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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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军魂(第2页)

“金先生这是创作的一首歌?”

“还是军歌,对了,金先生在最近专门给十九路军写了好几篇文章,没想到还能写歌。”

“诗歌,诗歌,诗本来就能谱成歌。”

现在有着几十个申大的学生在这里。

其中也有懂音乐的,当即把曲子给哼了几句。

然后就着歌词唱了起来。

气势很足。

这首歌非常的有张力适合合唱。

“金先生,你教我们唱这首歌吧。这是你写的曲子吗?”

都致十九路军了,想来就是魏若来自已写的。

其中有一个懂音乐的申大学生还靠前来学习了下这首歌,“第一句如果祖国,将音头略往上移动了一个二度,节奏也稍微密集了一点,情绪立刻有一定的提升。

第二句热血男儿当自强,是交代背景后,第一次有人出现了,表达了人的一个态度。这是歌词张力进一步加强。

喝干这碗这几个字,第一个音6和第一句的第一个音6是同一个音,但比第一句高八度,然后往下八度跳,这也是这首歌到目前为止跨越最大的一次跳进,这就又再次加强了张力。

......

鲜血染成最美的花,洒在我的胸膛上。这句歌词更显得悲壮。且浪漫。把危险当作浪漫,金先生的作词作曲能力绝对是最顶级的。

并且调子简单,容易唱,普通人都能学会,最适合合唱。

整个歌曲铿锵有力,结构清晰,该快的地方快,该慢的地方慢,歌词少且好记。

金先生,我觉得你可以来我们学校当音乐教授了。”

现在的大学是有美术课,音乐课的。

魏若来和另一个懂音乐的学生开始进行了教唱,教了下在场的几十个学生。

一下子这里的人都成了魏若来的忠实粉丝,对于魏若来写的歌也是认认真真的学。

和亮剑主题曲中国军魂相比,苏联的军歌喀秋莎更是经典中的经典,干脆再给改改给弄来。

一首荡气回肠脍炙人口的军歌是可以在战争中激励士气的,作用非常的大。

喀秋莎一开始还是一首情歌,慢慢发展变成的军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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