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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给这狗日子逼的(第1页)

草木生边气,城池泛夕凉。

斯巴达城,作为克鲁克公国最为庞大繁华的十二座大城之一,地处公国东南腹地,位于克鲁克公国的马尔平原之上,盛产丰富的物质资源。

因斯巴达城的人口众多,商业贸易发展也是极为发达,因此引来众多大大小小的势力在此扎根,谋求发展、鱼龙混杂。

步天此时正和洛克缓步行走在斯巴达城繁华的街道上。

进入斯巴达城之后,步天与温蒂他们一行人客套了一番,约定处理完手中事务便会登门拜访,然后便在温蒂不舍的目光下与她们分开了。

至于马车,步天则让洛克随便找了个马行倒卖了。

在与洛克寻找到落脚地后,步天便像是出门游逛的公子哥,携着仆从在斯巴达城四通八达的大街小巷中穿梭闲逛,不过他这形象倒是有些不伦不类。

经历了与黑衣人的数场激战,步天的纱绒长袍早已破破烂烂,被他丢弃了。现在是下身穿着一件赤红绑脚马裤,一双直筒鹿皮靴,上身则是一件皮质黑色背心。这怎么看都有点武者味道浓于贵族公子哥气质的一身打扮。

步天准备先在斯巴达城的服饰店中购置一套衣服,然后前往城市中的图书馆等文化场所查询一些资料。

斯巴达城作为克鲁克公国的十二座大城之一,其城市图书馆中的文字典籍以及资料图书储量丰富,足以让步天查询到许多有用的情报知识。

在此之前,步天曾支开洛克,找了家商店买了一袋糖豆。回来之后,腹黑的步天告诉洛克解药自己已经炼制出来了,洛克虽惊异于步天炼制解药的速度,却也毫不迟疑的吃下了步天递过去的一粒糖豆。

“这家伙,又是一口吞下,估计连糖豆的甜味儿都未察觉到吧。”步天心里一阵好笑。

化解了洛克心底的一丝芥蒂,主仆二人相处得也愈发融洽。两人一路行来,步天就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无处不惊奇,而斯巴达城亦无愧于克鲁克公国的“艺术之都”的称号。

城市之中无处不充满了艺术的气息,大到城市的广场花园,小到城市的街巷房屋,就连路上的行人,言谈举止之间都是温文尔雅,面带矜持的微笑,一种赏心悦目的艺术美感无时无刻的散发着。

一路欣赏着许多建筑物上雕刻的浮雕,步天不时点头咂舌。

这些浮雕莫不是历史的代言,透露出浓浓的文化底蕴以及艺术美感。

不同时期的浮雕有着各不相同的艺术特点,它们无一不雕工精细,惟妙惟肖、栩栩如生,一种独特的神韵蕴含其中,即使是不懂得审美艺术的步天也为之赞叹不已。

斯巴达城有着三个广场,一大两小,广场的地面皆是以白色石砖和鹅卵石混杂铺砌而成。

广场中花园景致众多,流水喷泉大大小小不下数座。而道路间每隔十米就列有一根造型独特的魔法路灯,吟游诗人在广场的木质长椅上歌颂艺术,三五成群的行人或坐或立,仪态万千。

步天一脸享受的看着这一切。

这一刻,他仿佛不再是一名外来者,而是真真切切的将自己融入了这个世界,融入了这个世界的社会、文化、艺术、以及人类的交际圈子。

“洛克,你知道斯巴达城中最繁华的商业街在哪吗?我现在需要先去购置一套衣物。”

步天突然转过头看向了身旁的洛克,指了指自己上身的黑色皮质背心,有些尴尬的微笑着。

“主人,斯巴达城最繁华的街道就是雅华大街,那里有一家很有名气的服装店,我这就带您去。”洛克贴近步天的身旁,恭声说着。

“嗯,好的,我们现在就动身吧。”

步天再次四处观赏了一番,然后便让洛克带路前往。

经过了几个车水马龙的街道,步天在洛克的带路下来到了斯巴达城的豪华街道——雅华大街。

此时天色微暗,夜之女神渐渐显露了芳踪,斯巴达城的雅华大街华灯初上,繁华异常。

街道旁一列列的店铺灯火通明,各种不同色彩的魔法灯光散发着柔和的光晕,或红或绿,远远看去,就像一簇簇盛开绽放的花朵。

街道上来往的行人熙熙攘攘,纷杂的声音不绝于耳。有普通人,也有提刀垮剑的武者佣兵,步天甚至还看到了一名手持法杖,穿着打扮与神秘的魔法师颇为相近的人擦肩而过。

就在这时。“嗒嗒嗒嗒嗒嗒”

整齐而带有节奏的脚步声从后方传来,这种富有节奏的阵阵声响,令人感觉到一种莫名的力量感。

一队巡逻士兵昂首挺胸,迈着整齐的步伐嗒嗒而来。

他们眼神锐利,巡视街道四周。

他们穿戴着锃亮的制式盔甲,腰间挎着长剑。那威武英姿,那扫射而来的锐利眼神,令得周围咋咋呼呼叫个不停的佣兵武者都不自觉的闭上了嘴巴,以一种敬畏的目光目送他们走过。

步天在那巡逻士兵目光扫来时,心中也是微感诧异,他感觉到了对方拥有的不俗实力,应当都是低阶1级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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