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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肥羊(第3页)

老大笑道:“果然是肥羊,这么漂亮,老子一定要先尝尝。”

说罢便伸手要去摸暮云胸部突起之处。他虽人高马大却稚气未尽,但对男女之事似已颇为熟稔,做起这等龌龊举动全无顾忌。

但下一刻,那只手掌便齐腕处掉落地上,手指犹在活动。

暮云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在别处望着这群小孩。

老大过一刻才知地上手掌竟是自已的,望着汩汩冒血的手腕,发出杀猪般的尖叫。

这一众小孩眼见不对,便要夺门而逃,跑得最快一个,已到门口,谁知刚跨出庙门,便化作一团血雾,连个尸身都未曾留下。

剩下一群小孩已经吓傻,呆呆不动。

暮云冷冷道:“出了此门便是这般下场。”

洪浩眼见不对,和苏巧立刻现身,和暮云站做一排。

小孩们见到这般情景,知道遇上了神仙,赶紧跪下磕头。

暮云望向洪浩,平静问道:“我觉得应该除恶务尽,你可和我一体同心?”

洪浩一时两难,不知如何回答。

他原本以为,做这等杀人越货,伤天害理之事的恶人,应是那种满脸横肉,目露凶光,一身戾气的凶恶之徒,做梦也不曾想到会是一群面黄肌瘦,乳臭未干的流浪儿。

暮云又道:“也不用与我一体同心,你就老实告诉我,你师父教你顺从本心,那你本心现在是何打算?”

洪浩老实回答:“我觉得带头那个可以除掉,其他的还是应该给一次机会……”

“为何?”

“这些孩子或是受了他们老大的威胁恐吓,方才如此。”

“除掉老大,他们之间必然又会产生新的老大,仍是一般行事。”

“你看那几个还小,应该罪不至死。”

“什么时候善恶还要分年龄了?我这一睡千年,倒是不知世间还有如此说法了。你的意思是不是等他们再长个几年,多杀几个人,多卖几个姑娘,再来除掉,方才不毁你道心?”

洪浩满脸痛苦:“可我真的下不去手。”

暮云大怒,一扬手把破庙大殿内本就残破的佛像击个粉碎,大声道:“去去去,坐上去,佛祖的位置应该让给你去坐。”

“这几个小孩,说可怜那是真可怜,没爹没妈,在这乱世中自然难以生存。抱团取暖,原本没错。可是杀人越货,伤天害理,这便是错了。你当年也是这般大的孩子,也没见你不作恶就饿死了。他们不管大小,在这个环境,心里已经埋下了恶种,断然开不出善之花。”

暮云说完,不再理会洪浩,转向那群小孩。

缓缓说道:“你们可怜归可怜,但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个道理你们总该懂的,我已推演过,你们中便是最小的孩童,杀人时也曾动手相帮,全没有一个无辜。所以今天你们栽在我手里,也不要怨天尤人,既然你们选择为了生存不择手段,那就要遵守这个法则的另一头,也就是弱肉强食。我比你们弱,被你们卖到窑子算我活该,我比你们强,也就别指望我放过你们。很公平,对不对?”

做老大的那个男孩,十三四岁,正是不知死活,不知敬畏的年龄。此刻眼见没了活路,干脆学做说书人讲的好汉模样,大声道:“你个臭婊子,老子今日认栽,要杀要剐随便你,十四年后,老子又是一条好汉。”

暮云笑道:“落在我手里,你还想要投胎?你可真有趣。”

其他小孩,远没这等豪气,此刻全部哇哇大哭。

洪浩见着不忍,又无话可说,干脆背过身去,眼不见心不烦。

暮云道:“你们莫哭,眼睛闭上,一点都不痛,算是我给你们的恩典。老话说:‘宁做太平犬,不做乱离人’,希望你们投个好胎,选个太平地方,做条能吃大米白面的狗吧。”

说罢一扬手,一群小孩化为血雾,消失不见。

暮云这才笑盈盈走到老大面前,道:“他们都投胎去了,你却莫要再想十四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眼见伙伴化为血雾消失,这老大终于感到了死亡的恐惧,开始浑身发抖。

“你既然这么喜欢摸胸,那就摸到舒服为止。”

凡人修仙,我有株无人知道的小草  春秋蝉鸣时  仙皇帝尊  我都要摆烂了,你说我是世家少主  我真的不想修仙呀!  我放弃继承侯爵选择成为开拓骑士  穿越后我诵读道经助道友成仙  曾经有个道观  变成吸血姬的我才不是反派  诡神的忏悔  开局送老婆:仙府长青  符修之王  逆乱古今:我的仙道压万古  坏了,我成纣王了  我的穿越帝王争霸路  不死邪树,我终将祸乱万界  混沌天地仙法  隐居满百年,开门送弟子  凡人:修仙从拥有仙府开始  异世白仙:我化紫阳,照耀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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