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1章 供销社买买买(第1页)

上次,乔爷那里给了不少布票。

柳云霜想好了,全部都买成布,回去给几个孩子做衣裳。

万一,许蓝春等人还惦记着,到他们家里面去偷东西呢。

还不如,直接都穿在自己的身上,还算是享受了。

而且,等到发大水之后,天气就陡然冷了下来。

秋天的衣服,还是要提前准备的,省得冻着。

要是再着凉了,那就麻烦了,上辈子许知晴就是因为发烧,才变成那样的。

她必须要引以为戒,绝对不能重蹈覆辙。

现在的布,基本上就是黑蓝灰几个颜色比较多。

新鲜的没有几种,不过倒是有几批碎花布,看着还算清爽。

“同志,我能看看那个碎花布嘛?”

那营业员上下扫了急眼,本来是不想搭理她的。

可是现在没人,也就懒洋洋的回了一句:“哪一款?”

“那个,带着淡绿色小花的。”

柳云霜很准确的复述下来了,这个时候的营业员都是公职人员。

态度可以说是相当的不好了,没办法,只能忍着。

那个营业员把她说的那匹布拿了过来:“这个四毛钱一尺,你看好了。”

言外之意,要是不买,就不要浪费她的时间。

这是棉布,摸着挺舒服的。

白底配上淡绿色的小碎花,清清爽爽换的,十分好看。

“好,那就给我来三尺吧!”

一听是真的买,那人还别有别有深意的看了她一眼。

虽然态度没有多好,但是也拿了尺子去给她扯布了。

柳云霜倒是小心翼翼的,现在物资有限。

供销社的东西,根本不愁卖,人家这样,也不算是个例。

基本上,所有的人供销社营业员都有高人一等的感觉。

“同志,我还想看看那个藏蓝色的棉布和那个黑色的大青布。”

她很客气,人家态度也好了不少,又来了一个人,拿了给她看。

柳云霜这种的三毛钱一尺,要比碎花的便宜一点。

要了十尺黑色的大青布,这个是带点混纺的感觉,摸上去滑滑的。

又要了藏蓝色的棉布八尺,还有做窗帘的条纹布,也要了三米。

这种的是按照米算的,五毛钱一米,相对来说,比较粗糙,不适合做衣服用。

为婢  空间小渔娘:赶海捞鱼暴富了  下乡大东北,知青靠刺绣风靡全村  咸鱼主母爱吃瓜  天才反派他妈靠美食在娃综杀疯了  修仙请带闺蜜  重生年代:知青在大院带崽暴富了  我在聊斋修功德  斗罗:修改一个字,全员人设崩了  师妹的修炼方法它不科学  卷飞全家后我躺平了  狂赎  80年代剽悍土著女  三万买房,小镇养老  惊鸿楼  退婚后我靠闺蜜爆红娱乐圈  纾春  穿成饥荒年的极品老太,我暴富了  暴富全星际从种菜开始  钟医师的九零年代  

热门小说推荐
总裁追妻,买一送一

总裁追妻,买一送一

曾经,安然以为华天澜是她的救赎。直到,她抱着对未来的憧憬,陷入了更深的地狱...

人在斗罗,哄骗小舞魂环

人在斗罗,哄骗小舞魂环

本书又名我假扮唐三哄骗小舞献祭佛怒火莲炸死唐日天我假扮唐三干坏事昊天笋远胜昊天锤唐三这些都不是我干的左手昊天笋,右手青莲。前世蓝星枪械爱好者蓝巳,灵魂机缘巧合之下身穿到画江湖之不良人世界成为通文馆第十四太保,还未来得及大展宏图,就被不良帅视为异数打下山崖,灵魂重生到斗罗大陆...

都市兵王

都市兵王

完结精品神医高手回归杀伐果断美女如云我陈八荒若在,谁敢装逼?他姓陈名生字八荒,本是至强兵王,因一场意外入狱,监狱里各个都是人才,他喜得超强传承,回归花花世界,为兄弟,为女人,为正义,他一次次拔刀,一路攀登,暮然回首已是遍地荣光,无敌于世。...

血族生活很欢乐

血族生活很欢乐

因为一款游戏,身为普通人的鹿任与血族扯上了关联。这是一个很清晰明了的故事,主人公在血族所居住之地演绎着无限欢乐的日常,有突如其来的事件,也有意想不到的展开,有亲情,有爱情,有友情,有基情。各种乱入,各色吐槽。带给各位一个轻松欢乐的血族生活。...

被赶出侯府?无所谓,催爹读书寒门崛起

被赶出侯府?无所谓,催爹读书寒门崛起

穿越真假少爷沙雕团宠一路爽飞养爹读书喜提离大谱!叶青青穿越当天,就从侯门小姐变成了乡下小妞。为了过上别的穿越女都能过上的富足日子,叶青青立下宏伟壮志催爹读书!亲情篇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教育!笔墨纸砚,买!四书五经解读,买!辅导班,报!爹闺女,留着钱吃鸡不香吗?叶青青留着钱买锄头也很好挥!爹倒也不必。狗男人篇隔壁小猎户女人真麻烦,不想理。隔壁小猎户这个女人真麻烦,她一出现我就心跳加快。隔壁小猎户这个女人好讨厌,她一说话我就xxxx。隔壁小猎户这个女人好讨厌,她她和别的猎户说话?(一脸惊恐,立刻冲过去!)女主?...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