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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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室宜家上(第1页)

今年的集聚地点在托温河北岸,各色穹顶的毡帐绵延近百里,临时搭建的集市摊位形似长龙。来自二十多个部族的青年女男说着十余种母语,人声鼎沸,喧嚣热闹。

正午时候气温突然升高,烈日直眉瞪眼,热气如蒸。离集聚地点较远的南大圈里头拴着骟过的马,大概三百来匹,估摸着是受创虚弱的缘故,忽然有几匹晃荡着摔倒,像是中暑。人少马多,南大圈离河又远,若无人医治,恐怕情况不容乐观。赫追赶到的时候,南大圈马血涂地,浓郁的深红触目惊心,如同刚刚经历一场大规模屠宰,仍有十余匹马卧地不起。

他很快便从震惊中回神,一眼瞧见自己的族人,命仆侍将她唤至跟前,问道“我们损失了多少?”

作为年轻可汗血浓于水的兄长,哲克瑟族唯一的男部首,赫追比任何人都害怕突如其来的意外。他的妹妹骍逐因马胃蝇的爆发而焦头烂额,与其她部首们在距离此地五十里的病马圈内与平州府、医马使及绣衣使者会面,带着族中最勇猛的套马手,一匹一匹地给病马灌药,不计劳力也要挽回部族的损失。如果南大圈中这些即将出栏的马匹在他的眼皮子底下死去,他多年苦心经营才坐稳的地位定然会受到动摇。

“我们没有损失,部首。”刚刚经历一场鏖战的官长气喘吁吁,语气中似乎也有些难以置信。她回身看向坐在表木之下的女人,抬手指了一下,道“那位大人带着人,给马都放了血,救回来了。只有十七匹出现中暑现象,是其她部族的,我担心引起不满,遂去问了,那位大人说远人司会出面处理,取水降温,灌点马药,照看一晚,能不能活要明早才能知道。若是死了,引发纠纷,远人司同样会出面调解,请部首和可汗安心。”

那女人一侧胳膊袒露在长袍之外,袖子扎在腰间,上身亦被马血浇透,可见方才亲力亲为。她正坐在地上休息,秋日正午的晴光覆盖在她的肩头,赫追凝望着那背影,半晌,脸色忽然浮起些微粉红,不自觉地流露出独属于少男的神情,但也仅仅只是一瞬,很快便收敛了。

马血在身上逐渐干涸,黏腻且腥,吸引蝇虫。新裁的衣服就这么糟践,下摆全泡在血里,北堂岑心疼得有些气滞,坐在地上不想动弹。

两岁的马儿已经成年,不再是驹齿未落,需要特殊照顾的幼畜,而是部族珍贵的财富和立身之本。二十三位可汗并代表南方萨拉的使者校尉在尼莽甘溪谷前的辽阔平原上共同举办了盛大的祭天仪式,随后开始套马、骟马、打印、剪鬃,赶到南大圈。南大圈少有人看着,有两个人正检查骟后的公马,不让在地上坐,撵起来绕着马圈遛一遛,抹点清热解毒的药粉。马厩的石槽里倒满了饮水,盐砖垒在一旁,几个闲散的牧马人给自己心爱的坐骑编好了辫子,扎上大红绸,相互追逐竞赛,为着次日的游艺活动做准备。北堂岑与花忠巡视到此地时,心里还过了下念头:这秋老虎来了去,去了来,这会儿好像比昨天热了不少。

马中暑是俯仰瞬息间的事,根本等不得,一旦瞧出先兆,就得赶紧采取措施。最先卧倒在地的是一匹敦实的小母马,随后马群散开,接二连三地晃荡着摔倒,几名牧马人翻紧圈里,将腰间的皮囊壶摘下来,往马颈子上浇水降温,找合适的工具给马放血。北堂岑就地取材,拆了大圈嵌着铲钉的木栏,上前压住马腿,钉破鹘脉和胸堂。她和花忠统共就带了十个人,远人司常年伏案写卷子的卿娘帮不上忙就罢了,看见血还倒了一个,又分出两人抬她。一位医马官、七位军娘、四位牧民,再加上她和花忠,十四个人面对三百多匹马,北堂岑根本顾不上自己新裁的衣服——紫色地四兽杯纹的锦缘绣袍,锡林不大欣赏,说该做姥姥的年纪了,还是像从前那样,穿稳重的颜色更合身份,但她真的很喜欢。

马群相继赶往河边,孔武有力的随扈站在南大圈外围,拉长的人影在余光里晃动,迅速清场,腾出一片空地。花忠居然没反应,只交涉两句,便带着人走了,对她不闻不问。北堂岑感到疑惑,微微偏过脑袋,她知道从方才就盯着她的贵公子此刻正朝她走来,纹饰繁复的长袍花影跃动,闪烁着鸟羽似的斑斓光泽,浓黑的发辫镶嵌金饰与贝母,发出细碎而清脆的声响。

哲克瑟族是个口丁兴旺、实力强盛的大部族,那不仅是位男部首,更是汗王的哥哥,有这么大的阵仗也正常。他的随行官长迅速接管了南大圈的善后事宜,华盖和障尘的阴影遮住天空晕散橘色雾霭的边缘,仆侍铺上栽绒的软垫,赫追挨着北堂岑坐下,用清水打湿绣帕,为她擦脸,柔软而轻薄的织物染上积锈般的红痕。

“我知道你,你是安巴灵武。”赫追的指尖顺着她的脊椎向下游离,亲密地勾住她的腰,用了下力,似乎是想将她拽得近些,施加的力道却未尝将她撼动。北堂岑的神色间有些不明所以,赫追的另一只手已经环抱上来,由下而上地仰望着她,了然道“你就是那个,杀穿天枢城的安巴灵武。”

将目光投向他的第一个霎眼,北堂岑注意到他有双异色的瞳子。存世的无数珠宝中最为名贵的一种,古朴而厚实的金色如同缓慢递增的年轮,瞳仁四周的波纹则是流动的山,像极了盛夏的尼莽甘溪谷,澄澈而无暇,实是鬼斧神工的造物之精萃。

自从到这个地方来,所有主动和她打招呼的人,不管来自哪个族群,使用什么语言,都会说‘我知道你,你是安巴灵武’。回神的同时,北堂岑也收敛了目光,笑了一下,没说话。赫追靠近的动作矫健而黠慧,像只灵动的小兽,将手撑在她身体两侧,伏低肩膀,舒展腰背,确保自己在她的视线中,“我是这草原上一切族群中最隽美的男子,你不该这么快就挪开目光。”

“男子?”北堂岑这回是真觉得有些好笑,她有身为权臣贵胄的自觉,也明白赫追的心思。可他这样不到冠岁、尚未婚配的少男,在北堂岑眼里实在算不得什么男子。她将赫追从自己身上摘下来,道“骑红鬃马的可汗的兄长,圣城里唯一的男部首。安巴灵武是我年轻时的诨名,而今我不过在野村妇,身随日老——”

“老?”

仰赖天地福泽庇佑的贵公子第一次被拒绝,烦恼地一偏头,小狼似的龇了下牙,因其质至美而只显出野性,却并不粗鲁。赫追的动作轻且快,捏住北堂岑的下巴并抬了起来,于她错愕的片刻凝视间逼近,拇指摩挲着她的颧骨,抿去些许猩红的马血,低声引诱道“你身居高位,怎会不懂?对男子而言,权力就像春药。你是创立远人司的安巴灵武,是深得南方萨拉信任的安巴灵武。掌握如此权柄之人,如何会老呢?”

“怎么,不是已经对你们极尽照顾了么?”北堂岑的笑意仍在脸上,对赫追胆大包天的挑逗无动于衷,问道“如此殷勤,有何诉求?卷子递去远人司,自有侍娘找你了解原委,不必向我诉说。你瞧,我与你在这儿说话,并不算交通外夷,已足够说明问题了。”

“你替我想得太长远了。南方萨拉有德,是我们的和尔吉皇帝,众汗之汗,即便是牲畜对恩情都有无言的感知,何况是人。我勾引你,因为你盛名豪奢,处尊居显,我从未见过如你一般气如虹霓、轩轩霞举的女人,我想和你说话。”赫追骑在北堂岑的腿上,掌心贴住她的侧肋,逆着血流的痕迹朝上抚摸,吻了吻她构造精巧的咽喉,剖白道“我喜欢你。”赫追对于自己精美的容颜从不藏着掖着,向来不戴额箍和垂帘,一身皮面朝里的翠色绣袍,所用布料出自南方织工之手,深浅浓淡不一,似一脉春水,只在云卷云舒间短暂地转为黛青,俨如依山迭翠。

他既这么说,那就更不是什么要紧的事了。北堂岑被他亲得有些痒,伸手挠了挠横在颈项间的旧伤疤,换了个姿势,盘起双腿坐着,同他对视,神色坦然地好像什么都没发生,只将赫追的行为当作儿戏,道“我竟不知,与羊杂居的哲克瑟人,是如此热烈奔放。”

“我也不知,女男双全的安巴灵武,是如此不解风情。”赫追的神色认真,勾住她的指尖,缓慢地同她十指相扣,音色轻柔,语调和婉“我昨日刚来,还有十四天,就又要走了。下次相见,就是明年秋天了。但是安巴灵武,这儿是我的家,我属于这里,你呢?离开故土二十二年,你认识它,它还认识你吗?”

山风撞进青草地,不远处的翠色间生长着一片膏腴的紫花,北堂岑无声地看着他,分明知道他这是言语戏弄,是某种试图操纵她情感的手段,心头却忽而有了被撼动的一瞬间。她时常想起春色短暂,美好的事物总如她的少年时光不能久长,葱茏的草木有枯冷下去的一天,惊蛰时鲜明微凉的香气消散如过翼,尼莽甘溪谷的泉水年复一年地涌动——难道长河就能始终如一么?它也顺流而下。

微风从脚踝边上涌过,北堂岑有些吃力地从这种氛围中挣脱出来,收回手,说“这是我与母神之间的私事。”

“是嘛…”赫追的视线定格在四方拉绳之外,与他年龄相仿的金淙儿脸上。审视和排挤的意味相当迅速地在金淙的眉梢间抢占高地,赫追并不感到奇怪,他是天母精美的绘塑,是在部族事务中拥有相当话语权的部首,即便他不与安巴灵武举止亲密,这些内宅的男眷也会嫉妒他。

“但无论如何,安巴灵武,能亲眼望见你,亲口同你说话,我很高兴。”瞥见金淙走过来,赫追站起身,勾着北堂岑的指尖,后退的步伐恋恋不舍,笑道“欢迎你来作客。”

“——家主。”金淙像个小狐狸,瞅准机会扑进北堂岑怀里,赫追方才所在的位置已被他占了个满满当当。他穿着身淡粉色的方领绣袍,彩锦腰围横束十二幅,勒出腰身,采艳好看,外头套着黄色鸾雀暗花的短坎肩儿,一双小牛皮靴子,是北方草原上年轻少夫的服饰,显得腰细腿长,倒是有些风情,叫人眼前一亮。“听说南大圈闹起来了,我们都很担心家主,先生让我来看看情况。”他红着眼圈,将北堂岑上上下下摸了个遍,仍不能放心,再三确认道“家主没有受伤吧?怎么这么多血?”

“是马血,我没事。”北堂岑用手腕抵着淙儿的脑门,将他往外推,颇为无奈地笑道“我身上脏得很,怎么这也不嫌,上来就抱?”

“我想抱嘛。家主怀里的位置我若不占着,不经意就让别人捡个大便宜。”金淙瓮声瓮气地说着,从北堂岑怀里略抬起头,悄悄撩开一侧眼皮,见可汗的男姊出行实在声势浩大。他打马离去,前方二人开道,左右侧翼四人,殿后十人,更有雌鹰猎犬随行以壮声威,俨如众星捧月。贵族公子就是这样的品行,带了那么多随从,‘哗啦’一下将人家的姎妇围在里头,说两句话就算了,还要拉手,往人家怀里钻,简直就不成个体统。而且方才这夷男对家主说的话,金淙听了一耳朵,他有着与地位相符合的权位心术,未免也太会勾引了。

“回去涮一下。从这儿到河边,都顶上回两趟帐子了。”北堂岑搂着金淙起身,安抚似的捏捏他小脸。颧弓与颌骨间的稚气分明已褪去了,脸却还是只有巴掌大,白得透亮。

“那家主跟我一块儿骑马回去可以吗?我现在可会骑马了。”金淙像人养着解闷儿的小雪貂似的,在她身边绕来绕去,打着十二分的警觉,生怕还有哪个汗王家里有配不出去的哥哥。他牵起桃花马的缰绳,说“家主坐在我后边儿,我帮家主执鞭。”大概两岁的小公马,长得很好看,淡粉色的花纹斑斑驳驳,肩高也合适,正好淙儿骑。北堂岑摇头,说“不合规定。太沉了,对马不好。”

每年大帮集会,游者众多,在平州府兑了出关文牒,便能秋场游戏,览观风俗。远人司有鞍马、犊车与毡帐供人假赁,签字画押,条款一大堆。不同品种的马载重有限制,淙儿、梅婴和锡林骑的那些浅毛色的小马体格不大,驮不动两个人。

金淙有些失望,干巴巴的‘啊’了一声。北堂岑觉得他可爱,对他总是习于迁就,乐呵着打了声呼哨,将不远处吃草的小菱角唤来,说“自家的倒是没事儿。你敢骑么?”

小公马和小公马也是不一样的,菱角今年四岁,正是最健壮的时候,骨量充足,结构紧凑,被毛光泽,外貌相当俊美。它颇具悍威,是理想的战马类型,曾经参加过大阅,被陛下赐封为‘杜麟将军’。身上披着二百余斤的重铠都能载着家主冲锋,而今只是多个他,实在轻若无物。金淙摸着小菱角的鬃毛,点头的动作有些犹豫,北堂岑见他还真的担心上了,有些忍俊不禁,伸手紧了紧马肚带,又将马镫子调短了些,这才示意金淙上马,随后自己也翻上马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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