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对于长安城中那些风云变幻,霍善是全然不懂的。
他旁听到一半闻到庖屋那边传来的香气,立刻就坐不住了,屁颠屁颠跑去给易知帮忙烧火实际上是想看看等会吃啥。
入夏后不仅草木繁茂,连野兔鸟雀也多了起来,最近易知在屋后的桑地里拉了张网,每回过去溜达一圈都能寻摸到几只笨鸟。
这会儿易知已经把刚逮回来的鸟都料理干净了,正把它们架在炉上烤得喷香。
霍善就是被烤鸟儿的香味吸引过来的,他在外头玩耍半天本来就饿,闻着肉香更是恨不能当场啃上一口。
瞧见霍善那一脸馋样,易知心里软和得很。他吃了许多年的苦头,所以更珍惜如今的生活,打心里把霍善当自己亲弟弟来疼。
甚至比亲弟弟还亲。
易知擦干净手给霍善盛了碗肉羹,让他先垫垫肚子。
这么小的孩子不能吃太多烤肉,得想办法先把他喂饱。
霍善眼睛一个劲往烤得油滋滋、香喷喷的鸟儿上瞟,看到肉羹连连摇头“先不吃,先不吃,等会一起吃”
一看就知道他是个从小没挨过饿的娃儿。
别家孩子闻到肉香都得馋哭了,霍善却根本不稀罕,要吃更香的。
易知拿他没办法,只得由他在边上眼巴巴地看着。
等招待客人的酒菜都备好了,易知也没闲下来,而是洗净石磨给霍善备了些豆浆。
客人的份自然也不会少。
转眼便到了饭点。
东方朔入席一看,由衷赞道“你们家这小厨子可真了不得,烹蒸炙烤样样精通。”
小豆丁霍善听后骄傲挺胸,活像是被夸的人是他似的。
东方朔不由一乐,端起面前的豆浆朝霍善举碗,“来,我俩来喝一碗。”
霍善一听,登时来劲了,小背脊挺得笔直,很有被人当大人对待的自豪与满足。
他有模有样地学着东方朔高高举碗,嘴里还无师自通地说起吉利话“都喝,都喝多福多寿”
东方朔没见过这般伶俐的小孩儿,不觉生出几分喜爱来,也笑眯眯地学他说了句“多福多寿”。
等到两个大人当真喝起酒来便没霍善什么事了。
他吃饱喝足,凑在旁边听东方朔两人谈天说地。
结果两人开始大聊道家学问。
霍善觉得没意思,决定找小伙伴们玩耍去。
很快又度过一个忙碌忙着玩而充实的下午。
他撒完欢归家,还带回一条用破瓦罐装着的溪鱼,说它个头不大、肚子大大,一准是母鱼,能生很多小鱼。
东方朔听后乐道“光有母鱼可不行,你还得抓条公鱼,不然它光生鱼卵了,孵不出小鱼来。”
霍善似懂非懂。
东方朔便问他见没见过飘在水里的蛙卵。
霍善点头。
东方朔道“蛙卵得公母抱对才能让蛙卵变成小蝌蚪,形单影只的可没用。鱼也同理,瞧着肚子再鼓,光靠它自己也生不出小鱼。”
随着东方朔的介绍,霍善听到了熟悉的一声“叮”。
叮基础知识点数1
嫁国舅 七零大杂院小寡妇 江染烟凌兰鸿小说 金钩细 长央 雾里青 非人类夫君 年代文炮灰原配幸福起来 引火 春日愿望 李世民为弟弟剧透头疼中 娘娘总是体弱多病 孙秀娥肖克岚小说 鬼怪游乐场[无限] 破茧 皎皎,你也不想…… 给卫莱的一封情书 宿傩对我束手无策 华枝春 被退婚后我嫁给了年代文大佬
外公留下的青铜器物竟然是上古大巫遗物!初级医师十八年修炼一朝觉醒,得祖巫传承,传承自上古的巫术与现代医术结合,造就新一代神医!能活死人肉白骨,也能追魂夺命!...
盛世田园女财主简介emspemsp关于盛世田园女财主她是商业帝国的未来继承人,聪明,内敛。可是却死在一次的意外。再一次睁开眼睛,到处黑漆漆的一片,良久之后她接受了自己穿越了的事实,还悲催的穿越在一个已经嫁给一个准备秋考的秀才娘...
林卿嫣命太硬,三年克死了六个丈夫,一朝国破,她替妹妹和亲,被送上敌国的花轿。所有人都等着她把他克死,谁知他不仅没死,最后还成了九五之尊,而她成了他掌心里的娇宠。可她却只想逃,因为他太恐怖,手段太残忍。终于有一天,他忍无可忍的把她拎入怀,声音凉薄再跑,腿打断!她你看你看,果然很凶残...
未来,至白七日之后,人类觉醒真气。侠客魔道横空出世,正邪冲突,日渐焦灼。八字至阴,亡神入命,有此命格者必为一代魔头。少年命途多舛,际遇诡谲,难入侠道。不成侠,不为恶,不怨天尤人,不自甘沉沦。前方孤绝曲折,少年早早上路...
甜宠爽文空间逃荒赶海养殖经商宅斗脑洞穿越全家火葬场林曦带着空间超市穿越了,没想到空间里还有一个意想不到的存在。开局就是要面临逃荒的局面,不过,林曦也不怕,有空间在,大批的物资,照样把家人养的白白胖胖的。一路上还有阿飘的帮忙,走的也还算顺利。只是这些极品亲戚真的是太烦人了。好不容易甩开了那些讨人厌的,来到了定居地,没想到又碰到了!林曦带着大家赶海,做风铃,解决了大家过冬的难题。林曦又带着家人,一起养殖珍珠贝,把村里打造成了远近闻名的珍珠之乡,自己也开启了自己的商业帝国。只是后面来到京城还有一系列扑朔迷离的事情!是林曦始料未及的。到底谁是谁的谁呢?...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