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对于沈蔷来说,凯瑟琳就像是偶像照进了现实。
她迫不及待地贴了过去。
凯瑟琳的助理是个光头的小胖子,原本想要靠自己的身躯挡住沈蔷。
这种想要和前辈贴贴的无名小辈他见多了,一个个跟苍蝇一样,麻烦的很。
但是下一秒,他看到了沈蔷身后的助理。
刚刚还鄙夷的表情忽然变得礼貌客气了起来。
他朝着西装革履的男人点了点头,顺便也让出了一条通道。
他心里很清楚,这个男人他可不能惹,这是董事长身边的亲信。
就好像打狗也要看主人一样,他立刻对沈蔷的背景有一些好奇。
小姑娘算不上有什么神级颜值,唱歌确实是有点天赋,但是也不至于是什么稀奇的声音条件,唯一可取的可能就是年轻?
沈蔷鼓起勇气和凯瑟琳搭着话,热情地打招呼。
凯瑟琳立体的五官瞬间柔和了,给了她一个“关爱后辈”的微笑。
电梯到达后,她率先走出电梯,只是一秒,笑容就消失了。
助理赶紧端上一杯冰美式,很会察言观色。
到了专属办公室,凯瑟琳开始摔文件夹,精致的截断式欧美妆容掩盖不住她眼睛里的凶光:“他眼光真是越来越差了。”
另一边。
沈蔷则是迈着小碎步,去了董事长办公室。
推开门,果不其然,秘书还是戴着标志性的礼帽坐在落地窗前的真皮沙发里,而对面会客桌里面背对着他的白衣男人,正是京海传媒的董事长,于和清。
说真的,第一次见到于和清的时候,沈蔷也觉得他一点都不像传说中的霸总。
虽然拥有望京市最大的明星经纪公司,在整个娱乐圈都是数一数二的存在,但是老总本人却是一个非常和蔼可亲的小老头。
他身上那件白色的新中式对襟外套,是设计师定制款,看上去优雅舒适,只有迎着强光下才能看到布料上面昂贵的工艺下才能形成的独特暗纹。
这种低调的奢华,一下子就让沈蔷对他肃然起敬。
听到推门的声音,于和清回头,一脸的和颜悦色,爽朗地笑:“蔷蔷回来了?”
沈蔷亲昵地说:“嗯嗯,回来啦~看看我瘦了没?”
她上半身穿着极短的皮夹克,敞开的领口可以看到里面明黄色吊带的一角,包裹住青春女孩特有的活力。
下半身的牛仔裤肆意洒脱,裤腰处也将她纤纤细腰包裹的刚刚好。
只是脸上的妆容,过于精致,口红的艳丽打破了她青春的朝气,更显得有点老气。
于和清笑眯眯地打量了一番,应和着:“更好看了,这下上镜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了。”
话毕,戴着礼帽的秘书拿起桌上的文件,识相地退了下去。
没人的时候,沈蔷叫于和清干爹。
她并不排斥这种阿谀奉承的称呼,也享受着这种暧昧不清的向上社交的手段。
她想要的,不仅仅是火起来成为炙手可热的明星,她还想一直火一直有资源。
现在这个流量时代,昙花一现的明星实在是太多了,但是能长久在娱乐圈里占据重要地位的明星,还是极少数。
她知道,做明星不仅仅要专业能力能打,背后的靠山格外重要。
更何况,这位靠山十分欣赏自己,总将自己和他自己的亲生女儿相对比。
她觉得这是她的优势,这个“干女儿”的称呼,能让她吃到多少红利,她就要吃到多少。
万世之大唐 重生八零之姐不是学神 我带宗门当大佬 开局和离:冷戾御王的特种兵王妃 快穿之疯子狐狸淡定树 都市之玄幻仙尊 重生:穷室友是霸道总裁有钞能力 主母的肆意生活 重生后我把前世资料上交国家 别逃了顾中队的小娇妻 胖丑农女被退婚挨打后,我穿来了 生死无惧的我愈战愈勇 携子归来,千亿总裁宠妻成瘾 废柴得道 金风玉露若霜白 辞职创业,利用黑科技改变全世界 全球丧尸:我在末世组建生存团队 我在山中建了个厂 野蛮娘子想杀我!重生踏上修真路 快穿之快跑无良宿主杀疯了
特种兵穿越成为皇帝,却不想奸臣谋朝篡位,异族虎视眈眈。赵构只好举起屠刀,杀奸臣诛朋党灭敌国讨扶桑。匹夫之怒血溅三尺,天子一怒伏尸百万...
一个低情商,一个真小人,却阴差阳错成了武林盟主。朝廷中暗流涌动,江湖上风云变幻,一场阴谋布局之下,看俩逗逼如何祸乱江湖!...
未来,至白七日之后,人类觉醒真气。侠客魔道横空出世,正邪冲突,日渐焦灼。八字至阴,亡神入命,有此命格者必为一代魔头。少年命途多舛,际遇诡谲,难入侠道。不成侠,不为恶,不怨天尤人,不自甘沉沦。前方孤绝曲折,少年早早上路...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叶秋到山区支教,意外跌落山崖,双目失明,还好得到村民的救治,这才捡回一条命。就在这时,他觉醒了好老师系统,留在这里教书育人,带领村民摆脱落后的现状,即可获得奖励,视力也能恢复!只是,这个村子处处透着怪异!村长居然有十几个老婆?族老居然有生杀大权?还有那个从其他村搬来的李二,整天嚷着要跟自己学兵法!大哥,什么年代了啊?还玩封建社会那一套?叶秋却不知,这个平凡的小山村,实际却是大隋皇宫深处!开科举,平世家,灭蛮夷,服四海五年间,隋炀帝杨广以叶秋为帝师,富国强兵,威震华夏!五年后,叶秋恢复视力,来到了罗马圣城,看着脚下的大隋玄甲军,内心翻江倒海...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