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当然。”和小姐姐贴贴,怎么能不开心呢!
“明天咱们接着来,要不要在外面吃完再回去?”
“这个可以有。”
今天中午吃的烤羊腿就很不错,却也不能多吃,多吃上火。
和大爷家说了声,不一起回去后,他俩就出来单独寻觅美食。
“有肉串?”
在众多屋内亮光中,姜允初一眼就看到了一家院子里火光,烟火气浓郁。
“不怕上火?”
没事,吃到美食怎么能怕上火呢,大不了回家喝点降火茶。
温湛昀对吃的不挑剔,基本上随着姜允初的口味来,但这次不一样,在姜允初点单后,特意让老板不放辣椒。
姜允初顿时觉得,自己的快乐少了一半。
不过,有的吃就好。
毕竟,晚上嘛~,其实不应该吃这么油腻。
他们吃好后,才回的住处。
整整一天的时间,再次见到明天,没想到它已经能够睁开眼睛了。
虽然四肢依旧无力,不能站起来,看着病恹恹,却比昨晚近乎没有呼吸的状态好上很多。
而大爷也说,它很幸运,只要没有意外,应当没有了生命危险。
姜允初听到后很开心,她这是拯救了一条小生命。
而且,今天晚上也可以睡个好觉了。
明天不用脆弱的必须时时关注它的状态。
等明天醒来,又是美好的一天。
确实很美好,大爷家的老二把他的马借给了温湛昀,让他代替他上场赛马。
见识过温湛昀的技术,姜允初觉得,穿着蒙古袍,在马背上疾驰的温湛昀绝对很帅。
因为,相比于粗犷的蒙古人,他身形绝对是最飘逸的一个。
轻盈洒脱。
姜允初虽然和他同骑过一匹马,那最多的是自己在马背上的感受,风吹过的自由。
现在,隔着距离,看温湛昀一个人在马背上的动作,风吹起他的蒙古袍边角,她的眼里也只剩下了他。
虽然,他没有获得第一。
和人家从小在马背上长大的还是有区别的。
现在的那达慕大会还没有形成以后得规模,只是他们自己民族的一个节庆,持续时间并不是很长。
等赛完马,几乎也差不多到了终点。
而他们也到了要离开的时候。
‘明天’他们自然带不走,虽然只有两天时间的相处,却是他们两个亲手拯救的生命,还没有看到它站起来,心里有些舍不得。
所以。姜允初特意给它多拍了几张照片,留作纪念。
还把家里的座机号和家庭地址给了大爷家的小儿子,嘱咐他可以多给他们打电话或者写信。
还给大爷留下一笔钱,算作这几天的招待费用,虽然大爷一家热情好客,没有和他们提过钱的事,但是他们本来就是不相熟的陌生人,却也做不到理所应当,白吃白喝的程度。
喜欢八零年代末的中产生活请大家收藏:(www.xiakezw.com)八零年代末的中产生活【侠客中文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原神:我穿越只为雷电真 瘸子,快停下来! 四合院算卦:从采购员开始全能 逃荒:我的系统能暴击抽奖 顾总轻虐,薛小姐她是真白月光 退役特工不褪色 综穿:随我心意,快快显灵 我在地狱游戏里当卧底 逆天悟性,我于星空剑道通神 沉醉春光 不出道,只想做个咸鱼幕后 洪荒:你鸿钧竟然是好人? 火影:开局雨忍,怀抱小南! 盗墓:我被小花反向养成了 拳皇mugen废材大蛇历险记 最强御卡师:我在天赋世界里升星 从拾取修为开始无敌 e4来凹凸 当下印记 炽炀
特种兵穿越成为皇帝,却不想奸臣谋朝篡位,异族虎视眈眈。赵构只好举起屠刀,杀奸臣诛朋党灭敌国讨扶桑。匹夫之怒血溅三尺,天子一怒伏尸百万...
一个低情商,一个真小人,却阴差阳错成了武林盟主。朝廷中暗流涌动,江湖上风云变幻,一场阴谋布局之下,看俩逗逼如何祸乱江湖!...
未来,至白七日之后,人类觉醒真气。侠客魔道横空出世,正邪冲突,日渐焦灼。八字至阴,亡神入命,有此命格者必为一代魔头。少年命途多舛,际遇诡谲,难入侠道。不成侠,不为恶,不怨天尤人,不自甘沉沦。前方孤绝曲折,少年早早上路...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叶秋到山区支教,意外跌落山崖,双目失明,还好得到村民的救治,这才捡回一条命。就在这时,他觉醒了好老师系统,留在这里教书育人,带领村民摆脱落后的现状,即可获得奖励,视力也能恢复!只是,这个村子处处透着怪异!村长居然有十几个老婆?族老居然有生杀大权?还有那个从其他村搬来的李二,整天嚷着要跟自己学兵法!大哥,什么年代了啊?还玩封建社会那一套?叶秋却不知,这个平凡的小山村,实际却是大隋皇宫深处!开科举,平世家,灭蛮夷,服四海五年间,隋炀帝杨广以叶秋为帝师,富国强兵,威震华夏!五年后,叶秋恢复视力,来到了罗马圣城,看着脚下的大隋玄甲军,内心翻江倒海...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