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十三章 直感(第2页)

“小偷?”林华松开了被自己捏的有些变形的手。问了一句很天真的话……还是确定下比较好。

这个看上去就是一副小偷样贼眉鼠眼的矮小男人,坐在地上拼命的揉着自己的手,听到林华这问的话好像忘记了疼痛一样。

“小偷?现在还有人敢叫我们小偷?我看你是不想活了吧?”他站了起来指着林华的鼻子说道。

“难道你不是小偷?”

“金手指!我们这行叫金手指,你这个乡巴佬。”猥琐男人指着林华不知道是气得发抖还是痛的发抖,他似乎有一种明显的职业自豪感。

然而林华并不买他的账,伸手抓住了这个猥琐男人的手指,当着这个自豪的小偷的面,啪嗒……斜斜的给他折了过去。

“小偷不就是小偷咯,金个屁手指。做贼偷我东西还有理的是吧?”

这个猥琐的男人看着自己已经被折到不合理位置的断指,不知道是痛过头了还是怎么样居然忍着没叫出来。

而是怨毒的看着林华冒着冷汗。

啪嗒……

这个小偷的手又被林华冷不丁的扯了过来,又一次掰断了一根手指,这个小偷的眼神他很不喜欢,贼还敢这么嚣张,欺负这个世界没警察是吧。边上那些来参加大祭典的人,看到了这个小偷被林华修理也都在嘻嘻哈哈的看着这个趾高气昂的贼。人这么多又有交易买卖的地方,没个十几二十个贼才奇怪。

做完这件事情,林华就像没事人一样顺着人流离开了。区区一个小贼而已,不算什么。

让林华惊讶的是自己,他抬起了在自己面前翻来翻去握拳松开,好像也没什么特别的啊。

单这只手刚才的反应,倒是很有意思,自己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身体已经先自己好几步做出了反应。

这说明什么?

说明这个身体大体上还保留着原本使用者的动作习惯,成为了本能反应。

这是直感或者叫做直觉。

也就是说,即使自己是注意力不集中的时候,有人攻击自己,身体也能自己躲开,甚至是直接回击?

如果需要战斗,自己只需要顺着身体的感觉走,慢慢的熟悉学习。

“不得了不得了。”

林华认得清自己是什么东西,他知道自己只不过是一个身体自己产生的意识。

全盘接受了曾经使用过这个身体神明留下的财富,十数个世界宝贵的知识,还有如此优秀的身体,现在又发现这个身体拥有原使用者留下的战斗意识。

他知道感恩。也知道原来用这个身体的神明把自己丢掉却没有销毁自己肯定不是失误。

无论怎么样,他还活着,还能有自己的人生。

“多谢,我会好好使用这个身体的。”

林华看了一眼天空,将近傍晚,他的心情很好。

说是这样说,关于托弥妹妹的事情也一直还没有进展。

侯爷独宠小娇妻  星际战神的逆天贪财小娇妻  三岁小祖宗,实力不详,遇强则强  穿成纨绔大人的小娇妻  重生之嗜甜boss的小娇妻  妖尾:从黑龙开始进化  总裁盛宠小娇妻  相爷独宠小娇妻  我可是欺诈师,你要我诚信经营?  掌御星辰  霸总的小娇妻咸鱼翻身了  魔尊的小娇妻又跑路了  你一个法师,物攻爆炸什么鬼  高冷大佬的柠檬精小娇妻  长安一夜风吹雨  三爷的小娇妻正在豪门作天作地  武林拾愿辑录  记忆植入  穿成反派世子的小娇妻  大唐神捕  

热门小说推荐
燃烧吧!铁甲!

燃烧吧!铁甲!

青春只有一次,就应该轰轰烈烈的为梦想燃烧起来!为了格斗机器人事业,卫斯林可谓是付出不少,身为高中生干过力工成人用品商店营业员再到女装大佬。只要能够达成梦想,这点委屈算什么!真是好堕落啊...

丑女特工:腹黑萌宝倾城医妃

丑女特工:腹黑萌宝倾城医妃

她本是一代绝世特工,意外穿越成了不受宠且巨丑无比的弃妃。没关系,她空间在手,药丸一吃倾国倾城。下人不听话?打残!绿茶装可怜?毒哑!什么渣男贱女还敢到她面前嚣张,她毒的她们六亲不认!更有可爱萌宝给她撑腰。娘亲,听说爹爹休了你?没关系,我已是天下盟主,给你发了招亲令五国国君都来求亲了。寒王咬牙切齿,转头柔情似水对她说道爱妃,本王错了。求你回家吧!...

这就是我的篮球

这就是我的篮球

蝴蝶的翅膀可以带来龙卷风,田野的双手也必定能撼动整个篮球世界。他们一路曲折,但他们无坚不摧。这是我们大家的篮球。...

禁地:扮演罗,队友白月魁

禁地:扮演罗,队友白月魁

蓝星资源枯竭,人类濒临灭绝,国运禁地降临。每个国家挑选三人进入禁地,选手与国家绑定,所获得的资源将百倍具现于现实。龙国三名选手绿色卷发萝莉,脚踩恨天高的白发花瓶女,以及一个头戴奶牛帽子,手上满是纹身的不良青年!看到代表本国的三名选手,几亿龙国观众直接傻眼。小萝莉,花瓶,不良青年?天要亡我龙国啊!其他国家纷纷嘲讽龙国气运已尽。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发现,小萝莉可腾空操纵万物,念动力碾压一切,白发花瓶手持银月唐刀杀敌如麻,犹如女武神!最为恐怖的是那个自称死亡外科医生的不良青年,手指转动间,竟能...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