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赵国庆是真的没有想到,这些人竟然会给自己戴高帽!
虽然说身份上大家都是平等的,但是按照年纪还有资历来算的话,赵国庆还是他们的后辈,还是应该跟他们好好学习才是。
可是偏偏现在这些人,把赵国庆说的神乎其神,赵国庆反倒是有点不好意思。
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随后谦虚地说道:
“大家实在是太客气了,其实我也没做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大家吃好喝好啊!我先去那边应酬一下!”
今天是赵国庆的开工典礼,来的人实在是太多太多了,所以赵国庆实在是不能把时间全都给这些人,拿着酒杯继续应酬去了。
大家看着赵国庆此时如鱼得水,一个个的都觉得,赵国庆实在是太厉害了,他虽然年轻,但是天时地利人和他几乎都占有了。
这下,所有人都对赵国庆是刮目相看,大家更是坚定了跟赵国庆合作的心思。
开工典礼结束之后,赵国庆只觉得自己腰酸背疼的,回到家里就,疲惫的趴在沙发上,叹了口气:“累,实在是太累了,感觉身体被掏空了。”
看着他这个没出息的样子,赵春兰一阵的嫌弃,坐在了他的身边,没好气的说道:
“年纪轻轻的体力就这么不好,我都担心以后兰兰嫁给你之后,会受委屈!”
听见这话之后,赵国庆腾地一声就坐了起来,严肃认真的看着赵春兰:
“大姐,你是我的姐姐,你怎么可以说出来这样的话呢?”
“我说的有错吗?”
“你现在年纪轻轻的就熬夜喝酒,等到时候结了婚,肯定会力不从心的!”
赵春兰分析的一本正经,头头是道。
听见这话后,赵国庆深深的觉得,自己的姐姐还真的是跟之前不一样了,之前被孩子和婚姻拖累的都已经没有个人样了,现在不单单是身体越来越好了,就连精神面貌也是越来越好了,赵国庆看在眼里,高兴在心里,就算是被自己的姐姐损两句,赵国庆也是心里美滋滋的。
“大姐,你考虑过再婚的事情吗?”赵国庆有些好奇的看着赵春兰。
赵春兰想都没想,直接摇摇头,淡淡的说道:
“之前的时候我一直都觉得女人就是应该结婚生子的,但是我现在有了自己的事业,有了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我就想着我应该好好工作才是,因为我发现工作其实比结婚有意思多了。”
如果是之前,赵春兰自己都不敢想,自己竟然会是那种事业型的女人。
可是现在有了事业,赵春兰只觉得十分快乐。
对于大姐的选择,赵国庆倒是没有什么其他的意见,主要还是姐姐自己开心就好。
“哪有女人不结婚的,你年纪这么小,胡说什么?”
刘贞芳飘过来,给了赵春兰一个白眼,随后直接就把炮火转移到了赵国庆的身上。
“都是你,你的几个姐姐,都是被你给教坏了!”
这也能怪我?
家族被灭,年幼的林荒被恶人追杀,却意外得到了孤儿院一个女孩的相救,与女孩相处的几年是林荒一生最快乐的时光。可是后来,他的行踪被仇人发现,一把火烧了福利院,林荒大难不死,机缘巧合下加入军队,戎马数载终成一代战神。这一次,他回归,一要报恩,二要报仇,却没成想回国的第一天就把当年那女孩的亲妹妹...
未来的世界中人类由于不可调和的理念冲突分裂成为对立的泰伦和塞伯利安两个新种族爆发了以灭绝对方为目的的灭族战争,战败的泰伦一方为了弥补压倒性的战力差距生产了大量克隆士兵作为兵源,然而战争中克隆士兵大批叛变,泰伦战败的形势已经不可逆转,主角作为最后保持忠诚的克隆士兵参与了保存泰伦最后火种的计划。计划即将施行时敌对派系塞伯利安来袭,主角尽管努力抵抗依然没能保存下大多数准备冷冻储存挨过接下来几千年的泰伦人,绝望中最后一位泰伦生存者将自己的身体和主角对换寻求一死,主角成了唯一在战争中幸存下来的战败者。几千年后时光荏苒,主角在巧合下被新世界的人类唤醒,赫然发现世界文明已经退化成原始的形态,而原本与泰伦争夺地球的塞伯利安人也离开了地表在太空中对地上发生的一切呈观望态势,主角为了追寻自己冷冻睡眠这几千年地上都发生了什么,跟唤醒自己的冒险者一起踏上了一段身不由己的奇幻之旅。...
简介先婚后爱蓄谋已久暗撩荷尔蒙爆棚旗袍冷艳经纪人(小白兔)VS禁欲闷骚京圈大佬(大灰狼)江祈年是影帝,姜栀是他经纪人。姜栀以为他是她的救赎,殊不知他是她的噩梦。他生日那天,她准备给他一个惊喜,却亲眼看着喜欢了五年的男友和当红女演员纠缠在一起。只是她不曾想,分手的第二天,她火速和京圈人人敬畏的大佬商池领证了。刚结婚时,她以为男人冷漠不近人情只把她当佣人,不然怎么会刚领证就出差?结婚中期,她发现男人无时无刻在散发魅力,宛若孔雀开屏结婚后期,她才明白过来,男人一开始就步步为营,引她入套!!!重点是,男人为了击退情敌。骨节分明的手不耐地扯了扯领带,露出脖颈处若隐若现的印子。他凑到她耳边,深眸紧盯着对面的江祈年,唇角邪魅一勾。宝贝,下次能轻点?姜栀,幼不幼稚?!!不过,看着江祈年气绿了的脸,还挺解恨?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蓄意引诱,禁欲老公他又野又撩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你救了我,我让我爹地以身相许!宁夕意外救了只小包子,结果被附赠了一只大包子。婚后,陆霆骁宠妻如命千依百顺,虐起狗来连亲儿子都不放过。老板,公司真给夫人拿去玩?难道夫人要卖公司您也不管?卖你家公司了?大少爷,不好了!夫人说要把屋顶掀了!还不去帮夫人扶梯子。粑粑,谢谢你给小宝买的大熊!那是买给你妈妈的。老公,这个剧本我特别喜欢,我可以接吗?陆霆骁神色淡定可以。当天晚上,宁夕连滚带爬跑出去。陆霆骁!可以你大爷!!!...
一个平凡的少年,意外发现家传绝学千金要方,从此医行天下,救死扶伤。我有一双妙手,可救人,亦能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