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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天,大河比以往忙了许多,他把能想到的和看到的事都提前做好,这样他走了之后,红梅就可以少做一些。
忙完家里地里的活,大河突然想起,明天得去赶集,把家里一些日常用到的东西买回来,这么多年来,这些事一直都是他做的,红梅也从未管过这些。
突然要出门去打工,他就想着把这些都提前备着,用到的时候也方便点,顺便带任义、任礼一起去赶集。
吃饭的时候,大河说:“明天我准备去趟镇里赶集!”。
旁边的任义、任礼都像往常一样兴奋的喊着要去,这次大河没有拒绝他俩。要是平常肯定拒绝,听到爸爸答应了,两个人也格外的开心。
那个时候交通不是很方便,赶集都是骑自行车或者步行,所以大河很少带他们两个去,一来是路远,来来回回不方便,还有就是没有多余的闲钱,不带孩子去也是为了省钱。
当然,去了也花不了多少钱,但是,在大河眼里,这些小钱也是能省就省,平常即使是带孩子去,也是简单的吃个凉粉之类的,就是一碗凉粉大河自己也是舍不得吃,都是孩子吃,自己看着,那时候他总说自己不喜欢吃这些,又不扛饿,不如买个馒头吃还可以顶半顿饭!
晚上睡觉的时候,大河问了红梅有没有什么要买的,自己顺便带回来,这样用的时候也方便点,红梅也把一些要用的都说了,大河拿着本子在那认真的记着,生怕忘了那样。
是呀,后来回想起来,每次过年的时候父亲赶集之前,都会提前一个晚上,把要买的东西拿本子记好,到时照着本子上的买,这样可以避免落下什么东西,也可以专注的只买自己需要的东西,避免花那些不在预算中的钱,当然,每次拿本子记也只是过年前赶集的时候才会这样。
平时赶集是不会拿本子记的,这次不一样,大河感觉自己要出门,在他的心里比过年更重要,毕竟红梅一个人在家,去赶集真的很不方便,所以自己出门前,把那些需要准备的一定得准备好了。
第二天一大早,任义、任礼就起来了,比平时早了很多,平时即使去叫他俩也是磨磨蹭蹭的不肯起床,今天要赶集,估计小家伙开心的昨晚梦里都在集市逛。
吃完早饭之后他们就出发了,大河仍旧骑着自己的自行车,这些年这个老伙计没少出力,跟着大河走了不少的路。
任义、任礼最开心的就是坐爸爸的自行车,任礼坐在前边,任义坐在后边,好走的路段大河就骑着车子,遇到上坡就推着车子,这时候是任礼最开心的,因为哥哥在后边跟着走路,爸爸推着车,只有自己一个坐在上边,心里别提有多高兴!
后来回想起来,那时候坐在爸爸的自行车上,身体缩在爸爸的怀里,看着沿途的风景,心里满满的安全感。
很快就到了集市,兄弟俩看看这里,望望那里,对什么都充满了好奇,看什么都感觉新鲜!
现在看来,那条既破旧、又脏乱的街道,那时怎么就那么大呢!总感觉这应该是世界上最繁华的地方,自己想要的一切这里都可以买到。
这就是孩童时的快乐,爸爸拿着单子认真的找着,生怕遗漏了某个东西,终于买完了所有的东西,爸爸带着兄弟俩去吃凉粉。是的,那条街道最好吃的东西,那个年代,大人小孩赶集基本都是吃凉粉之类的小吃。
虽然是简单的一碗凉粉,在任义、任礼的心里这就是最好吃的美食,还是惯例,爸爸没有吃,看着他俩吃,吃完之后他们就匆匆回家了。
后来每次回到家经过这条街道,任礼都会去这条街道走走,没有目的的走走,甚至连他自己也不知道在找寻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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