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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德走出邮局,外面照样酷热难当。邮筒就在路边不远。刚才在这里卖东西的小贩已经不在,或许也被太阳撵回家去了吧……当钱德走到邮筒跟前,不由得愣住。
刚刚走进邮局之前,明明清清楚楚记得只看见过一个邮筒。但是现在,在原来那个老邮筒旁边,又多出了一个新邮筒。这个新邮筒被刷成亮黄色,在阳光下完全熠熠生辉,而且在投递口上方也有一个小小的独角兽标志。
“怪事。”钱德嘟囔了一句,还是本能的将信封投入了这个黄色的新邮筒。
之后的一个星期一切如常,打游戏,和朋友出去,百无聊赖的复习功课,看书,发呆……每天早晨出去晨练,经过邮局门口时他总要看上一眼。那只亮黄色的邮筒依然站在绿色旧邮筒的旁边。两只邮筒并排而立,时间长了也就觉得自然。然而一个星期之后的一天早晨,他发现自家邮箱里除了报纸和千篇一律的广告传单,又多了一封信函。
信封那种熟悉的,近乎手工制作一样粗糙的黄色纸质,上面贴的是边缘呈褐色的两毛钱邮票,但却不是先前自己寄出去的那封恶搞信。因为封皮上分明写着“顾客敬启。”
收信地址是钱德自己家的地址,发信地址写的却是xx路xxx号!“开什么玩笑!”钱德几乎喊出声来。但他还是压抑着心跳,拿着那黄色信封和其他所有报纸传单一起走回家中。
一进门,他立刻跑回自己房间,将房门反锁,迫不及待的拆开那个信封。
现在才注意到信封里面鼓鼓囊囊,似乎还装了其他类似书本的东西。
钱德将信封里的内容一股脑倒在床上,果然是一本书和一封信。
信是用钢笔书写,字体娟秀。上面这样写道:
“尊贵的顾客,您好。感谢您的热切来函。并特此按要求回函。本公司经营多种行业业务,并最热心文化传播,以促进文化繁荣为己任。特此,奉赠本人近年所着闲书一本,以求斧正。”
下方署名“销售经理”,除此别无一字。
钱德将信纸揉成一团,扔进桌边的废纸篓,随即走到窗前。
窗外,能够清楚看到路对面围墙后面的空地,以前的xx路xxx号!什么都没有,除了一片黄土和杂草。
“骗人。”他自言自语。但是,自己写的信怎么会到了这所谓“销售经理”的手中,还是让人摸不着头脑。不过,总感觉在邮局台阶上摆摊子那小商贩的身影在脑海里面晃来晃去。
正如俗语所说,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也算自己中了“彩票”。
钱德躺在床上,顺手拿起那本随信奉送的“闲书”。书是用同样粗糙的纸张粗略装订而成,封面也没什么特别的装潢设计,只是胡乱填涂着一些粗细线条。真是粗心,连书名都没印上。钱德翻到扉页,上面这样写道:
你是否是冒险之人?
冒险意味着犯错的可能性,意味着存在陷阱。
但人生没有一件事不存在这样的可能性,或者不存在这样的陷阱。
因此,你注定要成为一个冒险者。
但当体验到冒险的乐趣,或许你便能升级为“冒险家”。
读完扉页上的文字,钱德稍微来了点兴趣,随即翻到下面一页。
有一个冒险者,不用提其名字,也不用提其国家、籍贯、年岁和身处何地。总之,只知道其是一位冒险者,以冒险为职业。至于要冒什么样的险,其自身也不是太过明了。
正如本人在扉页上所提,就算其不想有意识的进行冒险,但充满风险的生活总是缠绕其身,(当然也包括所有其他人)不容摆脱,让其无时无刻不处身“冒险”之中,所以,他生来注定就是一位要冒风险的人,不管喜欢也好,不喜欢也好,都对此毫无影响。
因此,针对这个情况,此人做出了一个决定,那就是与其坐等风险来临,使自己陷于被动和不喜欢的或然性概率,莫如主动出击,表现出自身积极的主观性,以其经历为乐,这样还能感觉充实满足,过一个幸福的人生。
于是,这位冒险者自动升级为了“冒险家”,由此也彰显出了“冒险”外延的层级区分。
冒险家的生活其实并不如人们想象的多姿多彩,五颜六色,目眩神迷。因为他是真正的冒险家,而不是人们想象中的虚无偶像。他冒险的地方就在生活,因此表面上看来,他的职业也和其他身边的普通人一样暗淡无光。但是他自己清楚知道,自己是不折不扣的冒险家。
冒险家的一天从其睁开眼睛开始。这一天充满了挑战,也和他渡过的其他每一天一样。至少,能够醒来,睁开眼睛,这已经是一次无与伦比的冒险。天知道哪天早晨不会出现意外,无法再看到东方的太阳。但是,一切还好,还都allright。
于是他起床,洗脸漱口,注意不让肥皂划伤皮肤,牙刷捣破牙龈。这真是一点都大意不得,每次都必须小心翼翼才行。等收拾妥当,随即开始准备早餐。他从来都是自己准备早餐,从来不吃超市购买的那一类速食食品。因为食用大食品工业制造的即食食品本身就要冒很大的风险。或许你认为他是一位冒险家,但是冒险的领域必须要以其自身兴趣趋向为准则。如果不感兴趣,则要进行规避,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风险。按他自己的话说,“这才是掌握了主动权。”尽管他忘记了一点,他所习惯自己烹饪食用的所有未加工食材也都是由大食品工业生产,所以这种自己被动承受的风险系数只是稍微降低一点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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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险家喜欢自己烹制早餐。他喜欢大张旗鼓,因为为自己做饭是他喜欢的一类冒险。可不?当看着面包片在自己小心计算规定好的时间内于烤箱里慢慢烘焙,看着豆浆机里按照精心测量比例而混合的黄豆和清水按照特定的间隔时间顺时针搅拌,就让他的心头产生了一种特异的感觉,仿佛自己已经掌握了世界脉动的规律,征服了整个世界。但不要误会,他并不是控制欲很强的人,他富于冒险精神,只是喜欢这样比方。而作为这冒险的终点奖赏,则是令他心情舒畅的香浓豆汁和香脆可口富有嚼头的大麦面包,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也是相当令其自豪和满意的。
吃完早餐,随即开始着装。他总是很在意衣服的搭配,因为衣饰搭配不当,会引起别人的注意,甚至熟人的奚落和嘲讽目光。这本身就有相当大的风险。谁不想打扮得体,引人注意?不,后一句应该去除。他从没想引人注意,因为引人注意意味着无谓的风险会集中聚焦,让人难以处理。但至少“打扮得体”应该不算过分的难题,尽管他能够搭配的衣服不多,也懒得自行采购。懒其实也是借口,真正的原因是因为采购也有无谓的风险。特别是购买了自己不很满意的服饰,却又无法处理。这种情况往往到了最后才能发现,往往购买之前还颇为欣赏自己的眼光,但是回到家里,再次试穿,却无论如何都觉得不合适,不能再穿下去。这个时候,衣饰的处理就成了难题,也成了冒险失败的苦果。是留还是扔。这类冒险的欲念倒是经常出现于他的头脑,但是往往计划押后,因为实在处在常常失败的领域。
不过还好,最终还是装扮好了。独居的冒险家走出家门,开始了一天的行程。
看到这里,钱德有些疲倦,随即将书本合上。
他本来就不是喜欢看书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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