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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暗夜森林里的小魔鬼(第2页)

“咝咝,黑暗有多好,可以到处蜿蜒游走,还能随便捕捉肥壮的青蛙……”没说完,蛇新镶的毒牙又已经给统统拔掉。

……

此外,蜥蜴也来劝说,被狠狠扔进了蝙蝠窝;蝙蝠也来劝说,耳朵给塞进了黑莓果。蚯蚓被挂在最高的树枝上打秋千,甲虫连续一百多次被掀翻……没办法,朋友们为了自身的安全,一个个都悄没声息的躲开了,只剩下靡非斯特独自一个人发闷。

小魔鬼的心情是别人无法了解的——

他迷上了外面的光明世界。

几年过去了,靡非斯特已经成长为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年。

和童年时相比,他变的寡言少语了。

他没有再走出过暗夜森林,也不再提走出暗夜森林的事。可实际情况是——在他的内心深处,对光明世界的炽热向往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

最显着的表现便是他对某种发光石头的狂热采集跟收藏。

这是一种黄澄澄的石头,靡非斯特对它偏好,是因为它能在暗夜中闪光。

暗夜森林深处有的是这种黄澄澄的闪光石,毫不稀罕。只是它们埋在地下不易发觉,只有靡非斯特才能找到。

靡非斯特每天都花大量的时间搜集闪光石。

他把闪光石堆成一堆,闲着的时候就坐下来对着它们发愣——和外面那个绚烂的世界相比,这光明是微弱不足道,但总能让人联想起一些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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靡非斯特垒起的黄色光石山越来越高,发出的光线也越来越强。

如果事情象这样发展下去,少年靡非斯特将永远走不出暗夜森林。可是在太阳国的历史书上,却明白的出现了一个在暗夜森林长大的叫靡非斯特的少年。

但是书上并不称他为“魔鬼”,而是用了别的讨人喜欢的名称——“森林之子”。

“森林之子”用他在暗夜森林中发现的黄金赈济了受灾的太阳国国民,后来成为了太阳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国王。

一个叫金的旅人因为骑的马受惊,误闯进了暗夜森林。

在暗夜森林中迷路的他看到远处有数点光芒,还以为是农家的灯火,就匆匆忙忙的赶去——

其实光是石头堆发出来的。

年轻的靡非斯特当时正在对着它们冥思出神。

金做了太阳国有史以来第一个真正见鬼的人。

他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全身瘫软,倒在地上抽筋。

正相反,靡非斯特见到金却高兴的不得了——因为这是他接触到的第一个“人”,第一个可以在光明世界里通行无阻的“人”。

在他的光石头堆边,小魔鬼友好的招待了金。他用自己最新鲜多汁的黑莓果喂饱了客人的肚皮之后,就开始了没完没了的攀谈。

叫金的人发现魔鬼并不伤害自己,而且对待自己非常友善,便放下心来大谈特谈——终于给他发现,这个魔鬼对他自己本该厌恶的阳光世界有着特别的偏好。

两个人兴致勃勃的谈了很长时间,直到疲倦了就倚在一起睡了一个好觉。睡醒后金想离开,靡非斯特便主动请求给他带路。在森林边缘,金和靡非斯特依依不舍,两人拥抱亲吻互道珍重后才分别——金赶去太阳国国都,靡非斯特回到他的光石头堆边。

靡非斯特心情变的忧郁。

和人类接触是第一次,好容易交上个朋友,却这麽快就分开了……

他一点没注意到光石头堆上最大最亮的两块已经不知往哪里去了。

金在往太阳国国都去的路上一直是乐滋滋的。

他的手一直按着腰间装钱的小荷包。

身为洗冤司司正,破个案子很合理  万古长生,葬尽诸天仙神  黑道传奇往事  欺骗世界,我打造了现代超凡文明  退婚,你勾引我干什么  有诡作祟  足球:锋霸出笼,从海牙青训开始  冲喜新娘,白少独宠替嫁小甜妻  全球异能,开局三昧真火无限进化  穿成农家老姑娘,怀着崽崽去逃荒  鸣人:我也没说这是正经火影啊  开学了,才发现世界没有那么简单  修罗神帝  震惊!败家子的私房钱比国库还多  梧桐应怨夜来霜  戴上性感的绿帽,师妹从此无敌了  美食的俘虏之绝代盛宴  反派:我把气运之子都撸秃了  洪荒:从部落首领到大秦圣庭之主  娱乐盗墓:扮演闷油瓶,队友杨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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