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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之前还在考虑要不要搞个小发明,把铅笔提前搞出来,没想到通灵宝玉这么体贴,居然给自己送了个铅笔大礼包。
不但有不同硬度的铅笔配比方案,还有笔芯制作,铅芯的加工。
光看铅芯的加工就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混合法,一种是油浸法,沈亮略微思考,就选择了对工艺要求比较低的混合法。
这种方法是将黏土、滑石粉、胶粘剂、色料、油脂和蜡等混合均匀后,经成型、干燥而制成。
有了这套完整的工艺,沈亮有信心在今年内,让整个大周朝刮起一股使用铅笔的浪潮。
毛笔字虽然是主流,却不符合底层人民的需求,它太高高在上了,而且携带、书写都不方便,只适合陶冶情操、坐在学堂里使用。
毕竟普通人出门不可能带一支毛笔,还要带一方砚台。
而且毛笔的造价不菲,最贵的湖笔甚至能卖到几百两银子一支,简直就是文房四宝里的奢侈品。
不少文人墨客聚在一起不是比拼才学,反而经常炫耀自己的装备,什么我的砚台是王羲之专用,他的毛笔是宋徽宗钦点,还有他用的纸是皇帝用来擦屁股的……
而且可以肯定的是,铅笔一旦出现,势必会抢占市场,究其原因,就在于它的便利性。
人都是趋利避害的,人性最大的弱点之一就是懒惰,而且人一旦习惯了某种便利的东西,再让他改回来,那是万万行不通的。
沈亮又查看了一下自己的信息
姓名:沈亮
身高:160cm
魅力:7(正常人为5)
体质:11(正常成年男人为10)凡人体质(一阶)。
当前伴侣:花蕊珠(好感度90)、晴雯(好感度89)
【桃蕊花:一品上阶(0
400)】
【芙蓉花:一品中阶(150
300)】
【荼靡花:一品下阶(0
200)】
技能:【神行太保】、【小撒的照相机记忆】
都说人到青春期的时候,男孩窜一窜,女孩蹦一蹦,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一年长个十几厘米都很正常。
经过这段时间的不懈努力,沈亮的身高终于突破了160大关,从一个一米五的矮子,成长到了一个一米六的矮子,虽然都是矮子,但起码在心理上可以自我安慰一下。
“拥有你可真是我的福气。”
望着袭人软绵绵的模样,沈亮忍不住在她香嫩白滑的脸上狠狠咬了一口,甜甜的跟果冻一样。
袭人鬓边的秀发都被汗水打湿,闻言莞尔一笑,躲进沈亮的怀抱:“宝玉,你什么时候娶人家过门?”
男婚女嫁,这是人之常伦,也是一般女孩子普遍的追求。
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这不嫁过去,光穿衣吃饭,袭人这心里一点也不踏实。
沈亮捻了一把绸缎一样的皮肤笑道:“娶肯定是要娶的,不过不是现在,我一定要风风光光,用四台大轿把你抬回去。”
袭人眼睛里蒙上一层薄雾:“谢谢你,宝玉。”
袭人是被贾母他们从贾府赶出来的,可以说如果不是沈亮出来找袭人,袭人这辈子都不可能有机会重新踏进贾府的大门。
这就好比被休的女人一样,外面指不定有多少风言风语。
在大周朝,语言是可以杀人的,而且杀人不见血。
制造铅笔的工艺并不复杂,不过所需的原材料不少,像粘土、石墨、油脂、蜡等都需要一个合适的场地。
神京城里面肯定没有这样合适的地方,所以沈亮把目光瞄向了京城西郊的黑土村,他在那边可是还有个大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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