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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中旬的流金河,是系在美人腰上的黄金绸带。
金栀花开遍两岸,绿影草洋洋洒洒,在姐妹俩的轻枝蔓舞下,路过的白云都魂不守舍地飘错了方向。
远山隐没,树林依稀,宽约数百丈的河面破开大陆,在暖暖的金光下注入大海。传说流金河河底有大量金银财宝,由叛将水鬼镇守,这让无数实力不俗又心思讨巧的人都望河兴叹。对于初入奇幻世界的新手来说,这也会是茶余饭后的美好向往。
游默此时正站在一艘大得离谱的宝船上进行饭后的美好向往。
三层甲板上,他倚栏而立,两岸的景色尽收眼底。天光澄澈,视野开阔,心脏忽然扩大了十倍不止,整个人都通透释然了。他觉得在浩渺无边的天地间站久了,极有可能会变成满腹豪情的诗人,比如苏轼,比如李白。他想吟首诗以作入乡随俗,但脑子转半天,一句诗句都想不起。他想即兴发挥创作一首,脑子转半天,一个字也想不起。
该死!
算了,诗人又矫情又无聊,不当也罢。他这样想着。
这是他第一次乘船,感觉用一个字就可以概括:棒。从禁地到毛人谷支河,从毛人谷支河到流金河,沿流金河一路向西,已经走了将近三天。若不是那五个让人心烦的家伙存在,他的眼睛每天都会清澈如水。还好双方保持距离不相往来,否则那一池清水早就被愤怒之火给烧干了。
还有一个人令他头疼不已,那就是好几天都对她冷淡至极的黄橙紫。错在他,他也多次表达了歉意,但黄橙紫完全是条冬眠的蛇,猎物到嘴边了都爱理不理。他有那么一小会儿陡然发觉关在家里也挺好,和女孩子相处实在是太难了,特别是像黄橙紫这样阴晴不定喜怒无常的女孩。
相比之下,还是家里的女仆机器人要好相处。简单操作控制器,她们就有一百种方法讨他欢心,发脾气更是不存在的事情。即便被God设置成泼妇人格,故意和他闹别扭,他只要轻轻按一下重置键就完事儿,第二天早上还是温顺如初。
可黄橙紫的重置键在哪里?
烦!
女孩子的心思太难懂了。
但黄橙紫不是这么认为的,她觉得自己的心思很好懂,至少她已经外露得很明显。
二层甲板上,她倚栏而立,和游默保持了相对四米的距离。明明只隔有一层甲板,可谁都看不到谁的存在。
她觉得游默是个蠢货。虽然和高尚安眼里的蠢货不同,但这金发小子确实没抓住她的点。
她觉得自己的意中人一定是个盖世英雄。可游默呢?资质平常,双商一般,模样倒可以,但嘴巴很欠。若不是有个创造者老爹,这会儿恐怕还不知道在哪个地下城流浪,更别提入她的宝眼了。她不觉得自己永远会是路人不识的寻常女孩,她也不会随波逐流甘为平庸屈服于命运,她一定要出人头地变得强大,她要成为篱而非寄人篱下。
她不明白,她怎么会喜欢游默这种小男孩?迷恋小姐姐还满肚子花花肠,她不是应该讨厌才对吗?一个优点都找不出来,这小子到底有什么好的?就他那靠山山倒靠水水淹事事不顺的倒霉模样,能成为盖世英雄吗?盖世笑话吧?!
让他滚……让他滚……让他滚……
该死!
为什么下不了决心让他滚远点儿?!
唉!
同样唉了一声的还有站在船头的黄青蓝,在林肯表达了对游默和黄橙紫的关系的担忧后,她只能回复:“让他俩去吧……”
林肯的右手顺势搭在了黄青蓝的左手手背上,黄青蓝看向他,笑了。两个安静内敛的人站在一起,并没有太多的话要讲。迎面的风声拨乱了耳边的长发,黄青蓝抬手挽了挽,美如画。
良辰美景不是用来看的,而是用来感受的。两人相视一笑,而后各自凭栏远眺。温暖的阳光,十分愿意将他俩融化。
原本和谐美好的画面,却让有些人酸得牙痒痒,比如站在一层船舷边的宫伊伊和罗拉。
乘船来回本就无趣,游默五人的出现,正好丰富了她们的吐槽点。比如:
“欸!那两个好像有一腿哩!”宫伊伊指着船头笑。
“什么有一腿,我看他们早就……嘻嘻……”罗拉啪啪啪地拍了三声掌。
“那他们……”
再比如:
“哎!胖子是怎么回事儿?怎么跟他们组的小胖妞搞到一块儿去了?”宫伊伊瞟向船舱内正笑憨憨地和时雨一同喂养小雾虎的侯爵,目光里有两分气愤。
“从上船那天我就看到了。那个死胖子,肯定对那小妹妹有意思,这两天有空没空就去找她玩儿……”罗拉以同样的姿势斜瞟着,目光里有两分嫉妒。
仿佛感觉了两股不善的电流,肉吃一半的小雾虎猛地抬起头,朝宫伊伊和罗拉狠了一眼,那意思分明是:八婆!
宫伊伊和罗拉咬牙切齿地抽回了身,懒得和这小不点斗狠。于是,她俩再次快乐地聊起了无忧城的衣服、饰品和美食。
向来对衣服、饰品和美食没有多少兴趣的高尚安和东方日出,此时正猫在货船船尾的客舱内,暗暗观察着船上的游默五人。
“悬挂王旗的宝船,根本没有人敢动心思,这不是白白浪费一万金币吗?”东方日出再次表露出了心中的困惑。高尚安没有给他解疑,这让他喉咙膈应得像是吞了块石头。
高尚安面无表情,目光久久地落在游默身上。收服游默是大哥的命令,他不能拒绝,何况且这小子还挺有趣,他不能一直留在云岭那种小地方,只能想办法将这小子带到无忧城。得大哥教诲,他决定拿出点真东西来笼络这小子,既给大哥一个交待,也让自己玩得尽兴。等大哥什么时候不需要了,再将这小子一脚踹掉就是。
他的计划自然不能跟东方日出坦白,因为东方日出是个只会抖狠的白痴。驯服人和驯服野狗不一样,驯服人比驯服野狗好玩多了。他已经预见到了这个金发傻子跪在自己面前舔鞋子的模样,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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