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诺尔看向影狼圆溜溜的红眼,那双眼睛比刚毕业的大学生还要清澈。影狼理论上是智慧生物,它确实有智慧,但着实不多,约等于普通的野生动物。
这意味着他们无法与它交谈。
不过看着它愉快摇晃的尾巴和湿润润的大眼,诺尔猜它心情不错。如果它愿意跟他们走,或许是个不错的安全保障
“对了,老家伙给了我这个东西。”
忒斯特突然出声,他晃了晃手里的狼牙吊坠,“它号称可以免疫一切异常状态,不过得绑定主人,我还没试。”
诺尔扬起眉毛“你没有立刻绑定”
“那对于骑士来说多么失礼。”忒斯特装模作样地鞠了一躬,“所以您需要它吗,我孱弱的主人”
“孱弱的巫妖”,沃尔德洛克听了都要气活过来。诺尔好笑地看着忒斯特,推开了那只手“你自己留着吧。”
“你确定你的诅咒可比我的麻烦。”
“这东西针对的应该是短效异常状态,就算它能解决诅咒,也得是能够驱散的诅咒。”
诺尔摇摇头,“所以它更适合你至少你戴着这个,不需要再担心别人给你下毒了。
”
之前在白鸟城,忒斯特总是自己做饭。哪怕他们在外游玩,他也不碰那些预先做好的食物。尽管忒斯特看起来总是乐呵呵的,诺尔却觉得对方这样的心理负担有点过于沉重。
嗯,这东西果然更适合忒斯特。
“真的给我”忒斯特愣了半秒,他再次确认。
“这次计划能成功,多亏了你。”诺尔诚恳地说,“当然,如果你再啰嗦第三遍,我就直接给自己绑定上。”
忒斯特笑了声,把那吊坠塞到诺尔手里“那你帮我戴上吧,这种银链扣子有些卡头发。”
说罢,他直接将后背转向诺尔,撩起发丝。
诺尔接过吊坠,动作停顿了片刻。
忒斯特不知道什么时候把结婚戒指翻了出来,和狼牙吊坠串在一起。小小的钻戒和雪白的牙齿坠在一处,竟然还有点儿美感。
他不禁抬起眼,看向忒斯特自己没起身,于是忒斯特干脆半蹲在自己身前。
那头银白长发被他撩到一侧,露出毫无瑕疵的光洁后颈。忒斯特的麻布衬衫领口较大,如今它正软软垂着,大片皮肤暴露在外,结实流畅的颈肩线条一览无余。
简直就像白色大理石雕塑这人平时掩藏的部分染上阳光,有种奇特的裸露感。
诺尔有点儿不自在地挪开视线。
“唔”忒斯特简短地催促。
“再稍等一下。”诺尔干巴巴地说,他将银链搭在忒斯特身前,飞快扣好。活像再慢一刻,这东西就要长嘴咬人似的。
“你说得对。”下一秒,忒斯特自行起身,“我绑定这东西了,它果然拿不可驱散的诅咒没办法。”
他拍拍那吊坠,将它与戒指一起塞进领口。
诺尔不自觉地摸了摸自己胸口的结婚戒指,现在他们都将它佩戴在胸口,感觉有点微妙。
他还在细细品味这事儿的微妙之处,他身后的影狼不干了脖子上的金线它没有,现在脖子上的银线它也没有这可怎么忍,它一把咬住诺尔的黑发,朝上揪了揪。
诺尔的头皮差点给这玩意儿扯下来,赶忙踉踉跄跄起身。
“看来有人也想要一个项圈。”
忒斯特吹了声口哨,他倚上最近的树干,看起来心情颇好,“你要不要跟它签个主从契约什么的”
“不不用了。”诺尔努力从狼嘴里抢救自己的头发,“如果它愿意跟着我们,就让它跟着。它想走的话可以直接走它应该是自由的。”
忒斯特啧了好几声“好吧,你的轻信让我担忧,但这家伙的智商又让我很放心。就这样吧,随它的便。”
“它需要一个名字。”诺尔终于把头发抢救回来,他挠了挠影狼的下巴。
“蠢狗。”忒斯特积极建议。
为了伴侣,这个反派也可以不当 病美人重生后,摆烂了 哑巴,但被神经霸总读心了 重生之闪耀1993 啊[无限] 穿进漫画的我成为了白月光 全世界唯一的omega幼崽 成为反派白月光[快穿] 我的绝色女总裁 七零炮灰小寡妇 用漫画看贝克街221B好邻居 漫画主角绝赞扮演中 改造我,标记我 我的动物园里都是大佬 我有一张始皇脸[秦] 惹爱成婚:不良娇妻有点甜 我的小悟哪有这么可爱 [鬼灭之刃]爱及屋乌 箱子里的玄幻世界 已读不回
特种兵穿越成为皇帝,却不想奸臣谋朝篡位,异族虎视眈眈。赵构只好举起屠刀,杀奸臣诛朋党灭敌国讨扶桑。匹夫之怒血溅三尺,天子一怒伏尸百万...
人人都说京城贺家大小姐贺妙妙在穷乡僻壤长大,是个乡野村姑,粗俗不堪,与贺家收养的二小姐完全不能比。她回到贺家后非要买一栋别墅专门种地,引来无数嘲笑。对此贺妙妙不屑一顾,怒我直言,在座各位都是垃圾,比不上我园里的一根草有价值。众人切了一声,你除了贪财好色,有霍少撑腰,还有什么?霍璟辞一把搂住贺妙妙的腰,怎么?本少爷就喜欢被她贪财被她好色,你们有意见?众人怂,敢怒不敢言。之后大家看见贺妙妙成绩班级排名第一,高考成了全国状元,玩个游戏轻松打上了国服,地里的草能救人性命众人嘴角抽搐,这打脸还能再来几下吗?...
迷迷糊糊中,陈风似乎听到了一个声音。叮,滴血绑定成功,超神系统激活。一段精彩的超神人生从此开启。调戏调戏美女,没事开开公司。不知不觉间,陈风已经可以吊打全世界了,...
完结精品神医高手回归杀伐果断美女如云我陈八荒若在,谁敢装逼?他姓陈名生字八荒,本是至强兵王,因一场意外入狱,监狱里各个都是人才,他喜得超强传承,回归花花世界,为兄弟,为女人,为正义,他一次次拔刀,一路攀登,暮然回首已是遍地荣光,无敌于世。...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