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从昂贵的设计款珠宝,到稀有皮的限量版大牌宝宝,简直是让人看得眼花缭乱。
家佣在半跪在地上,收拾着满地的包装盒子,嘴上奉承着:“太太,你看看这双鞋,上好的小羊皮,软软的很贴脚,一看就是高级货,白色的也特别适合你,我伺候您上脚试试吧?”
靳美娇一双保养得没有一丝皱纹的眼睛平静如幽静的湖水,兴致缺缺地垂下眼睫,漫不经心地说:“送你了。”
家佣虽然跟在靳美娇身旁也有了十年之久,只有30岁的年纪,但是因为长年接触油烟,皮肤老化暗沉的很严重。
她受宠若惊:“太太,这太贵重了,我不能要,我平时在家里做活也穿不着这么娇贵的鞋,更何况,这是……”
家佣噎了一下,她刚刚说的顺口了,差点把“姜总”两个字脱口而出,好在没说出来,立马改口说道:“这可是宋总送您的生日礼物,这份心意多好啊。”
还好圆了过来,现在在靳美娇的面前提起姜总简直就是大忌讳。
这段时间以来,靳美娇下令,让人把整个姜宅里面有关于姜总的照片和东西都收集到了阁楼上。
脾气也越来越奇怪,一言不合就会对下人非打即骂,让家佣们纷纷十分紧张。
靳美娇冷哼一声:“送鞋会把收礼物的人的鞋码搞错吗?!”
说着,她忽然发飙,把鞋盒踢远。
家佣连忙快步走过去,蹲下身整理被她踢飞的鞋子。
“你把它拿远一点,别让我看到!”
“是。”家佣低声下气地应着。
靳美娇气急败坏指着鞋子的方向,只是瞥了一眼,刚好看到家佣手腕间从袖管里滑落的金色镯子。
她靠在沙发垫上,有些诧异地问她:“镯子是新买的?”
家佣是她老乡,知根知底,朴素的乡下女人,以前从来没见她戴过什么金色的首饰,平时都是朴素的打扮。
那抹金色十分亮眼,看起来克数不低,戴在她的手上衬得她皮肤都更白皙了。
家佣连忙堆着笑脸解释着:“是我老公送的结婚三周年礼物。”
靳美娇蹙眉,在回忆里搜索着她老公这号人物。
五大三粗的男人,在他们小区门口当个保安,没什么文化,素质也不高,还是她靳美娇和物业打的招呼,才破格录取他有了这份工作。
那个男的平时下了班就去喝酒,喝多了就一言不合地揍老婆,什么时候转了性,竟然开始对老婆这么浪漫了?
她自嘲地说:“就连你老公都能转了性,对你这么上心,我却什么都等不来。”
宋彬前几天在电话里说好了回国陪她过生日,后来又说现在田家出了事情,暂时还要在国外躲一阵子风头。
在她这儿,男人总是对她不上心,以个姜仁国是这样,现在宋彬也是这样。
喜欢他心尖上的蝴蝶请大家收藏:(xiakezw.com)他心尖上的蝴蝶
主母的肆意生活 金风玉露若霜白 野蛮娘子想杀我!重生踏上修真路 全球丧尸:我在末世组建生存团队 生死无惧的我愈战愈勇 胖丑农女被退婚挨打后,我穿来了 携子归来,千亿总裁宠妻成瘾 我带宗门当大佬 辞职创业,利用黑科技改变全世界 重生:穷室友是霸道总裁有钞能力 都市之玄幻仙尊 重生八零之姐不是学神 废柴得道 别逃了顾中队的小娇妻 重生后我把前世资料上交国家 万世之大唐 快穿之快跑无良宿主杀疯了 快穿之疯子狐狸淡定树 开局和离:冷戾御王的特种兵王妃 我在山中建了个厂
特种兵穿越成为皇帝,却不想奸臣谋朝篡位,异族虎视眈眈。赵构只好举起屠刀,杀奸臣诛朋党灭敌国讨扶桑。匹夫之怒血溅三尺,天子一怒伏尸百万...
一个低情商,一个真小人,却阴差阳错成了武林盟主。朝廷中暗流涌动,江湖上风云变幻,一场阴谋布局之下,看俩逗逼如何祸乱江湖!...
未来,至白七日之后,人类觉醒真气。侠客魔道横空出世,正邪冲突,日渐焦灼。八字至阴,亡神入命,有此命格者必为一代魔头。少年命途多舛,际遇诡谲,难入侠道。不成侠,不为恶,不怨天尤人,不自甘沉沦。前方孤绝曲折,少年早早上路...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叶秋到山区支教,意外跌落山崖,双目失明,还好得到村民的救治,这才捡回一条命。就在这时,他觉醒了好老师系统,留在这里教书育人,带领村民摆脱落后的现状,即可获得奖励,视力也能恢复!只是,这个村子处处透着怪异!村长居然有十几个老婆?族老居然有生杀大权?还有那个从其他村搬来的李二,整天嚷着要跟自己学兵法!大哥,什么年代了啊?还玩封建社会那一套?叶秋却不知,这个平凡的小山村,实际却是大隋皇宫深处!开科举,平世家,灭蛮夷,服四海五年间,隋炀帝杨广以叶秋为帝师,富国强兵,威震华夏!五年后,叶秋恢复视力,来到了罗马圣城,看着脚下的大隋玄甲军,内心翻江倒海...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