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21章 奴家已经等候多时了(第2页)

“10环!”

砰!

“9环!”

....

张哲的速度越来越快,一口气打空了弹夹。

找到了感觉之后,后面基本上每三枪就至少有两枪打中10环,偶尔一发8环或者9环。

这还是因为射速比较快的缘故,如果放慢速度,相信全部10环也不是很难。

射击,远比张哲想象中要简单很多。

毕竟获得了【龙族之躯】天赋后,张哲的身体素质得到了全幅度的增强。

力量、反应、视力都远超常人,使用的又是精准度比较高的格洛克17,10米练习靶真的不难。

一旁的少妇教练,嘴巴张的大大的,瞠目结舌的看着这一幕。

她接触枪术也有好几年了,但也不敢保证,能有张哲这样的射击精准度。

这真的是刚接触射击的新手吗?张先生应该之前就学习过枪术吧?

那他之前为什么,还特地跟自己学习基础技巧,总不能...是对自己有兴趣吧?

就在她胡思乱想的时候,张哲忽然开口说道:

“带我去试试25米靶。”

少妇教练回过神,连忙回应道:

“好的张先生,请您跟我来...”

25米靶位区,秦正阳同样拿着一把格洛克17手枪正在练习。

张哲简单适应了一下25米的靶子后,跟秦正阳来了场友谊竞赛。

随后又体验了一下步枪,一直玩了近两个小时,才感觉过足了瘾。

不得不说,实弹射击的感觉真的很爽。

尤其是看到子弹击中靶心的时候,心中有种难言的成就感,非常的解压。

甚至张哲忍不住升起一个念头,想要真正弄一把枪在身边。

但转念一想,便打消了这个想法。

以二爷爷那边的关系,想弄一把枪防身真的不难,但完全没有必要。

身怀利器,杀心自起。

这种武器放在身边,可能带来的不止是安全,还伴随着很大的风险。

反正有张龙等人守护,自己的安全性没有任何问题,没必要给自己弄个隐患。

以后想玩了,大不了再过来就是了。

从枪馆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十二点了,秦正阳提前安排好了午饭。

张哲倒是还不饿,但回市区也得一个多小时,也就没有拒绝。

重生:系统跑路后我成为顶级黑客  大佬的神棍男友  反派:开局喂萝莉女主吃进口糖  全世界只有我会玩王者荣耀!  成为一个龙傲天  独战星空  逆天战神  重生古代悠闲生活  文成武德景泰皇帝实录  别搞,我是人,魔尊是啥玩意儿?  战锤40k:碎裂钢魂  山村风流野医  诡异心理研究所  娱乐:学员未红,导师已燃  黎天记  霸气回归,总裁娇妻太撩人  让你攻略,没让你成为魔王白月光  有你,便有全世界  温柔病娇太子有病,我有药  荒年,她囤满空间物资落草为寇  

热门小说推荐
总裁追妻,买一送一

总裁追妻,买一送一

曾经,安然以为华天澜是她的救赎。直到,她抱着对未来的憧憬,陷入了更深的地狱...

人在斗罗,哄骗小舞魂环

人在斗罗,哄骗小舞魂环

本书又名我假扮唐三哄骗小舞献祭佛怒火莲炸死唐日天我假扮唐三干坏事昊天笋远胜昊天锤唐三这些都不是我干的左手昊天笋,右手青莲。前世蓝星枪械爱好者蓝巳,灵魂机缘巧合之下身穿到画江湖之不良人世界成为通文馆第十四太保,还未来得及大展宏图,就被不良帅视为异数打下山崖,灵魂重生到斗罗大陆...

都市兵王

都市兵王

完结精品神医高手回归杀伐果断美女如云我陈八荒若在,谁敢装逼?他姓陈名生字八荒,本是至强兵王,因一场意外入狱,监狱里各个都是人才,他喜得超强传承,回归花花世界,为兄弟,为女人,为正义,他一次次拔刀,一路攀登,暮然回首已是遍地荣光,无敌于世。...

血族生活很欢乐

血族生活很欢乐

因为一款游戏,身为普通人的鹿任与血族扯上了关联。这是一个很清晰明了的故事,主人公在血族所居住之地演绎着无限欢乐的日常,有突如其来的事件,也有意想不到的展开,有亲情,有爱情,有友情,有基情。各种乱入,各色吐槽。带给各位一个轻松欢乐的血族生活。...

被赶出侯府?无所谓,催爹读书寒门崛起

被赶出侯府?无所谓,催爹读书寒门崛起

穿越真假少爷沙雕团宠一路爽飞养爹读书喜提离大谱!叶青青穿越当天,就从侯门小姐变成了乡下小妞。为了过上别的穿越女都能过上的富足日子,叶青青立下宏伟壮志催爹读书!亲情篇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教育!笔墨纸砚,买!四书五经解读,买!辅导班,报!爹闺女,留着钱吃鸡不香吗?叶青青留着钱买锄头也很好挥!爹倒也不必。狗男人篇隔壁小猎户女人真麻烦,不想理。隔壁小猎户这个女人真麻烦,她一出现我就心跳加快。隔壁小猎户这个女人好讨厌,她一说话我就xxxx。隔壁小猎户这个女人好讨厌,她她和别的猎户说话?(一脸惊恐,立刻冲过去!)女主?...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