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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她都把自己困在那段过往中,自我厌弃,自我否定。
现在想想,当真是庸人自扰。
从深渊炼狱中爬出来,还能保持初心,魏清颂已经很满足了。
她没有被那群恶魔同化,而是选择了自己应该去往的康庄大道。
诚然,她是从血污中醒来的人,浑身沾满了肮脏污秽,可是她的灵魂干干净净,问心无愧。
恍然间,她又想起陆景明的脸。他的眼睛好亮,像黑夜里最明亮的光。
她轻轻举起酒杯,朝这座她曾朝思暮想的城市轻声道:“棠州,我会和他一起守护你。”
她也会继续热爱这个被他守护着的世界。
雨季后的棠州正式入秋,空气清新,带着一点潮湿的味道,几片树叶被风吹落,打着旋儿飘向远处,被几只小猫追逐着远去。
阳光温暖,风也温柔,细碎的金光从树叶的缝隙中照射进来,落在路边的青石板上,泛起斑驳。
街边行人稀少,偶尔几个人走过,匆匆忙忙,没有丝毫停留,这个时间,大多数人还在为生活奔波着。
魏清颂果然睡了个好觉,毫不客气地将之前熬过的夜全都补了回来。
她原本还打算慢悠悠地洗漱一番,打开手机一瞧,才发现陆景明在两个小时前就给她发了信息。
这下她是彻底清醒了,手忙脚乱随意收拾了一下,便急匆匆直奔下楼。
想着是要去探望病人,魏清颂便穿了一身简单休闲的白色毛衣,栗色卷发高高束起,扎了个干净利落的马尾。
刚出电梯,她就远远看见公寓楼玻璃门外那道修长挺拔的身影。
他也穿了一件白色毛衣,少了几分冷峻,透出几分阳光清爽的气息。
工作时间的陆景明总是板正严肃的,衬衣的每一颗扣子都系得一丝不苟,连一条褶皱都没有,难得他有如此放松休闲的时候。
两人的毛衣都是没有图案的基础款,乍一看,倒像是情侣装似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提前约定好了。
魏清颂不由得想起,有段时间,她不知是从哪个论坛上看到了一篇推文,名为“情侣必做的一百件小事”,其中一件,就是一起穿情侣装。
于是,魏清颂在某宝上千挑万选。
然而陆景明此人,行事虽随性,但某些方面品味却极高,相当挑剔,不是觉得图案太花里胡哨,就是嫌弃颜色太轻佻。
没过多久,她就被迫离开了棠州,那所谓“情侣必做的一百件小事”,只完成了四分之一不到。
棠公大和棠师大隔得不远,没课的时候,陆景明也会像这样,在她的宿舍楼下等她。
英俊潇洒的外表,总会引来女生们的驻足围观,每当这时,魏清颂总会盛装登场,在众目睽睽之下牵起他的手,大大方方宣誓主权。
少女的心思总是简单而又直白,不用计较得失,永远只遵从于当下的情感。
身后的电梯门缓缓合上,魏清颂恍然回神,加快脚步推门而出。
“等很久了吧,怎么不打电话叫醒我?”
“也没有很久,给你发信息的时候,我也刚刚起床。”陆景明眸底一片柔和,“你没回消息,我就知道你在睡觉,不舍得吵醒你。”
这段时间凶案频发,刑侦大队忙起来像停不下来的陀螺,他倒是早已习惯这种生活,但魏清颂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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