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7章 一人独行(第2页)

“一共价值八百二十两银子。”黑袍中年人恭敬道。

“八百二十两银子?”鼓起全身肌肉进行伪装的吴渊微微皱眉,他在祖宅中留下了八百多两,去掉之前购买的两件兵器,身上剩下的银钱也只能勉强买下。

“飞刀减少为十柄吧。”吴渊思索了一瞬,沉吟道:“另外,我需要一份关于‘烈虎帮’的详细情报。”

……

郡宗武院,属于吴渊的单独修炼室内。

“单从这方世界的兵器来看,所谓利器,炼制手段也非常粗糙,却能如此厉害。”吴渊目光扫过眼前一字排开的‘利器’。

软甲、长刀、飞刀、长枪!

最昂贵的,是那一杆流光银雪枪。

流光寒铁?星柳木?这都是吴渊前世未曾接触过的材料,他并非科学家,也没法去判断。

可他尝试了枪头硬度,的确非凡,至于枪杆?柔韧性惊人,稍一尝试,足以承载他三重力极的爆发。

“空旷之地群战,当在大斧、长枪!”吴渊暗道:“可惜,即使六品利器的大斧,价格也要上千两银子。”

兵器价格,和材质、金属重量有很大关系。

而流光银雪枪,价值最昂贵的只是枪头,很小。

“近战,以长刀。”吴渊又拿起这一柄长刀,很普通的精钢刀,但也很锋利。

至于飞刀?

是远攻手法,无论偷袭还是追敌时都会有奇效,每柄飞刀都很小所以价格相应也低。

“也不知,我故意分成两次购买,伪装有没有被群星楼识破。”吴渊暗道。

易骨,本质一种易容术,寻常人难以分辨,可皮肉形易,筋骨难改,神髓更不可变。

一个人的内在核心,即使刻意伪装,都难改变。

而且,两次购买兵器的时间间隔太短。

加上之前就曾数次‘易骨’进入群星楼购买‘下品淬体丹’。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若按吴渊原有的性子,肯定会伪装成两重身份,尽量不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但时间不等人。

吴渊担心自己耽误过久,会不会让族长‘吴启明’身死。

烈虎帮既然敢动手,就代表不惧吴氏。

每一年,离城境内死在烈虎帮手中的武者不在少数,其中不乏大族族长、武道强者。

所以,他只分成两次购买。

“烈虎帮,一百六十两银子的情报,倒是无比划算。”吴渊脑海中浮现有关烈虎帮的种种信息。

重生官场:权势巅峰  星铁观影:从卡芙卡妈妈开始  快穿之厨子太腹黑  【离婚后:绝望主妇带娃致富】  刚出狱,就跟绝美女总裁同居  绝世医仙  快穿之她是白月光  女扮男装,陛下恶毒但实在美丽!  大荒私生子  疯了!逃荒路上清贫首辅以身相许  末世:收废品的我无敌了!  灵囊  快穿之妾室妖娆,生存掠夺守则  神豪之富婆的消费观  在家万人嫌,离开她们都不乐意了  影子特工  虚拟边界:代码逃亡  崩铁:开局拒绝系统,成就猛人!  我被不在了  重生,带着沃尔妈仓库苟下去  

热门小说推荐
绝世神医

绝世神医

外公留下的青铜器物竟然是上古大巫遗物!初级医师十八年修炼一朝觉醒,得祖巫传承,传承自上古的巫术与现代医术结合,造就新一代神医!能活死人肉白骨,也能追魂夺命!...

盛世田园女财主

盛世田园女财主

盛世田园女财主简介emspemsp关于盛世田园女财主她是商业帝国的未来继承人,聪明,内敛。可是却死在一次的意外。再一次睁开眼睛,到处黑漆漆的一片,良久之后她接受了自己穿越了的事实,还悲催的穿越在一个已经嫁给一个准备秋考的秀才娘...

王爷,王妃貌美还克夫

王爷,王妃貌美还克夫

林卿嫣命太硬,三年克死了六个丈夫,一朝国破,她替妹妹和亲,被送上敌国的花轿。所有人都等着她把他克死,谁知他不仅没死,最后还成了九五之尊,而她成了他掌心里的娇宠。可她却只想逃,因为他太恐怖,手段太残忍。终于有一天,他忍无可忍的把她拎入怀,声音凉薄再跑,腿打断!她你看你看,果然很凶残...

侠客时代

侠客时代

未来,至白七日之后,人类觉醒真气。侠客魔道横空出世,正邪冲突,日渐焦灼。八字至阴,亡神入命,有此命格者必为一代魔头。少年命途多舛,际遇诡谲,难入侠道。不成侠,不为恶,不怨天尤人,不自甘沉沦。前方孤绝曲折,少年早早上路...

开局就逃荒我利用空间超市把全家养胖了

开局就逃荒我利用空间超市把全家养胖了

甜宠爽文空间逃荒赶海养殖经商宅斗脑洞穿越全家火葬场林曦带着空间超市穿越了,没想到空间里还有一个意想不到的存在。开局就是要面临逃荒的局面,不过,林曦也不怕,有空间在,大批的物资,照样把家人养的白白胖胖的。一路上还有阿飘的帮忙,走的也还算顺利。只是这些极品亲戚真的是太烦人了。好不容易甩开了那些讨人厌的,来到了定居地,没想到又碰到了!林曦带着大家赶海,做风铃,解决了大家过冬的难题。林曦又带着家人,一起养殖珍珠贝,把村里打造成了远近闻名的珍珠之乡,自己也开启了自己的商业帝国。只是后面来到京城还有一系列扑朔迷离的事情!是林曦始料未及的。到底谁是谁的谁呢?...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