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林川眼色一沉:“抄袭?”
虽是问句,但他语气里的疑问并不深,反倒是有些异样的沉重。
电鳗反应迟钝没有察觉,自顾自解释道:“对,是抄袭的……”
“因为那个末日时代,死亡成了一件稀松平常的事。”
“即便你是活了上万年的大佬,即便你是血脉高贵的神兽,生机一样在迅速流逝!”
“那个时期,就有很多大佬,提前给自己准备好棺材,应该是想让自己死得体面点吧。”
“而我做的冰棺,严格说来,就是抄袭的那些大佬给自己准备的棺材……”
林川听着这些,丝毫没有意外,但语气却越发严肃正经了:“那么你的世界变成秘境后,海底的那些冰棺,也是你做的吗?”
电鳗摇头:“那个不是,好像是秘境规则抄袭了我,每当有一个玩家进入秘境,就凭空多出一座冰棺存放那位玩家的身体。”
“秘境规则抄袭你?你脸多大?”林川无语地翻了个白眼。
电鳗一时没反应过来,还特骄傲地应:“我脸超大的!电鳗一族里,大多头都大,但是只有我,头是最大的!”
“……傻哔。”
“……”操!
电鳗心里又想骂娘,但想到之前心里偷骂被教训,顿时不敢再骂。
它隐约意识到什么,便将林川的几个问题连起来思考。
它抄袭了大佬死前准备的棺材;
秘境规则抄袭了它的棺材。
那么,有没有一种可能……
秘境规则抄的,不是它的冰棺,而是末法时代大佬们的棺材!
这叫啥?连环抄?
电鳗还没意识到问题,傻乐了乐。
结果林川一巴掌呼在它那张大脸上。
电鳗又爆了句粗口,但同时,也继续思考——
秘境规则抄袭大佬的棺材?
为什么?
其实电鳗也不是真的傻。
正如它自己解释,纯粹是自己一个鳗活太久了,脑子太久不转生锈了。
但它一旦转动大脑,基本的思考能力还是有的。
将前后逻辑理清后。
它终于来到了林川的频道,突然震惊道:“主人你的意思是……”
“不不不……不会吧?”
林川一脸冷漠:“为什么不会?”
电鳗:“我是说……真的假的?那些大佬……他们早早就计划着今天?计划着,在新的世界里,抢夺他人肉体,改头换面地活?!!”
电鳗的语气极度震惊。
显然,即便想到了,它也依旧难以相信!
林川倒是挺能接受的。
毕竟末世前就看过一些科学幻想类的杂志。
冥王出狱 最豪赘婿 万古第一废材 校花别追了!高冷女同桌才是我的白月光 娇妻太软,霍总他无尽沦陷 林寿曹雪蓉开局被活埋我直接原地复生 林寿曹雪蓉镇龙棺阎王命 长安好 大道韶华 我的诡异人生 我的妻子是大乘期大佬 选择震震果实,当天全国热搜第一 守寡后,我被病娇权臣诱婚了 让你当质子,你追敌国女帝? 想当神医被告,果断转行做兽医 快穿:万人迷的她 炙热撩人 武侠:开局奖励满级神功 大苍守夜人 百世求仙
家族被灭,年幼的林荒被恶人追杀,却意外得到了孤儿院一个女孩的相救,与女孩相处的几年是林荒一生最快乐的时光。可是后来,他的行踪被仇人发现,一把火烧了福利院,林荒大难不死,机缘巧合下加入军队,戎马数载终成一代战神。这一次,他回归,一要报恩,二要报仇,却没成想回国的第一天就把当年那女孩的亲妹妹...
未来的世界中人类由于不可调和的理念冲突分裂成为对立的泰伦和塞伯利安两个新种族爆发了以灭绝对方为目的的灭族战争,战败的泰伦一方为了弥补压倒性的战力差距生产了大量克隆士兵作为兵源,然而战争中克隆士兵大批叛变,泰伦战败的形势已经不可逆转,主角作为最后保持忠诚的克隆士兵参与了保存泰伦最后火种的计划。计划即将施行时敌对派系塞伯利安来袭,主角尽管努力抵抗依然没能保存下大多数准备冷冻储存挨过接下来几千年的泰伦人,绝望中最后一位泰伦生存者将自己的身体和主角对换寻求一死,主角成了唯一在战争中幸存下来的战败者。几千年后时光荏苒,主角在巧合下被新世界的人类唤醒,赫然发现世界文明已经退化成原始的形态,而原本与泰伦争夺地球的塞伯利安人也离开了地表在太空中对地上发生的一切呈观望态势,主角为了追寻自己冷冻睡眠这几千年地上都发生了什么,跟唤醒自己的冒险者一起踏上了一段身不由己的奇幻之旅。...
简介先婚后爱蓄谋已久暗撩荷尔蒙爆棚旗袍冷艳经纪人(小白兔)VS禁欲闷骚京圈大佬(大灰狼)江祈年是影帝,姜栀是他经纪人。姜栀以为他是她的救赎,殊不知他是她的噩梦。他生日那天,她准备给他一个惊喜,却亲眼看着喜欢了五年的男友和当红女演员纠缠在一起。只是她不曾想,分手的第二天,她火速和京圈人人敬畏的大佬商池领证了。刚结婚时,她以为男人冷漠不近人情只把她当佣人,不然怎么会刚领证就出差?结婚中期,她发现男人无时无刻在散发魅力,宛若孔雀开屏结婚后期,她才明白过来,男人一开始就步步为营,引她入套!!!重点是,男人为了击退情敌。骨节分明的手不耐地扯了扯领带,露出脖颈处若隐若现的印子。他凑到她耳边,深眸紧盯着对面的江祈年,唇角邪魅一勾。宝贝,下次能轻点?姜栀,幼不幼稚?!!不过,看着江祈年气绿了的脸,还挺解恨?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蓄意引诱,禁欲老公他又野又撩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你救了我,我让我爹地以身相许!宁夕意外救了只小包子,结果被附赠了一只大包子。婚后,陆霆骁宠妻如命千依百顺,虐起狗来连亲儿子都不放过。老板,公司真给夫人拿去玩?难道夫人要卖公司您也不管?卖你家公司了?大少爷,不好了!夫人说要把屋顶掀了!还不去帮夫人扶梯子。粑粑,谢谢你给小宝买的大熊!那是买给你妈妈的。老公,这个剧本我特别喜欢,我可以接吗?陆霆骁神色淡定可以。当天晚上,宁夕连滚带爬跑出去。陆霆骁!可以你大爷!!!...
一个平凡的少年,意外发现家传绝学千金要方,从此医行天下,救死扶伤。我有一双妙手,可救人,亦能杀人!...