。
几乎每一天都在军营附近的小镇酒馆醉生梦死。
约翰逊出生于帝国本土的莱斯顿廷,做为次子的约翰逊早早被他的男爵父亲送去皇家骑士团做骑士扈从。
约翰逊知道若无意外,家里的爵位和自已是没关系了。
正因如此,十五年来勤练自律,不曾懈怠,历经大小战役十数场次次冲锋在前,为得是什么,伟大的皇帝陛下难道不清楚么?
不过现在再说这些已经没意义了,现在自已只是一个被发配到这鬼知道什么时候被帝国征服的见鬼偏远殖民地里的一个见鬼的骑士统领。
现在这里的狗屎领主还想让老子去和那群黑毛怪玩捉迷藏。
嘿嘿,都无所谓了,现在只要有酒就行了,麦酒,朗姆酒……
“再来杯麦酒!”
约翰逊靠在床上对着门外发癫。
“长官,已发现逃犯正在往北部洛兰山脉流窜!”
士兵的怒吼将约翰逊从酒海中暂时捞出。
“我听到了,你这狗娘养的混蛋,老子的美梦又被你们这群混蛋搅浑啦!”
该死的黑毛怪,早死不死一定要在老子的任期上找死。
“士兵,马上准备好我的马匹盔甲!”
约翰逊起身下床,对着门外大喊。
约翰逊并不对矿场里死去的帝国人感到悲伤。
对那些长着黑毛的鼠人也没有任何兴趣,他只为了每月按时发放的帝国军饷,和酒馆里的香甜美酒而动弹一下子。
在扈从的服侍下穿戴整齐,一身皇家骑士制式铠甲的约翰逊骑着战马匆匆赶到集结处。
“统领阁下,皇家骑士团驻斯卡莱行省小队已集结完毕,请下达下一步指示!”
副官对约翰逊行了个军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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