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刚才我听说他们编辑部缺人,来不及和你通气,就和你报了。苏琪说。
这么说,以后我就不和你在一起跑了?就要在这里?章早怅然若失的样子。
这可是个好机会,苏琪说,正好你们要放暑假了,找个第二职业,可以拿两份工资,又符合你的兴趣,有什么不好?
是呵,章早还是有点儿疑惑:这地方找工作怎么这么容易啊?
苏琪笑笑:你真是书呆子。你没听说现在好多单位都在裁员下岗?在家里拿70%的生活费?
是啊,所以我才有点奇怪。
我没告诉你?我跟他们老板吗?苏琪挤挤眼睛。
熟?熟到什么程度?
苏琪及时飞过来一个媚眼,放心,反正没你熟。我只知道他是个“大款”,个体户。个体的?
个体的有钱呵,她说,忙是忙点,奖起来也厉害。要是老板看中你,弄个部门经理你干干,你就发肿了。我想来还来不了呢。
为什么?苏琪,你也一起来好吗?
苏琪嫣然一笑,说这里竞争挺厉害的,你要处处小心。少说话,多做事。特别那个莫老头你要服侍好喽--听说他最近要辞职另立门户。你要是能接替他的位置,再找三个情人也找得起,咯咯咯……这里美女如云,到时候可别把我忘罗?
这天上午苏琪始终笑得很迷人。
这里确如苏琪所说,是个美女如云的地方。早早跨入编辑部不到三分钟,就被其中的一个迷住了。她就是陈。
陈和苏琪一比,后者就立刻显出了她的骄矜和俗气。陈是清纯而高雅的。陈才二十岁,比前者更年轻,更妩媚。陈的身材高挑健美,短裙下的两条长腿尤其性感迷人。
你在中学里是舞蹈队的吧?三分钟后,早早找个借口溜到她身边,说我好像看过你的表演。
真的吗?陈小姐抿着嘴笑。在哪里?
在工人文化宫,你还记得吗?章早说,大概是89年10月份吧,庆祝教师节的演出,一个中学舞蹈队表演的舞蹈,叫什么雨?
对,戏雨!早早内心一阵狂喜--还真给他懵对了。时间、地点、节目名,这些都是有的。至于人物只有先虚构了。不是她她也会高兴的。
都五六年了,你还记得这么清楚?陈小姐真诚地对着他笑。
怎么记不清?那个舞蹈很美、很雅,是那个晚会最好的节目,给我的印象特别深。后来得了一等奖吧?
没有,陈小姐嘟起了可爱的小嘴,只拿了二等奖。
太胡闹了,太不公平了,章早连连摇头,这个社会太腐败了,连演节目都搞不正之风,太不像话了。
就是嘛。陈小姐深有同感。
那时你们才多大?十五六岁吧,一个个正含苞欲放,天真可爱。
现在呢?陈小姐一歪头,眯着眼睛笑。
现在?现在是鲜花怒放,争奇斗艳,令人头晕目眩。
陈小姐站在那儿咯咯直笑,身体便像根柳枝一波三折地颤动起来。
江南93年的夏天来了,连续几十天滴雨未下,高温不退。大地被晒得开裂,树木被烤得蜷皮。到处都在闹抗旱。浑浊的河水卖到一角三分一立方。商店里最陋的空调也被提价30%,且卖得狗日大干净。火葬场堆满了热死的尸体等待开后门抢先火化。
中午,编辑部几个人都不回去,坐在电扇飞舞的办公室,让快餐店送快餐来吃。吃完之后,一齐喊热得受不了。这时章早和小郑就竭力鼓动小姐们去游泳。(公司旁边就是游泳池,一天十二场,夜里八点钟都有无数的人往里面下饺子。)
这天,天真的陈小姐终于被拉下水了。她说她不会游,让他们教她。男士们自然是求之不得,连连应允。
陈小姐在更衣室磨蹭了半天才出来,把早早的脖子都望酸了。
大概是那种红泳衣太露了穿着不好意思。她红着脸,低着头,贼贼地走到水池边慌乱地朝里一跳。已在水中等候多时的章早终于得以仰视的角度一睹小姐穿泳衣的芳姿。
大汉冠军侯:我生来就无敌 穿越民国 穿进帝王游戏我修成剑仙 男模特女局长 追风者:山花烂漫笑春风 缅北始末 经理难做 欲望都市 入世成仙 末世:我的侍女是嫦娥 末世重生:打游戏能拯救世界 重生归来,剧本杀中乱世求生! 修仙之星海 兽世重生,情敌太多狼夫哭唧唧 直播许愿:一种不顾人死活的灵验 江湖短刀行 穿成珍稀雌性想摆烂的我被迫营业 契约爱情 我扶爱豆成影帝 女尊:反派从提升颜值开始洗白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南无思居然穿书了,谁能告诉她穿成无敌丑女怎么办?幸好她也有金手指,是个成长变美系统。肤白貌美大长腿,想要啥就有啥。系统商城开启,华服首饰化妆品,应有尽有。渣男太子还想娶她,呸,她才不嫁。自家有权有势,自己还变美了,想要啥男人没有。谁知道捡了个瞎眼王爷。王爷思思你是不是也嫌弃本王是个瞎子?南无思我没有我不是别瞎说哦。...
精神科医生李卿接待了一名自称创世神的精神病人,病人诉说着自己穿越的经历李医生,我发现我具备了一个超能力,我在这个房间里创造一个微观文明,并不止一次发动大洪水灭世,灭绝他们的苍生,但是我马上要死了,即...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年代团宠学霸萌宝 沈溪穿书后,发现自己是个抛夫弃子的恶毒女配角色。 原主是个下乡来的城里知青,嫁给男主后,得到回城的机会,果断抛夫弃子,跟城里的小白脸跑了。 沈溪了解剧情走向后,差点一巴掌拍死自己。 一双儿女那么可爱,她竟然嫌弃? 丈夫身材好,颜值好,她还嫌弃人家身强力壮? 霍明川看着越发温柔细致的媳妇儿,有点把持不住了。 乡下糙汉泥腿子vs城...
家族被灭,年幼的林荒被恶人追杀,却意外得到了孤儿院一个女孩的相救,与女孩相处的几年是林荒一生最快乐的时光。可是后来,他的行踪被仇人发现,一把火烧了福利院,林荒大难不死,机缘巧合下加入军队,戎马数载终成一代战神。这一次,他回归,一要报恩,二要报仇,却没成想回国的第一天就把当年那女孩的亲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