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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妈,我跟你说哦,我现在在学话剧……”他一边吃饭,一边模仿起一些话剧里面的对话。
桌上的几个人被逗的乐不可支,就连小宝都听的目不转睛。
张有根松了口气,他不用发挥了。
秋红玲笑的的样子真好看,他暗自瞥了几眼。
吃好饭,绿豆汤也煮好了,热气腾腾地汤里加了白砂糖,一人分了一碗,都是半碗绿豆花,半碗绿豆汤,等风扇将汤吹凉了些许,拿着调羹搅拌一下,喝上一口,甜丝丝的,身心都爽了。
唯一的缺点就是太热了,如果有冰箱的话……
秋火明瞥了一眼丁宇,票子还要过几天才能拿得到,现在只能忍了。
陈素娘下午还要上班,加上她是在座的这些孩子们的长辈,怕他们拘束,没喝绿豆汤,早早进屋休息去了。
几个人喝好绿豆汤,张有根破天荒地收拾起桌面的碗筷……
秋红玲吓了一跳,“哎,有根,我来就好了……”
张有根摇摇头,他手里端着碗筷,迈着长腿,一溜烟已经放到水槽里了,接着拿着抹布走进来,把桌面擦拭干净。
秋红玲赶紧走出去,站在水槽边要洗碗筷,被张有根肩膀顶到一边去,他举着抹布,拧开水龙头,“你别看我平时五谷不分、四肢不勤的,我小时候可喜欢做家务了……”
秋红玲见他这么殷勤,也不跟他争了,站在一旁陪他聊天。
屋内,秋火明拉住大妹跟小妹,由得外面的两个人聊天。
小宝吃了饭,自己爬进摇床里,拉着毛巾搭在肚皮上,一翻身乖乖地睡觉去了。
张有根洗着碗,弱光看向了身旁的秋红玲,竟然生出了几分满足感。
果然秋火明说的没错,秋红玲是喜欢会做家务的男人。
“是你妈还在的时候吧……”秋红玲有些怜悯地看着眼前的这个男人。
他们自幼在一起长大,高中又是同桌,说感情不深厚,那是骗人的,但是对于秋红玲来说,她压根没往男女之情上想,高中的时候,张有根也算是学校的校草,个子高,长相周正。
她或许动心过,但是当时,对方混不吝的样子,还是让她打消了这个念头。
眼下轻舟已过万重山,她早就没了风花雪月的心思了。
她一个离婚带着娃的女人,对方是黄金单身汉,怎么看都不登对,她有自知之明。
张有根点点头,“一晃,她都过世这么多年了,你还记得她呢?”
秋红玲“嗯”了一声,“小时候,你们家家境好,她还经常给我塞好吃的,我记得你妈的嘴角下面有颗痣,笑起来的样子,真好看。”
张有根的眼角微红,记忆里的母亲样子,他都已经模糊了,难为秋红玲还记得。
碗洗好了,张有根擦干净双手,“我回去了,那个下午我也要去南门办事,我车你一段路吧。”
“不方便吧?”
“我们是老同学,又是邻居,有啥不方便的,说好了,我在大桥那等你……”
说完,他径直拉开院门往外走了。
秋红玲笑了笑,这家伙打小就是这个脾气,自说自话。
她也不进屋了,回到房间,躺床上午休。
室内的几个人这才放松了下来。
小妹问道:“哥,干嘛不让我们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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