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26章 狼人与血(第1页)

“怎么可能?”

希斯艰难的挣扎起身,望着那屹立天地间,浑身冒着璀璨光芒的少年,眼眸剧缩。

“你究竟是谁?”

“我叫李尘光,是一个普通的人,亦或者说……”

李尘光低沉说道:“现在的我,执掌奇迹之权柄,为神的第三使徒,奇迹使徒!”

嗡——

虚空震荡。

李尘光双臂张开,金光笼罩住破碎的城市,名为奇迹的力量正在将城市复原,死去的人们被注入奇迹之力,重新站起。

希斯的脸色顿时阴沉无比。

“该死!!!”她咬牙低吼:“区区凡俗,竟也妄图逆转天地规则?!”

轰——

她再次出手,一股磅礴的力量席卷而出。

轰隆!

天穹之巅,乌云汇聚,雷霆闪烁,黑暗降临。

“血界降临!三千血族,临!”

希斯仰头长啸。

轰轰轰轰轰轰!!!!!!

下一刻,数以万计的血红蝙蝠撕破虚空,降临此地,遮蔽天际,遮盖阳光,遮挡星辰,化作黑夜,笼罩大地。

一个个血红色身影悬浮于虚空中,散发着诡异邪恶的气息,令这一处区域变得格外阴森恐怖,宛若炼狱。

三千吸血鬼,血腥邪恶,嗜血成性,每一个都拥有着极高的灵智和修为,足以媲美二境巅峰的修者,甚至更强!

这些吸血鬼,皆是希斯培育出来的精锐战士。

希斯赤足踏地,土地化作无边血液,她右脚上的小铃铛叮叮当当的,无边血液化作她的礼裙,彰显着她至高无上的血之权柄。

尖牙獠牙,面相凶恶的吸血鬼齐齐跪伏在希斯面前。

“吾主……”

三千吸血鬼匍匐颤抖。

希斯的脸上浮现一抹邪恶笑容。

“这场盛宴,才刚刚开始罢了……”

“杀了他,我将赐予你等永恒的生命。”希斯冷笑着,眼中透露着无尽的快感。

这种操纵他人生死的滋味,真的太爽了!

“杀!”

一声嘶吼,数以千计的吸血鬼,化作一阵洪流,铺天盖地的袭向了李尘光。

这些吸血鬼,每一个都具备着媲美二境巅峰的战斗力,联手攻伐,堪比四境巅峰。

面对如此众多的吸血鬼,李尘光却丝毫无惧。

“我,是神的第三使徒!”

“我,执掌奇迹!”

“我,将为民除害!”

李尘光的声音中蕴含着滔天的愤怒,同时,隐藏着无边悲凉、孤独和哀伤。

轰隆隆……

下一刻,金色光辉爆发,宛如烈日绽放。

徐徐情深  快穿:谁让三岁幼崽拯救世界的  一杆一饵钓一人,一河一坊连万界  穿到女尊后成了十个美男的心尖宠  港综:退役后我去投奔爷爷  金刚幻神  快穿:怨种女战神她杀疯了!  多子多福?从鱼开始,走蛟化龙!  分手你提的,我京少身份曝光哭啥  臣子多娇,腹黑暴君轻点撩  魔物娘这么可爱错的是这个世界  云霄路  从失业开始成为国民好老板  快穿:给异界来点小小的忍术震撼  霍格沃茨:格林德沃家的叛逆小獾  他爱上了土包子女生  魔手圣刀莽苍行  隋唐小霸王  万物展资  人在火影一人一下  

热门小说推荐
总裁追妻,买一送一

总裁追妻,买一送一

曾经,安然以为华天澜是她的救赎。直到,她抱着对未来的憧憬,陷入了更深的地狱...

人在斗罗,哄骗小舞魂环

人在斗罗,哄骗小舞魂环

本书又名我假扮唐三哄骗小舞献祭佛怒火莲炸死唐日天我假扮唐三干坏事昊天笋远胜昊天锤唐三这些都不是我干的左手昊天笋,右手青莲。前世蓝星枪械爱好者蓝巳,灵魂机缘巧合之下身穿到画江湖之不良人世界成为通文馆第十四太保,还未来得及大展宏图,就被不良帅视为异数打下山崖,灵魂重生到斗罗大陆...

都市兵王

都市兵王

完结精品神医高手回归杀伐果断美女如云我陈八荒若在,谁敢装逼?他姓陈名生字八荒,本是至强兵王,因一场意外入狱,监狱里各个都是人才,他喜得超强传承,回归花花世界,为兄弟,为女人,为正义,他一次次拔刀,一路攀登,暮然回首已是遍地荣光,无敌于世。...

血族生活很欢乐

血族生活很欢乐

因为一款游戏,身为普通人的鹿任与血族扯上了关联。这是一个很清晰明了的故事,主人公在血族所居住之地演绎着无限欢乐的日常,有突如其来的事件,也有意想不到的展开,有亲情,有爱情,有友情,有基情。各种乱入,各色吐槽。带给各位一个轻松欢乐的血族生活。...

被赶出侯府?无所谓,催爹读书寒门崛起

被赶出侯府?无所谓,催爹读书寒门崛起

穿越真假少爷沙雕团宠一路爽飞养爹读书喜提离大谱!叶青青穿越当天,就从侯门小姐变成了乡下小妞。为了过上别的穿越女都能过上的富足日子,叶青青立下宏伟壮志催爹读书!亲情篇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教育!笔墨纸砚,买!四书五经解读,买!辅导班,报!爹闺女,留着钱吃鸡不香吗?叶青青留着钱买锄头也很好挥!爹倒也不必。狗男人篇隔壁小猎户女人真麻烦,不想理。隔壁小猎户这个女人真麻烦,她一出现我就心跳加快。隔壁小猎户这个女人好讨厌,她一说话我就xxxx。隔壁小猎户这个女人好讨厌,她她和别的猎户说话?(一脸惊恐,立刻冲过去!)女主?...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