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国际饭店,一次常务晚宴上。
以往,这次晚宴上,最受欢迎的,莫过于,现任立法院院长,现沪市市长,陈博了。但,今日,却有所不同,最受欢迎者,竟然换了个人。
当然,或许,这也是因为,陈博不在沪市的缘故!
金陵那边,大会召开在即,作为,名义上,地位和职务最高的三人之一,陈博,自然也是早早地回到了金陵,试图,再在立法院院长的位置上,呆上一届,以维持权势和地位。
至于,沪市市长,这个位置,说实话,陈博,虽然,眼馋,但,还没有到达,为了这个位置,而放弃一切的程度。说简单点,立法院院长的位置,含金量,可比沪市市长大多了。
也是,一个是中央话事人级别,一个相当于封疆大吏级别,哪能够相比较呢?
再说了,沪市这块,香饽饽,当时,傅安意外身亡,若不是,他陈博,走马上任,临危受命,说不定,早早地就被人截取了桃子,坐稳了屁股呢?现在,说句不好听的,能够竞选的候选人,成或不成,那都得承他陈博的一份后继之情呢!
“看到没?不过去,和人家李主任喝一杯?”
宴会上,觥筹交错的,不少人,频频的将眼神抛向一旁一个不起眼的角落上。
角落上,李群打扮的威风凛凛的,一身中山装,倒是看的不少人连连称奇。
难不成,是李群长得原本就不算差?
那,这就说笑了!
显然,是,权力的光环,让原本被众人退避三舍的李群,成为了趋之若鹜的人物。
这里的人物,哪一个不是人精。
这段时间,沪市,闹得沸沸扬扬。
竞选人,接二连三的退出,此外,作为,号称是最有冲击力的候选者,梁志,现在,又渺无踪影,据说,是被日本人请去“调查了”,这一来一回下,焉能够不让人想入非非。
“呵呵!人家,现在可看不上咱们这些残兵败将呢?
你看看,凑过去的人,哪一个不是这沪市有头有脸的人物啊!”
于亮,郁闷的说道。
端着,高脚杯的右手,也一抖一抖的。
趁着他人不注意的时候,于亮一口,就将杯中的红酒,一饮而尽。
旁边的好友,见状,也不好说些啥,只是,微微拍了拍于亮的肩膀。
是啊!
他,于亮,好不容易攀上棵大树,结果,这大树,没十天半个月,就要没了,他,于亮焉能够不感到心凉凉啊!
再说了,李群,现在,可是香饽饽,众人眼中的明日之星。
他,于亮,就算是,硬着脸皮,凑上去,但,一个败军之将的身份,就算是,急头白脸的给他李群当狗,他,李群,难不成,就能够看得起他于亮吗?
“或许,李主任,也很大气呢!”
“听说,这李群,手下,尽是些特务出身的人,就缺少,老于你这样熟悉政治的下属呢!要不然,咱们两个,去碰碰运气?”
“论经验,你可是上一任的秘书长,今天这宴会里面,能够比得上你的,就那么三五个!”
好友,试图劝说于亮,上去,混个脸熟。
他们,未来,还是要在办公厅任职的,和,未来的领导,混个眼熟,至少,显得不生分吗?却没想到,于亮,早早地没了这份心思。
或者说,自从,在国际饭店门前,梁志被日本人带走之后,他的心气便一落千丈了。因此,于亮只是摆了摆手,多了一丝无奈:
“我还是安安心心,去我的清水衙门,当我的县令吧!至于,这官场上的事情,我算是看明白了,就不是你我,这种没根基的人,能够玩得明白的。”
经此一遭,于亮似乎,看透了人生。
好友长吁短叹了几声,便准备,转身,去问个好。
却不料,突兀间,李群摆脱了人群,径直朝着一个方向走来。’
山野极品小神医 实权:从基层领导开始 万天记 原灵诀 儒道至上?我在异界背唐诗! 流放弃子,我转身建立无上仙朝! 重生不朽帝族,我打爆诸天万族 被全娱乐圈偷听心声后,糊咖爆红了 开局村花来救驾,吾许你一个天下 快穿之只怪女配太撩人 四合院:刘光天的幸福生活 我疯狂作死,还被捧为修仙模范 小马宝莉:马格分裂的公主 续弦! 全民:我的领地全是女神! 重生1976,我在小村当知青 网游:纯肉战士?他全身都是毒! 重生后葬爱,手可摘星 我在职场里大杀四方 赛博朋克:企业战争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南无思居然穿书了,谁能告诉她穿成无敌丑女怎么办?幸好她也有金手指,是个成长变美系统。肤白貌美大长腿,想要啥就有啥。系统商城开启,华服首饰化妆品,应有尽有。渣男太子还想娶她,呸,她才不嫁。自家有权有势,自己还变美了,想要啥男人没有。谁知道捡了个瞎眼王爷。王爷思思你是不是也嫌弃本王是个瞎子?南无思我没有我不是别瞎说哦。...
精神科医生李卿接待了一名自称创世神的精神病人,病人诉说着自己穿越的经历李医生,我发现我具备了一个超能力,我在这个房间里创造一个微观文明,并不止一次发动大洪水灭世,灭绝他们的苍生,但是我马上要死了,即...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年代团宠学霸萌宝 沈溪穿书后,发现自己是个抛夫弃子的恶毒女配角色。 原主是个下乡来的城里知青,嫁给男主后,得到回城的机会,果断抛夫弃子,跟城里的小白脸跑了。 沈溪了解剧情走向后,差点一巴掌拍死自己。 一双儿女那么可爱,她竟然嫌弃? 丈夫身材好,颜值好,她还嫌弃人家身强力壮? 霍明川看着越发温柔细致的媳妇儿,有点把持不住了。 乡下糙汉泥腿子vs城...
家族被灭,年幼的林荒被恶人追杀,却意外得到了孤儿院一个女孩的相救,与女孩相处的几年是林荒一生最快乐的时光。可是后来,他的行踪被仇人发现,一把火烧了福利院,林荒大难不死,机缘巧合下加入军队,戎马数载终成一代战神。这一次,他回归,一要报恩,二要报仇,却没成想回国的第一天就把当年那女孩的亲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