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深紫黑色,半露于地面,表面光滑,不似石头的东西。扶渊快速分析了一下,不知是个啥。
好奇心害死猫。扶渊的第一想法就是去挖一下看看。
当他下意识的向怀中掏去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匕首还在巨蚺的嘴里。
很不情愿的再次来到蚺巨大的头颅跟前。没有办法,还得再进去一次。
强忍着恶心重新拿回匕首的扶渊干呕时看到地上那大滩的血迹,蛇血两个字刺激着他的记忆,似乎让他想起了些什么。
混沌诀炼体篇中记载着很多外炼方法。用丹药辅助的方式最为流行,有主流自然就有非主流。
利用特殊环境或使用特殊物品的非主流做法也能达到相当不错的效果。
当然,功法中记载的都是前人实验总结出来的安全之法。
练功最忌胡乱尝试,一不小心就可能身死道消。大多数修士都会求稳,根据功法记载按部就班的修习。
只有那些掌握着丰富专业知识的人才会去大胆实验。比如那些炼丹炼药的疯子们。
扶渊突然想到的就是混沌诀中记载洗练皮肤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又最是简单,只需通过浸泡蛇血就能提高皮肤活性、增强触感。
不要小看皮肤触感的作用,当初扶渊也曾对此不屑一顾。但当他读完外炼全篇时彻底的改变了他的看法。
触觉也是一种相当重要的感知力。只是没有视觉、听觉、嗅觉那么直观,往往会被人们忽略。
触觉感知,在战斗中尤为重要。比如你摸到一个很烫的东西时,感应灵敏者弹开的会更加迅速。
同理,生死一线间,你的感知强反应快也许就能救你自己一命。这就是扶渊读后的理解和总结。
而功法中说的甚至更加邪乎。所谓的直觉在功法中也被归类到触感。
据说感知力灵敏者能预知危险。当危险临近时他们会汗毛炸立,起鸡皮疙瘩亦或者头皮发麻等等,表现千奇百怪,不能一一赘述。
自从扶渊莫名其妙的炼皮速成后,他总觉得他的触感有所降低。
如今现成的材料摆在眼前他还犹豫的原因就是他不能确定这条巨大的蚺到底算不算功法中所说的蛇类。
所谓无知者无畏,扶渊修炼方面的知识太少所以他也足够的莽。没有犹豫太久他就开始行动。
巨蚺上翻的肚皮被他费了好大力气剖开部分。掏空内脏后就成了现成的澡盆,然后收集血液倒入其中。场面十分血腥。
都说炼体过程痛苦而艰辛,果然不假。扶渊现在就先体验了一把艰辛。他浸在血池中,强烈的血腥味刺激着他的大脑。
短时间还能忍受,时间一长就彻底成了折磨。可是功法中记载的时间未到。为达到最佳效果扶渊不得不继续忍耐。
他很珍惜这天赐般的机会。试想如果按照正常蛇类的体型,要收集到如此多的血液必定困难重重。就算可以买到也一定需要巨大的资金。
但扶渊他穷啊,那条氪金的道路他走不了。所以把握住一切白嫖的机会才是正途。
在资金短缺的压力下,扶渊愣是咬牙坚持到了最后,完成了一次相当完美的洗练。
他光着屁股从‘澡盆’中走出。没有清水去冲洗,他只能从自己外衫上撕下块布料简单擦拭。
在阳光的照射下,被擦拭过的皮肤泛出红润的光泽,紧致且细腻。脸上的些许皱纹也全部消失。
巨蚺血能有如此功效完全是意外之喜。先不说触感是否有所提高。单单这美容的效果就已经让扶渊足够满意,那些煎熬值了。
扶渊原来本就长得很帅气,要个子有个子要模样有模样。除了有些消瘦,外貌上似乎没有太大的缺点。
只是后来他的苍老和病态遮掩了他部分风采。即便是这样他也能称得上是一个相貌堂堂的老帅哥。
穿越1978下乡归来 网游三国:从南海开始,虎视天下 我死后,另娶他人的摄政王疯了 人在乱世,我有造化珠 氪命练武:我以肉身横推此世 又发癫,又摆烂,王妃京城第一棒 四合院:从退休开始 阿勒屯的风 网游之无敌盾战 系统体验员 儿子中奖一个亿,老公的情妹妹来认亲 重生到生产那天,我换走了嫂子的娃 系统走后,白眼狼妻儿求我原谅 封神:开局李靖长子 炮灰的巨富亲人回来后[快穿] NBA:神级中锋,镇压小球时代 还能不能让我毕业了 史上最强通缉犯 渣前夫别虐了,我和你弟弟同居了 悠然见星辰
沈之乔被另寻新欢的夫君休弃,无家可归。心狠手辣的小暴君却忽然找上了她,救命之恩,朕要以身相许!沈之乔不不不,你不想小暴君朕可以帮你虐渣男贱女,灭他全家!沈之乔容我考虑一下小暴君皇后之位,倾国以聘,我此一生只爱你一人。沈之乔!!!还考虑个毛线,小暴君,来姐姐疼你!...
外公留下的青铜器物竟然是上古大巫遗物!初级医师十八年修炼一朝觉醒,得祖巫传承,传承自上古的巫术与现代医术结合,造就新一代神医!能活死人肉白骨,也能追魂夺命!...
平静的邺城下掩藏着巨大的阴谋,旧日支配者的信徒们潜藏在这座千年都市下,策划着邪神的回归。业余侦探高觉,由于SAN值太低的缘故,屡次被卷入阴谋中,看他和他的伙伴们经历的一个又一个怪奇事件,他们是否能够阻止邪神的阴谋,保护自己和这座现代都市,敬请期待邺城怪奇事件簿!...
时间这个词是人创造出来的,但掌控不了。时间是一直向前的,你确定真的能回到过去吗?当你真的能回到过去,你会当你一个旁观者,还是同陆祯一样去改变不满意的地方?...
前世的陈瑶为自己的恩人付出一切,却死在天雷之下。死后她才知道自己原该是反派,但却被天命女主一直押禁在她身边为她卖命。一朝睁眼,她携怨念而来,彻底释放自己的嗜血天性。你机缘逆天,那我夺了又怎样。你想杀我以明正义,那你就先死一步。她,心狠手辣,随心所欲,做事不择手段,只为将那个什么女主踩到脚下。只是,突然有一天她发现自己一时心善随手捡来的狗崽子似乎对她生了不该生的想法啊。陈瑶匕首抵着狗崽子的脖子,漫不经心说道滚出去。狗崽子任由脖子流血,声音软糯却不肯后退半步你说过去哪都带着我的。啧,这样的仆。杀了?...
在我青春的时光里,丢了我作为女人最为宝贵的东西我曾经一度认为,爱情与我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直到有一天,我邂逅了林余恒他靠近我,让我身上生了叫做爱情的刺不过,他与我之间,有的不仅仅是爱情在揭穿了一切丑陋的秘密和不堪以后试问有情人,此情可堪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