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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不是正经游戏,但别忘记,这里她最大,谁管得了她啊?
因此她根本不在意将笔记本摆在台面上,更不在意为了方便把游戏图标拖到桌面。
看就看吧,她不仅要让白雪看,她还想让她玩,然后一起玩,最后……
啧啧,画面太美丽,李月止住心中的遐想,光想没用,必须亲身体验才行,在此之前,得先把人勾搭到手。
“我是不是可以在笔记本电脑桌面建一个‘女孩子的心事’记事本。”
“然后在里面写上‘啊,好想和女孩子贴贴’,或者,‘啊,好喜欢白雪啊,该怎么把她追到手呢’。”
“不行不行,太过羞耻,这是猛男风格,不适合我。”
追女孩子必须要耐心,特别是追白雪这样的好女孩,虽然她打枪、撒谎,但她还是个好女孩。
正如周迅人所言‘神圣即是正义’。
李月一阵冥思苦想,最终得出的还是原来那个结论——温水煮白雪。
她们现在是朝夕相处,正所谓日久生情,只要不作大死,李月只需躺着等美人入怀即可。
望着胡吃海塞的白雪,李月突然明白,白雪那正义是如何得来。
吃吧,多吃点,最好……
“今天怎么这么热情?”
碗里出现一块被李月夹过来的肉,首次遇到这种情况,白雪疑惑不解,正所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李月不带感情,面色平淡的回答道,“你不是那个来了?多吃点,保重身体。”
完犊子,被发现了?白雪动作一顿,身体有些僵硬。
“吃啊,你怎么不吃?”
你不吃,没关系,可别把我神圣的正义饿着了。
“啊,我吃,我吃吃吃。”
既然没有说,应该是我想多了?
白雪没在李月的面部肌肉发现任何不对劲的地方,就连眼神也是平淡如水,而不是欲火焚烧的赶脚。
事实上,在那晚对白雪坦诚相对过自己眼睛后,李月平时在家里也就没有戴墨镜。
李月不是特意隐瞒,只是不想引起不必要的麻烦而已,白雪已经知道,林浅浅或许早晚会从白雪口中得知,在藏着就没必要了。
林浅浅也就是从那时起,开始将李月视为自己偶像。
白雪在战战兢兢中吃完一顿不算完美的晚饭,直到拿起碗碟进入厨房也没被李月叫住。
这让她松了口气的同时,更加肯定自己那蹩脚的借口没有被笨拙的李月察觉。
“白姐姐。”
突如其来的声音让做贼心虚的白雪差点摔坏手中正在洗的碟子,幸好她身手敏捷,及时接住。
“吓死我了,不要突然出现好不好。”
“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
“什么亏心事,别乱说。”
害怕被李月听到谈话的白雪先是竖起手指在唇边做了个噤声的动作,随后猫哩猫气的踱步至门边探出头去,发现李月不在,这才站直身子。
因为某些事情,李月今天吃得有点多,出门去散步消食。
“还说没做亏心事呢,看看你那偷偷摸摸的行为,还不从实招来。”
先前只是有所怀疑,现在林浅浅极其肯定自己的判断没有出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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