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14章 剑修院误上贼船(第2页)

“叮!叮!叮!”

闹钟响了,十分钟已过,入门考核结束。

张羽馨愣了愣,一时间没有缓过来。

她不能理解,为何林宇可以如此精准的测算出她长剑的出剑轨迹,从而利用反作用力躲过攻击?

她得出了两个结论,第一,林宇的剑术造诣很高,甚至在她之上;第二,则是根本就是瞎猜的。

不过,在她深深观察了林宇一眼后,她选择相信了后者。

一个嬉皮笑脸的登徒子怎么可能是剑道天才?

鬼才信!反正她是不信!

绝对是运气!

“学弟,恭喜你通过了剑修院的考核!”

张羽馨取出了一个别针,小心翼翼的在林宇的胸前别上。

别针上,是一个鬼畜的漫画画面。

一个熊猫人举着长剑,脚踩着另外一个鼻青脸肿的熊猫人。

上面还有醒目的一行金色字迹:军武剑修学院。

“呃,学姐,我们学院的标志真是独特哈。”

林宇好气的笑道。

“哈哈!是吧,这是院长设计的,她说,那名熊猫人就代表着我们剑修,而脚下的熊猫人,则是代表着那些瞧不起剑修的傻瓜。”

“标志的寓意便是:剑修只克傻瓜!”

张羽馨捂嘴轻笑道,频频一笑,美丽的模样让林宇有些动容。

青春的感觉,真的很好!

“哈哈哈!你们院长可真有才!她该不会是个二次元控吧!”

萧火火被逗乐了,别人学院的标志要不十分霸气,上面纹着一头飞龙,要么十分文雅,利用植物代替,剑修学院真是别具风格!

“你怎么知道?”

张羽馨瞪大了眼睛,十分震惊。

她可以保证,她绝对没有透露出关于院长的一丝消息。

“呵呵。”

萧火火闭上了嘴巴,并没有说话。

“学弟,跟我来吧,我带你去见我们的院长!”

张羽馨着急的拉着林宇的手,匆匆向人群外跑去,只留下了羡慕的人群。

“唉!那可是战斗女神耶,要是她也牵着我到处跑就好了!”

一名老鸟无奈的摇了摇头。

三国:开局斩杀刘备!  八方之惧  狂傲兵皇  降临异星,我率领神族拯救女神  海贼王之征战天下  直男宿主被反派强制爱了  快穿:杀戮剑破除世间不公  重生皇太子,召唤武将争霸天下  六零带空间物资嫁军官  卡牌:技术到位,什么都会  快穿之路人甲的爱情  诡城极恶之人  全民:法师王者,女神祈求同行!  神豪系统:从选择开始  凡人修仙:从八十岁筑基开始  全民:你枪械师打造星际战队?  人在佛罗里达:开局垂钓金枪鱼!  大梦一夜  开局糟背叛,解锁神秘空间!  钗头凤,幻梦缘  

热门小说推荐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沈元卿穿书了,成了反派大佬们的厨娘。沈元卿没事,不就是乖乖当厨娘,顺便养娃娃吗?能上岗就能退休!沈元卿本着,小反派好教养,当他们的仙女教母给他们积极正能量的思想,以求保命。她辛勤耕耘,任劳任怨。眼看着事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仙女教母准备光荣退休的时候,却被大反派逼着在角落,对方阴狠的瞪着她,敢跑,一刀砍死。嫁给我,母仪天下!!沈元卿!!!原来傅君聿从来没想过放弃造反!只是为什么抛弃他心中的白月光来找她!?...

许你万丈光芒好

许你万丈光芒好

你救了我,我让我爹地以身相许!宁夕意外救了只小包子,结果被附赠了一只大包子。婚后,陆霆骁宠妻如命千依百顺,虐起狗来连亲儿子都不放过。老板,公司真给夫人拿去玩?难道夫人要卖公司您也不管?卖你家公司了?大少爷,不好了!夫人说要把屋顶掀了!还不去帮夫人扶梯子。粑粑,谢谢你给小宝买的大熊!那是买给你妈妈的。老公,这个剧本我特别喜欢,我可以接吗?陆霆骁神色淡定可以。当天晚上,宁夕连滚带爬跑出去。陆霆骁!可以你大爷!!!...

邺城怪奇事件簿

邺城怪奇事件簿

平静的邺城下掩藏着巨大的阴谋,旧日支配者的信徒们潜藏在这座千年都市下,策划着邪神的回归。业余侦探高觉,由于SAN值太低的缘故,屡次被卷入阴谋中,看他和他的伙伴们经历的一个又一个怪奇事件,他们是否能够阻止邪神的阴谋,保护自己和这座现代都市,敬请期待邺城怪奇事件簿!...

当上帝重新开始进化

当上帝重新开始进化

几十年前,世界各地出现了许多诡异的大门,一种被人类称为魔灵的生物也同时降临,给人类世界带来了空前的浩劫,直到魔装和魔装师的出现,才让人类有了喘息的机会。一次偶然的机会,世界排名第一的魔装师放弃身份,成为...

我的瓶中宇宙

我的瓶中宇宙

精神科医生李卿接待了一名自称创世神的精神病人,病人诉说着自己穿越的经历李医生,我发现我具备了一个超能力,我在这个房间里创造一个微观文明,并不止一次发动大洪水灭世,灭绝他们的苍生,但是我马上要死了,即...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