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夏陈氏感激地点点头,她要给男人赚盘缠。
翌日清晨,夏知了被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弄醒了,天还没亮,她本打算翻身继续睡的,不过她猛地想起今天娘亲好像是去镇子上问绣活生意的。
她就忍着睡意,睁开了眼睛。
不知道是不是昨夜那碗鸡蛋糕的缘故,如今睡了一夜,她感觉没那么虚了。
“这么早?”夏锦隽看了眼媳妇儿。
“是啊,早去早回,别耽误干活。”夏陈氏柔声说道,“知了,你咋不睡了?”
【娘亲,你带我去吧,有我在,这事儿成的几率能更大些,我也好想去看看镇子是什么样啊。】
夏知了怕娘亲不带着自己,为了证明自己已经好多了,光着脚就下床了,抓着她的胳膊,晃啊晃,直把母亲的心都给晃软了。
夏陈氏看着女儿那渴望的眸子,温柔地问道:“知了,你也想去?”
夏知了赶紧点头,还对着娘亲使劲儿地笑,她想去,她的烧都退了。
夏锦隽看了眼女儿,气色的确是好了一些,这下地的动作也很利索,“要不……带知了去?算了,万一再走不动……”
【完蛋了,爹爹不让我去了。】
夏知了看向爹爹那微微沉着的脸有些担心。
夏锦隽看了她一眼,随即笑了,以前怎么没发现女儿这么可爱呢,“我起来跟你们一起去,知了是好些了,可是去镇子上路远,她怕是走不动。”
【爹爹真好,我爱爹爹,爹爹棒棒哒!爹爹不变坏,我要给爹爹当小棉袄!】
夏锦隽被女儿的热情哄得心花怒放,微微别过脸笑了出来。
得知夏锦隽要陪着妻女去镇子上,夏张氏酸溜溜的用胳膊撞了下小姑子,“老二以前也没这么贴心啊,这是咋了?你二嫂那德行,还怕人拐走不成?”
要不是天气冷,又是一大早,夏锦绣也想去的,不买还不能转转吗?
“我二嫂咋了?勤快,听话,把二哥照顾的那么好,又是洗脸水又是洗脚水的,都恨不得亲自给洗了,不像有的人。”
“有的人……有的人咋了?锦绣,你说谁呢?”
夏锦绣冷哼一声,她可不惯着嫂子们,“我说谁谁知道,大嫂你急啥啊?”
“我……你个死丫头,挑吧,挑吧,小姐的身子丫鬟命,我倒要看看,你能嫁个啥样的人!”
夏锦绣回头冷冷一笑,“那你可得睁大眼睛好好看着,我夏锦绣到底能嫁个啥样的人!”
“行了,一大早起来就吵吵,不怕别人听见啊,老大媳妇,你去把猪喂了,把院子扫扫。”
“娘……老二媳妇……”
她就知道,她就知道,老二媳妇这是开始不安分了,这个家是没办法呆了。
她要赶紧走,今天收拾东西,明早就走!
风起大明 斗爷 洪荒:千万亿功德,六圣端茶按脚 别闹,我就想做个快乐的小乞丐 大明:暴君崇祯,杀出万世帝国 完蛋,我被未婚妻包围了 修炼到仙帝后,我重返地球 重生变女:我一魔王你让我卖萌? 从末世到七零:有你便是晴天 综武:满级嫁衣神功,举世无敌! 医仙下山:替嫁美娇妻赖上我 仙二代说,寒门草包只配收废柴弟子 古代末世,家飘药香 修仙?哪有夜夜抱着仙女香 猛龙出山 原神:我是平凡执行官 被夺龙根后,我获天族传承杀回 都市修仙那些年 离婚后崛起,绝美前妻高攀不起 洪荒:我混沌珠化形,鸿钧算个毛
外公留下的青铜器物竟然是上古大巫遗物!初级医师十八年修炼一朝觉醒,得祖巫传承,传承自上古的巫术与现代医术结合,造就新一代神医!能活死人肉白骨,也能追魂夺命!...
盛世田园女财主简介emspemsp关于盛世田园女财主她是商业帝国的未来继承人,聪明,内敛。可是却死在一次的意外。再一次睁开眼睛,到处黑漆漆的一片,良久之后她接受了自己穿越了的事实,还悲催的穿越在一个已经嫁给一个准备秋考的秀才娘...
林卿嫣命太硬,三年克死了六个丈夫,一朝国破,她替妹妹和亲,被送上敌国的花轿。所有人都等着她把他克死,谁知他不仅没死,最后还成了九五之尊,而她成了他掌心里的娇宠。可她却只想逃,因为他太恐怖,手段太残忍。终于有一天,他忍无可忍的把她拎入怀,声音凉薄再跑,腿打断!她你看你看,果然很凶残...
未来,至白七日之后,人类觉醒真气。侠客魔道横空出世,正邪冲突,日渐焦灼。八字至阴,亡神入命,有此命格者必为一代魔头。少年命途多舛,际遇诡谲,难入侠道。不成侠,不为恶,不怨天尤人,不自甘沉沦。前方孤绝曲折,少年早早上路...
甜宠爽文空间逃荒赶海养殖经商宅斗脑洞穿越全家火葬场林曦带着空间超市穿越了,没想到空间里还有一个意想不到的存在。开局就是要面临逃荒的局面,不过,林曦也不怕,有空间在,大批的物资,照样把家人养的白白胖胖的。一路上还有阿飘的帮忙,走的也还算顺利。只是这些极品亲戚真的是太烦人了。好不容易甩开了那些讨人厌的,来到了定居地,没想到又碰到了!林曦带着大家赶海,做风铃,解决了大家过冬的难题。林曦又带着家人,一起养殖珍珠贝,把村里打造成了远近闻名的珍珠之乡,自己也开启了自己的商业帝国。只是后面来到京城还有一系列扑朔迷离的事情!是林曦始料未及的。到底谁是谁的谁呢?...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