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陶当然是不相信的,但他反反复复看了好几遍,愣是没找出错来。
彼时,钟明已经掐着表溜出了档案室,牵着刚吃完午饭的小艾伯特在花园里散步了。
加班是一秒都不可能加班的。
上午森林里下了一点雨,钟明走在花园中,脚下的土壤有些湿软。他垂下眼,略有些出神地看着自己的指尖,
说实话,在刚刚看到凌乱账目的一瞬间也有点慌,但是他很快就冷静了下来,思路逐渐变得清晰,手几乎是本能般的动了起来。
他似乎很习惯处理这种账目。钟明想道,甚至还隐隐觉得,面前的这些和他曾经经手的东西比起来根本不在一个数量级。
难道我上辈子是个会计?
钟明皱起眉头,如果他真是干财会的,说不定上辈子是在工位上过劳死的。
他这边走着神,不知不觉就在花园里走了许久,突然一阵微凉的风吹来,让他打了个寒颤,骤然清醒了过来。
他已经走到了花园深处,从一片平原延伸到了山谷之中,两侧浓密的黑色森林遮挡了本就不多的阳光,光线变得尤其昏暗。
钟明愣了愣,下意识地去看身边的艾伯特,竟然带着这孩子走了这么久!而且艾伯特一声不吭,竟就这样安安静静地跟着他。
见他看过来,艾伯特抬起头,苍白的小脸上一点表情也无,碧绿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钟明看着他,不禁缓了缓语气,轻声道:
“艾伯特少爷,您累不累?觉得冷吗?”
艾伯特闻言顿了顿,接着摇摇头。
钟明看着他,拧了拧眉心,怎么感觉这孩子上完课之后就蔫巴巴的。他放缓了声音,轻轻问:
“那我们往回走吧,好吗?”
再往前就是潮湿而阴暗的山谷,看起来有些不妙。艾伯特闻言,没有说话,而是无言地点了点头。
钟明于是便牵着他往回走。从山谷走回大宅,他们需要穿过整座玫瑰园,小径旁都是各色各式盛开的玫瑰,每丛不同种类的花朵前还有木制的小名牌,上面写着这种花的名字。
在走过某丛花朵时,艾伯特突然停下了脚步,牵着钟明的手,指着指枝头上的花:
“我想要那朵花。”
钟明抬头一看,见几朵红中翻着隐约金色的玫瑰挂在枝头。
挂在枝头前的名牌上用花体写着花朵的名字:
「Daydream」
这种玫瑰名叫白日梦。
钟明顿了顿,生怕艾伯特一个手痒又去把华摘下来,赶紧俯下身,将男孩抱起来:
“少爷,您看看就好,千万不要摘。”
艾伯特很轻,钟明让他坐在自己的臂弯里,凑近玫瑰让男孩看得更清楚。
“?!”
同时,艾伯特睁大了眼睛,双手下意识按在青年温热的胸膛上,看着一缕乌发顺着钟明的耳鬓垂下,在自己面前轻轻晃了晃。
这是他第一次跟哪个人这么亲密地接触,艾伯特闻到青年身上,若有若无的浆洗衣物的香气。
钟明抱着他走进了些,踮起脚:“艾伯特少爷,现在看得清楚了吗?”
闻言,艾伯特偏过头,看向近在咫尺的玫瑰。白日梦的花瓣在幽暗的山谷中闪着微光,同时,青年的怀抱不断传来热度。
艾伯特的视线只在玫瑰上停留了一瞬,便收了回来,低头看向钟明。
“不看了吗?”
钟明见状心道小孩子就是想一出是一出,退后几步,想把艾伯特放下来。然而就在这时,男孩却突然伸出手,紧紧环住了他的肩膀。
“少爷?”
钟明被拽得一个趔趄,惊讶地侧头看向他,便见艾伯特瞪着一双碧色的眼睛:
“抱着我走。”男孩声音平静地说:“我不想把脚弄脏。”
闻言,钟明顿了顿,低头看了眼艾伯特脚上精美的小皮鞋,上面果然沾了些许泥土。钟明一看就有点心疼,小少爷脚上的羊皮鞋子一看就价值不菲,就这样霍霍了确实很可惜。
于是他收紧了手臂,抱着艾伯特朝山谷外走去。
假千金被读心后,真千金疯狂贴贴 穿书后:双面反派天天偷心我声 泽苛小说 沈兰棠谢瑾小说 池晚小说 好多小说 夏仰段宵小说 穿书后,公主她收了蛇王当小弟 妾身要上进 崔闾小说 苟不住了,我还是被金榜曝光了 维罗卡小说 宫川凌小说 盗墓:从鲁王宫开始重振老九门 正在签到女友让我参加逃亡节目 简若沉小说 宁瑜小说 空间囤货:末世度假建造安全屋 霍瑾瑜小说 穿书:社恐的我在山里种田致富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南无思居然穿书了,谁能告诉她穿成无敌丑女怎么办?幸好她也有金手指,是个成长变美系统。肤白貌美大长腿,想要啥就有啥。系统商城开启,华服首饰化妆品,应有尽有。渣男太子还想娶她,呸,她才不嫁。自家有权有势,自己还变美了,想要啥男人没有。谁知道捡了个瞎眼王爷。王爷思思你是不是也嫌弃本王是个瞎子?南无思我没有我不是别瞎说哦。...
精神科医生李卿接待了一名自称创世神的精神病人,病人诉说着自己穿越的经历李医生,我发现我具备了一个超能力,我在这个房间里创造一个微观文明,并不止一次发动大洪水灭世,灭绝他们的苍生,但是我马上要死了,即...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年代团宠学霸萌宝 沈溪穿书后,发现自己是个抛夫弃子的恶毒女配角色。 原主是个下乡来的城里知青,嫁给男主后,得到回城的机会,果断抛夫弃子,跟城里的小白脸跑了。 沈溪了解剧情走向后,差点一巴掌拍死自己。 一双儿女那么可爱,她竟然嫌弃? 丈夫身材好,颜值好,她还嫌弃人家身强力壮? 霍明川看着越发温柔细致的媳妇儿,有点把持不住了。 乡下糙汉泥腿子vs城...
家族被灭,年幼的林荒被恶人追杀,却意外得到了孤儿院一个女孩的相救,与女孩相处的几年是林荒一生最快乐的时光。可是后来,他的行踪被仇人发现,一把火烧了福利院,林荒大难不死,机缘巧合下加入军队,戎马数载终成一代战神。这一次,他回归,一要报恩,二要报仇,却没成想回国的第一天就把当年那女孩的亲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